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金融安全问题研究的重要性,紧迫性
关于开放条件下我国国家经济安全内容的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影响中国经济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1)金融风险问题。首先来源于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企业和股市金融安全问题。(2)债务风险。近年来我国积极的财政政策引起的财政债务负担值得关注。(3)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主要是适龄劳动人口的增长、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国家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分流。(4)外部冲击。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使我们面临严峻的挑战。(5)重要战略物资短缺。
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经济安全仍然面临的挑战主要是:(1)产业安全。对外开放的深入对我国部分产业部门产生冲击。(2)金融安全。金融自由化、国际化趋势威胁到我国的经济安全。(3)人才安全。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向外资企业和发达国家外流严重。(4)网络安全。
第三种观点认为,我国面临的经济安全主要包括:(1)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所面临的经济安全问题;(2)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所面临的经济安全问题;(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面临的经济安全问题;(4)按照国际惯例运作所面临的经济安全问题。
第四种观点认为,加入WTO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提出严峻挑战:(1)经济一体化挑战国家经济主权独立性;(2)发达国家的经济入侵挑战国家资源及市场安全性;(3)挑战国家经济快速增长性;(4)人才流失和潜在的金融风险挑战国家金融体系平稳性;(5)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挑战国家环境保护阶段性。
第五种观点认为,我国经济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1)金融安全。加入WTO后,资本、外汇流动频率加快,金融风险机率增多。(2)能源安全。能源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且是战略资源。(3)粮食安全。加入WTO后,农产品的竞争力将面临着严峻考验。同时,国际粮食市场及粮食价格易为少数发达国家所控制。
第六种观点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经济安全影响较大的几个行业是:(1)受冲击最为直接的是服务业,服务业影响最大的是金融安全;(2)产业安全。进出口贸易制度的变化对现有产业带来的影响;我国当前不平衡的产业结构矛盾将更突出;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农业面临着依赖性发展和在世界体系中边缘化的风险。
(3)关于开放条件下如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采取以下有效对策:(1)确立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的基本原则:国家利益原则、综合安全原则、相对平衡原则、合作协调原则;(2)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3)建立国家经济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4)提高我国的国民经济素质,增强我国经济的安全系数;(5)处理好坚持对外开放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
第二种观点认为,国家经济安全的理念和思路是:(1)重构国家经济安全的理念;(2)确立“内外贸一体化”的安全战略;(3)继续推进“大经贸”战略和“大平衡”战略;(4)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构筑国家经济安全机制;(5)从区域经济联盟角度构筑国家经济安全机制。
第三种观点认为,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的思考是:(1)从战略高度把握国家经济安全这样一个巨大系统;(2)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重在预防;(3)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必须用系统观念、从重点人手整体把握。
第四种观点认为:(1)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问题和弊端,要认真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2)重视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制定。
第五种观点认为,对入世后我国国家经济安全面临的挑战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建立我国国家经济安全预警指标体系;(2)转变政府经济调控职能;(3)建立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的措施和体系;(4)提高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5)规避入世风险。
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使得我国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越来越高,对自身经济安全的保护度却有待加强,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出来。
理论界对此问题的讨论,由于对概念的理解和分析问题的角度不一致,争论和观点分歧颇多。但对国家经济安全的概念涵义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国家的经济生存、发展面临的国内国际环境和一国经济整体上的安全性;国家经济安全存在的问题是:产业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战略物资安全和经济增长安全;对策思路是:理念、预防、应对、国力。这也是对此问题讨论的收获和意义。
总起来看,与国外的有关研究相比,我国对国家经济安全的研究还处于基础研究阶段。理论界的研究重点和注意力大多是有关金融安全方面的,对国家经济信息安全方面的研究虽有涉猎但不够深入,而对国家产业发展上升到国家经济安全高度进行的研究尚不多见,特别是对目前危及我国国家经济安全的内容或因素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较少。这也是今后研究中亟待探索的问题。
中国加入WTO背景下的金融安全问题
一、金融安全问题存在的必然性
金融安全问题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表现为局部性风险,有的表现为全局性风险。一般来说,金融风险表现为: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债务危机、经济危机甚至社会危机。金融安全问题的发生往往是由国内经济基础和政策失误所导致,而金融开放只是成为金融危机的催化剂,并加速金融危机的形成。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相继进入,资本流动规模的扩大及其流动速度的加快,金融市场会出现“领头羊”效应。当金融资产价格更多地受到预期因素的影响时,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会导致金融市场“超买”、“超卖”的压力急剧放大。例如,在国际外汇市场,受投机力量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日元兑美元的汇率常常受到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而出现大幅波动,1995-1997年间,日元兑美元的汇率波幅超过50%。这种货币汇率的大幅度变动,如果发生在经济规模较小的开放型国家,便容易发生货币危机或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一些国家货币币值受国际游资冲击的影响,在短期几个月内贬值幅度就高达70%以上,最终导致金融危机以及经济衰退。我国刚刚加入WTO,会使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加大,更易于发生金融安全问题。
二、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主要隐患
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风险隐患较为严重,微观经济基础薄弱,金融机构内控不力,金融资产质量较差,金融机构资能抵债的能力较差。一般来说,产生金融安全问题的原因可能来自实体经济、企业逃废债、内控缺位、市场失灵、监管不力、法治不严,国际游资冲击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从实体经济来看,我国企业经营整体效益较差。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为了建立企业退出市场机制,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加大了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的破产、关闭力度。1998年以来,全国共批准下达企业兼并破产项目1718个,相应地,下岗职工不断增加,再就业的压力较大,成为企业进一步改革的重要困难。而企业经营亏损面上升,最终使银行不良债权增加,成为金融业潜在风险的主要来源。
第二,从金融运行的社会环境来看,社会信用基础薄弱。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许多企业信用差,成为金融体系防范风险的主要困难。银行因此不愿增加贷款,化解不良贷款的工作进展很缓慢,有的金融机构甚至发生支付危机和信用危机。社会信用基础较差,突出表现在:企业逃避银行债务严重,有的企业抗还本金、拒付利息,甚至借兼并或破产之机,“悬空”所欠银行的债务。这不仅增加了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而且防碍了化解金融风险措施的执行。
第三,从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来看,内控制度不力成为影响金融安全的隐患。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机制不健全,不能动态跟踪检查贷款质量,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执行情况中,贷后检查情况较差,“重贷轻管”的倾向比较突出,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相对薄弱,加上大部分银行资本充足率远低于8%的国际标准,因此,银行危机的隐患较为严重。
第四,从金融市场发展来看,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明堵暗通”,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由于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本金不足,负债率较高,一旦经营陷入困境,就容易把金融体系陷入危机。
第五,从金融监管来看,存在外部监管代替内部监管的倾向,金融监管效率较差。长期以来,我国金融监管的计划经济特征比较突出,证券市场规范性差、并主要采用“审批制”管理方法,隐含着一定的市场风险;保险市场无序竞争,违规现象严重。因此,完善证券市场、保险市场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做。此外,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加上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风险缺乏动态监管,尚未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尤其是非现场监管信息的及时性和透明度较差,潜在金融风险不能得到及时监测和有效防范。
第六,从依法治理金融来看,违反金融规章制度的行为比较普遍。部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越权经营、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账外经营、审查不严等问题屡禁不止。此外,金融业务中,贪污、受贿、内外勾结的欺诈手段呈现高科技、专业化的趋势,这些因素容易成为局部性金融安全问题的重大隐患。
最后,从外部因素来看,国际游资可以越来越自由地进入国内金融市场。当外资大量流入时,国内金融资产价格便会大幅上升,甚至出现泡沫;一旦出现外资大量出逃,相关金融资产价格就会大幅下降,由此可能引发潜在金融风险,甚至产生金融安全的潜在威胁。金融开放条件下,随着国内金融市场创新的推进,以及新的金融工具(证券投资、期货、期权交易)的广泛使用,国际游资投机获取利差的机会有所增多,游资的“大进大-”,可能给我国金融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三、入世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我国的金融业是改革的薄弱环节,如果中国金融市场全部开放,势必将面临如下几方面的金融冲击:
第一,尚未走向企业化经营的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尽管其分支机构众多,但它们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经营能力、技术条件等等方面是无法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大银行相竞争的,一旦外资银行大量进入并放开其人民币、外币储蓄业务的限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面临储户流失的严重问题。
所以,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银行业改革的重点,力争在产权结构、技术创新、资产质量、制约和激励机制及服务效率等方面合乎先进国家银行业的标准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全社会货币资源的分配中占有绝大比重,只有这四大银行的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中国的银行体系才有可能适应开放条件下的银行业竞争。
第二,资本市场开放的前提是人民币资本帐户下的可自由兑换。要尽快调整思路,按市场经济规律培育中国的资本市场,以有效的资本市场带动中国的实体经济结构和金融结构调整。
第三,保险市场的开放目前已在进行,按照GATS条款的要求实行彻底开放,中国面临的紧迫问题是如何利用再保险和再再保险机构解决经济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问题,如何在大规模引进国外保险业投资之前明确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承担度和政府承担度问题。由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走向混业经营、统一监管,已成为必然趋势。
第四,管制性利率和有管理浮动汇率是中国现行金融体制的两根支柱,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
第五,透明度和自由化是每个申请加入WTO国家必须遵循的两条游戏规则,这两条游戏规则也是金融开放的前提和精髓。提高金融运行的透明度,重建社会信用基础显得尤为重要。
四、保障金融安全的方法
最近几年,我国的金融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可是,我国金融领域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比如,中国人民银行的资料显示,前年我国的不良贷款率接近30%。金融当局应时刻注意金融隐患,防范金融风险,最要紧的就是强化金融监管。加强金融监管的具体做法:
首先,强化央行的独立性既是强化监管的内容,是加强监管的前提条件之一。
二是,要求从健全监管法规、严格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监管体制等方面,全面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三是,充实银行、证券、保险等监管机构监管力量,转变监管理念,把工作重心从审批事务转移到对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上来。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来自新闻舆论的监督力度。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健全金融体制为保障,以依法治理金融为手段,以稳步推进金融改革为步骤,保持金融稳健运行。具体来说,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循序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切实把握开放程度与次序。
一是,在金融开放的政策安排上,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国内金融业发展的现状,选择适当的开放时期和开放程度,做到从长计议,逐步推进。
二是,对外开放要考虑到国内金融机构的竞争实力较弱的现状,注意培植国内金融机构竞争实力。要逐步将国内金融机构推向国际市场,扭转国内金融机构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绝对弱势的状况。
三是,对外开放要关注国际游资可能带来的冲击,制定有效的措施防止国际游资的“大进大出”。要选择适度开放的金融政策,尤其在资本项目开放等问题上,采取慎审态度。
第二,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金融危机表面上体现为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债务危机、偿债危机、经济危机。实际上,金融危机常常内生于金融体制内部,由不完善的金融制度所引起,它是不健全的金融体制潜在风险的结果。
完善的金融体系是抵制国际游资和金融危机传递的重要制度基础,为此,需要建立具有自我约束机制、透明度高的高效金融体制。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要逐步建立符合市场取向的金融制度,以建立具有公司治理结构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为重点。与此同时,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要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防止管制利率和固定汇率形成市场失衡,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第三,完善金融监控制度,建立安全预警网络。
金融制度内部缺乏风险控制措施,会在不同金融主体金融业务之间产生风险收益的不对称性,并导致风险中立者或风险规避者转化为风险偏好者,加剧金融风险的累积。一旦市场机制使收益与风险对称起来,业已累积的风险就会暴露出来,最终导致金融危机。要从维护金融安全出发,建立灵敏、高效的金融危机预警机制和救援措施,构建防范金融风险、遏制过度投机的坚固防线。通过监测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及时采取防范金融风险的应对措施,防止金融风险的累积,保持对外经济金融的基本稳定。
第四,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加快法制建设进程。
金融危机的发生常常与金融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密切相关。我国在采取市场取向改革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尤其在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外部监管等方面都可能存在法律、法规上的空缺。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要及时调整有关法律制度,完善金融法律安排。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要通过立法来解决体制性风险,强调依法进行金融监管,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金融创新的需要。主要应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要适应金融对外开放的要求,梳理、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制度,建立适应国际法律建设潮流和我国金融业发展需要的金融法律体系;二、要依法治理金融,强化金融执法,从市场准入、从业资格、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方面,确保有关金融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三、要理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强化市场规则和相关管理制度,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使依法治理金融进入良性循环。
第五,加强国际协调合作,建立全球金融安全网络。
金融安全问题具有全球性,一个国家金融安全问题常常会对其他国家产生传递效应。东南亚金融危机表明,现行的国际金融体系和国际合作机制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建立新的国际金融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促进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做到"安全与效率兼顾"是中国金融改革和开放过程中始终如一的目标。近些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使得我们在通过改革开放提高效率的同时,必须时刻顾及到金融安全问题,并把"安全"放在"效率"之前优先考虑。特别是刚入世的过渡期,加强金融安全迫在眉睫。
中小企业融资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1.1.1 课题背景
截至2010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数己达到61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出口总额和上交税收分别占全国的58.5%、68.3%和50.2%,并提供了城镇就业人口75%以上的就业机会并吸纳了75%以上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最近,国务院专门就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出台了措施,可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其实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的作用也非常突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及新经济革命的深入,发达国家都在积极动手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与研究。美国政府将中小企业称为“美国经济的脊梁”,里根总统曾指出:“中小企业是我们自由经济制度的心脏和灵魂”。日本经济学家认为,“没有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欧盟从1994年便开始实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研究与开发工作的《第四个科技发展研究框架计划》,当时的预算已达123亿欧洲货币单位,1997年又提出了发展中小企业新战略的政策报告。德国把中小企业的发展看作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我国的台湾省也把中小企业当作是“台湾地区经济的中坚力量和柱石”。以美国未来学家《大趋势》作者奈斯比特为首的革新者,更是提出了世界经济规模越大,则中小企业经济实体越有力量的理论。然而,从世界经济发展来看,各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都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其中融资难问题是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各国政府官员、经济学家、管理学家都把它提升到战略高度给予重视。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需要面对的困难更多。这是因为,我国的中小企业不仅要面对一般的融资问题,即直接融资缺口和间接融资缺口的问题,而且需要面对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问题,即所有制歧视、社会信用文化匾乏、法制法规的不健全及公司治理结构极不完善等深层次的问题。
就直接融资而言,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发达,目前仅有主板市场,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创业板市场筹划近10年之久,却仍未出台,另外,债券市场虽己启动,但中小企业希望从债券市场上融得资金,并不容易,我国中小企业第一只集合债券—“07深中小债”于2007年11月14日甫在深圳正式发行,发行总额为10亿人民币,这是我国首只由中小企业捆绑发行的债券。目前第二只集合债券中关村7家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尚处于筹备阶段。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想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实属不易。
就间接融资渠道而言,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狭窄,过渡依赖于银行。但是,己经走上商业化道路的商业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贷款时,基于贷款安全性考虑,更可能对广大中小企业实行“信贷配给”。与经济的多层次相对应,金融机构体系也应是多层次的。然而,这种对应在我国正处于一种断层和缺失。在现行金融体制中,像国外那样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贷款担保组织、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同业协会等中小金融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给中小企业的融资造成一些障碍。
1.1.2 课题意义
在我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在这项工程中,政府、银行、中小企业自身都应该积极参与。政府应该为中小企业融资创建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市场融资体系,并尽量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及税收优惠政策;银行应深化制度改革,完善金融企业制度,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而中小企业本身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内在融资能力,因地制宜的选择融资途径。
综上,鉴于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客观分析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与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对我国渐进式改革的平稳推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出口信贷的研究背景
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是一国政府为支持和鼓励本国大型机械设备和工程项目的出口,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对出口产品基于利息补贴、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及担保,并鼓励本国的金融机构对本国的出口商或外国的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从而解决本国出口商资金周转的困难,或满足国外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国际信贷方式。
1.1 出口信贷支持对象主要为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承包项目等资本性货物,且具有融资金额大、期限长、利率低的特点
大型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以及工程承包类项目具有出口金额巨大、期限长、收汇风险大的特点,相比消费型产品,此类资本性货物单纯依靠市场来获取融资的难度较大,因此通常采用由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Export Credit Agency,简称ECA)担保的出口信贷作为融资的主要模式。出口信贷融资的金额一般设有最低起点金额,上无封顶,融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最长可达十五年,融资利率相对优惠。因此,出口信贷也被视作一种政策性金融工具,用来促进本国出口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1.2 出口信贷是一种融资与保险相结合的结构性融资产品
出口信贷融资安排中保险是基础,融资是核心。主权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介入可为融资增级信用,转嫁风险,融资费率可降低,融资期限也可延长。出口信用保险的引入可使出口信贷更加适用资本性货物出口的特点,从而使融资更具便利性。
1.3 出口信贷产品品种日趋多元化复杂化
出口信贷产品包括出口买方信贷、出口卖方信贷、应收账款融资等。在“一带一路”政策出台后,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形式更加多样,由传统的海外工程承包到海外自主投资,参与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等。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口信贷产品为适应企业多元化的需求,产品种类也朝着多样化发展,例如将买方信贷利用到海外投资的项目中,为中资企业海外项目投资的政治和商业风险加保。同时,从单纯的承包转向投资,对走出去的中资企业风险把控能力等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想要在投资活动中取得收益,就需要对东道国有着全方位的了解和把握,包括历史、文化、法律、社会等等方面。金融机构在为投资类项目提供融资时,也需要对项目背景等等做充分的尽职调查来了解和评估项目的风险程度,因此,出口信贷融资产品在多元化的同时也渐渐复杂起来,对国内的企业和金融机构都是不小的挑战。
2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出口信贷业务面临的考验
2.1 “一带一路”项目与特点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量众多,需求多种多样,既有简单的工程施工以及承包类项目,还有参与项目前期开发、投资、设计咨询、管理、融资等等。“一带一路”以交通设施互联、能源网互联和国际通讯网络互联的“三联”为重要内容和优先领域,项目的建设大多数会采用EPC总承包、BOT与PPP项目融资等形式。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企业在积极承揽BOT、PPP等特许经营类的模式项目之外,还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EPC+F等带资承包模式的业务,为成功中标项目加码。在多个国家参与的投资项目涉及基础设施、能源开发、物流运输、农业合作和房地产等领域,其中工程项目的专业领域日趋多样化,既有传统的房建项目、单机和成套机电设备出口项目,也有路桥、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通讯工程,石油、天然气、大坝、发电、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能源项目等专业领域的项目。
2.2 “一带一路”项目融资问题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程度仍旧较低。尽管近些年中国银行业的全球扩张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银行的整体支持能力和对实体经济以及国家战略的支撑能力大大提升,但相比全球大银行而言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不同银行之间也面临不平衡的问题,例如,海外机构仍存有空白之处;海外机构的贡献度仍然不高;海外机构的整合仍未到位;产品还比较单一等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出口信贷业务在“一带一路”项目中的开展与实施。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水平不高,对中资企业海外项目的尽职调查经常无法开展或调查不到位,导致对项目评审缺乏自主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商业银行经常把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是否提供保险覆盖作为是否提供贷款的前提,而贷款的比例也仅限于保险覆盖的比例。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也无法全面掌握项目信息,评估项目可行性时,保险公司和银行往往联合要求中资出口商提供反担保。鉴于“一带一路”项目金额大、期限长的特点,反担保对中资出口商的资产负债表增加了很大压力,而且这种担保模式无法复制,从而大大制约了中资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未来海外项目的拓展。
其次,出口信贷业务产品种类虽日趋多元,结构日趋复杂,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布局欠缺,对目的国市场了解不到位,导致出口信贷业务的实施面临种种限制。例如,海外投资项目一般需要30%左右的股本金投入,一般工程承包类项目则需要15%预付款投入,由于这两部分国内商业银行无法提供配套融资产品,导致一部分项目陷入融资瓶颈。随着国际经济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在出口信贷市场,国家提供主权担保的意愿减退,不少私人业主则进入这个领域。这种民进国退的现象使出口信贷市场更加复杂,竞争更加激烈,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把握与判断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最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信保”)在“一带一路”项目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但我国对中信保的定位不明确、业务标准模糊,导致其经营活动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与保障,无论是内部经营管理还是外部关系的协调,都处于一种进退失据的状态。此外,国家财政支持的政策性保险和中信保自营业务并未进行分账管理,导致业务无法清晰划分,埋下了体制性隐患。
3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对我国出口信贷业务发展的思考
3.1 拓展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布局,增强海外业务水平
商业银行在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应审时度势,抓住机遇,以“一带一路”项目作为契机与切入点,开拓海外市场,有效融入主流社会,增强国际化趋势。在业务发展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应注重海内外业务联动,建立全球统一的风险评估与授信体系,将其海外市场纳入重点客户的全球服务体系,积极协调国内外资源,开发新融资产品以适应实际需求,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
3.2 利用多元金融平台发展出口信贷业务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千亿美元规模的多元融资平台也建立起来,与传统商业银行融资模式形成互补。多元金融发展平台需更具灵活性,例如根据不同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特点,设立不同的贷款审核条件和担保条件和不同档次的利率标准。在项目投资方面,丝路基金和亚投行可以制定标准直接投资基础建设流程和环节上的主导企业,撬动整个产业链条,拉动经济增长。同时,还可以通过和商业银行联合融资的模式,在基础建设过程中,联合不同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支持。例如联合当地商业银行组成银团形式,并借助其贷款审查和风险管理的优势。
3.3 健全出口信贷法律体系与制度保障
加快立法工作,使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开展有法可依,明确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机构的性质与地位,理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更大限度的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通过立法明确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经营范围,保险责任,区分官方支持和自营业务,使其国别政策与限额,支持出口方面和产业导向,风险准备金提取和补偿具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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