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条件如下:
1、抵押物房屋应该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物房屋必须产权清晰,
2、借款人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能做抵押登记;
3、抵押人必须将抵押物房屋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4、房屋可以合法上市交易,容易变现,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5、危旧房屋、非法建筑或已经列入拆迁范围;产权有争议;
6、已经设置抵押;已经出租给他人并且房屋产权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利益;
7、被查封或依法被以其他形式限制转让等。
8、工作稳定
在有抵押物作担保的情况下,银行会降低贷款门槛,但仍会要求借款人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半年,也就是说必须要有稳定的工作。
扩展资料:
房屋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抵押当事人对所抵押的房产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应由房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提供评估报告。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办理的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拓展资料: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办理:
(1)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
(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6)贷款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参考资料:
房屋抵押_百度百科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抵押的手续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者缴纳登记费用;抵押者盖章的产权证提交给抵押当事人。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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