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出台的P2P网贷监管细则有哪些
一、明确借款上限: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在不同借款平台总额不超人民币100万。如借款者为法人或组织,则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P2P不能触碰13条红线:(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限额进行拆分;
(七)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故意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股票投资、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三、必须有银行存管
p2p十大监管原则及四条红线个人见解跟心得哪位大神能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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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效解决了平台随意挪用投资人资金的问题,也提高了平台的跑路成本,这在客观上降低了平台跑路的概率,但是在第三方托管的模式下,如何防止平台通过造假来解冻托管资金的问题,仍然需要业界和监管部门共同探讨。
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求:
P2P网贷平台发展 四条红线不能碰:
一、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不得搞资金池;
四、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P2P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xq 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以上就是,互联网政策监管对网贷平台的规范和要求,网贷政策的监管是对投资人的一种保障,更是对P2P平台的严格规范和约束,作为投资人也要及时关注网贷监管相关的资讯,才能做到投资放心,对网贷平台的好坏心里有数。
P2P网贷行业的十大监管原则是哪些
目前详细的监管细则还没有出来,但是有四条红线和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xq 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P2P网贷监管思路明确划定四条红线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也发表了对P2P平台的监管思路,明确了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的四条红线:
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是不得搞资金池;
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在实现行业规范之后,银监会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开展资金托管业务。
p2p平台七大监管原则出来后那些p2p平台符合要求
P2P平台最新的十大监管原则:
一、P2P监管要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建立资金池;
二、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避免违反反xq 法规;
三、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也不是交易平台,而是信息中介;
四、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
五、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
六、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
八、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其实,这些原则对于P2P平台来说都是一个行业门槛、行业标准的、行业监管来看的,总体上达到这十个标准是比较容易的,正规的P2P平台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门槛,所以,监管出来很多平台都会符合的,你可以看看:挖财猫、陆金所、人人贷等平台,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p2p 四条红线 十项原则 是在哪个文件中
p2p 四条红线 十项原则 是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什么是p2p网贷监管有十大原则
所谓十大原则,都是投资者YY出来的,监管部门目前是银监会的普惠金融部,监管细则还没公布,估计今年会出来。
2015年国家对P2P行业会加大监管力度吗
越来越多国资和银行系的进入,国家对互联网金融这一块的监管力度肯定会加强,对于P2P平台来说,以后会日趋规范化和可控化。对于投资人来说,选择一个合理可靠如宝点这样的平台是最重要的。
p2p监管细则出来了没?
还没呢!已经在加紧了,现在行业还没稳定,又不能一刀切,很难的
P2P监管13条红线对P2P投资人和平台有什么影响
对于投资人来说,相应的要求是筛选平台的关键,判断平台是否不符,然后降低投资风险。而对于平台来说,是让行业更好发展的。
对p2p网贷监管要坚持什么原则
1.P2P的发展要坚持业务本质,不得建资金池。
2.落实实名制原则,资金流向要清晰。
3.P2P要清晰业务边界,区别于其他法定金融业务,打击冒名非法经营。
4.P2P要有行业门槛。
5.贷款人和投资人的资金要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管代替托管。
6.P2P自身不担保,引入的担保机构要有资质,不能承担过多担保倍数。
7.要有明确的收费机制,力求长期的发展,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
8.应充分进行信息披露,既要披露自身和运营信息,也要进行风险提示。
9.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推动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共享。
10.坚持小额化、普惠金融、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 。
监管新规下,P2P还是原来的P2P吗
本质不变,不过很多具体的变了
打个比方,一般以前的城市,都有一条著名的商业街,比如城隍庙,步行街。但是被城市规划一管,立马花样换新。
这和严管之下的步行街是一样的。
收益变低,门槛变高,流动性变高,风险性减小,科技型增加
网贷日报:P2P政策密集出台 合规检查108项细则发布
【编者按】作为与您投资息息相关的第三方资讯平台, 网贷 之家将通过《网贷日报》每天为您梳理P2P网贷江湖大事件,探寻行业最新动向走势,甄别秘诀,拿捏脉点。
【今日聚焦】
盘点:P2P政策密集出台 未来监管需组合拳(附表)
7月以来,P2P网贷行业持续阴霾笼罩,行业成交量大幅回落,投资人信心受挫。阵痛期,监管层及各地互金协会多措并举,多方面弥补监管缺失,比如加大对借款人逃废债的惩治力度,建立平台退出制度,巩固正常运营平台风险防范措施等。本报告首先梳理分析近期的监管文件,然后针对备案、退出、维权等薄弱环节提出建议。点击【详情】查看。
【行业热点】
财新:网贷整治办发P2P合规标准 含108条问题清单
8月17日早间,据财新报道,其从多位人士处获悉,近日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各省市网贷整治办下发了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随同这一通知下发的还有此前市场颇为关注的《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下称问题清单),预示着全国范围内的P2P合规检查即将展开。按照计划,监管要求本次合规检查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详情】
自律检查是非常大的亮点,第一次在监管正式文件中提出。中互金查全部网贷会员、地方指定一家自律组织查地方网贷机构无论对方是否会员,中央和地方各查各的,不冲突。不过这样的安排协会工作压力可能会增加。【详情】
P2P爆雷潮下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治理“ 老赖 ”?
近期,P2P平台频频爆雷,不少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如何在信用风险发生时进行及时地法律救济,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在投资者面对信用风险和利益受损,寻求法律救济时,往往包括民事和刑事救济两种途径。【详情】
银保监会拟规定责任险不得承保网贷信用风险
随着监管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态度日渐审慎,一些险企开始转道责任保险承保网贷信用风险业务。8月16日,记者从业内获悉,为规范责任保险经营行为,银保监会正酝酿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规定不得以责任保险形式承保以借贷合同为基础的信用风险。【详情】
【平台动态】
草根投资连发多个公告:暂停本息兑付 与建行合作到期
8月16日,P2P平台草根投资在官网发布多则公告,包括《关于银行存管系统停服的公告》、《关于平台实施“涅槃计划”及近期工作的汇报》(下简称“汇报公告”)、《关于暂停所有项目本金及利息兑付的公告》(下简称“暂停兑付公告”)、《关于草根投资和中介机构团队的联合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平台已委托第三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存量网贷业务的资产端清查工作,已暂停8月10日开始的所有项目本金及利息的兑付工作。中介机构团队将共同对平台存量网贷业务的资产端进行资产清查。同时,草根投资与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合作协议已到期终止,平台所有业务和客户资金将于2018年8月16日从建行迁出。【详情】
股票回购叠加政策利好 信而富股价涨疯了
在发布2000万美元的股票回购计划后,美股上市的中国P2P平台信而富(NYSE:XRF)股价连续暴涨。行情显示,继8月15日大涨超16%后,信而富股价8月16日再度飙升30.09%,至2.81美元,较今年8月7日创下的1.6美元纪录新低上涨了76%。【详情】
图腾贷向出借人收取10%服务费 覆盖 催收 成本
近日,图腾贷官网发布了《图腾家人风险保障专项计划费用收取的公告》,称从2018年8月14日起,图腾家人风险保障专项计划成立并收取10%综合服务费(该费用仅限于2018年8月13日前 车贷 产品)。该风险保障专项计划仅限用于追讨欠款和一些不可预见的特殊风险资金备付,起到一个风险保障的作用。图腾贷将设立出借人监督管理委员会来监督管理该笔费用。【详情】
【热辣点评】
不用慌!当下P2P投资人最关心的几大问题解答
网贷承接的是传统金融机构未能覆盖的群体,这部分群体的债务不全是垃圾债。这部分群体有融资需求,苦于信贷环境较差,无法获得资金。网贷平台可以利用各自的数据、技术、渠道,服务未被传统金融机构覆盖的优质人群。让所有人享受到金融服务,这不正是普惠金融的宗旨吗??
对于行业当下的危机,投资人必须明白,P2P的整治方向是走向合规,而不是一棒子打死。从政策的意图和市场的逻辑看,P2P承载了普惠金融的政策大流。同时,无论是出借人的投资需求和借款人的融资需求都不会消失,网贷行业的政策和市场土壤仍然是牢固的,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详情】
p2p网贷监管部门有哪些政策?
p2p网贷监管部门有哪些政策 网贷平台资质 1、工商营业登记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 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局) 2、互联网经营资质 《ICP 经营许可证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部门:省通信管理局 3、域名 域名证明 二、合作方资质 1、服务器托管商 《IDC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部门:省通信管理局 2、第三方支付机构 《支付业务许可证》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3、担保方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部门:省金融办 三、技术及认证要求 1、网站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 登记证书》 部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电子签名认证(第三方CA认证、嵌入式服务)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部门:工信部 《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部门:国家密码管理局 以上最低法律配置是现行十几部有关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核心法律 法规 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强制性规定。在最低法律配置的基础上,才能搭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调解规则、电子技术保护、第三方 合作协议 等法律文本与运营规则。 无论对于个人还是企业来说,充足的现金流量对于自身的商业活动有着基础性的作用,一旦自己的融资渠道受阻,p2p网贷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而国家监管部门对其监管的加强,实质上有利于大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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