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怎么样贷款?
2018年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为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缴存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1、缴存状况要求。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申请贷款,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样式详见附件,缴存时间以证明中“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进行推算,职工有异议的可另附缴存明细进行推算)、《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一式一份)。
外籍缴存职工不可以在我市申请贷款。
2、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或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单笔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
(二)个人单笔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三)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四)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五)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3、还款能力要求。贷款审核以该笔住房贷款月应还款额计算供收比,每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60%。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计算方式如下:
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其他要求。
(一)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二)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东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满足这些!
; 东莞市是一个重要的城市,有很多在这里生活、工作的人,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缴存时间
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外地缴存公积金在东莞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一式一份。外籍缴存职工不可以在东莞市申请贷款。
2、还款能力
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60%。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计算方式如下:
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家庭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3、其他要求
1、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2、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3、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且房屋已过户到买方名下的,应自不动产权属证书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东莞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 东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试行,主要是对异地贷款和首付比例的调整。这样引来不少深圳和广州等地区的市民前来买房,那么,东莞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需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3、申请人异地缴存公积金在东莞贷款的话,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一式一份);
4、申请人是外籍及港澳台籍,不可以在东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5、申请人或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单笔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
(二)个人单笔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三)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四)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五)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6、申请人及其配偶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申请人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8、申请人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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