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查不到公积金贷款还可以再次贷款吗
征信查不到公积金贷款还可以再次贷款,原因如下
1、公积金贷款期间,不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是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2、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再贷款其他产品,只要能满足该产品的贷款条件就行。
二、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说明
1、公积金贷款是“认房又认贷”的,即借款人家庭名下房产不得超过2套,同时贷款次数不得超过2次。
2、公积金贷款结清之后,若还能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那么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贷款期间,若连续3期或累计6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那么公积金中心可能会提前结束贷款,并追究借款人的逾期违约责任,还有可能导致无法再贷款。
三、公积金贷款期间申请其他贷款的条件
1、个人征信记录良好,主要表现为含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名下所有贷款的还款记录良好。
2、工作收入稳定,借款人能同时承担公积金贷款和其他贷款的按时足额还款。
3、能满足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比如年龄符合、抵押担保方式被认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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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网上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里没有公积金贷款的记录
网上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里没有公积金贷款的记录,说明是没有上征信。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三年期以上,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
公积金贷款申请:
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六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十二个月;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九十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5、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我用公积金贷款了,为什么查不到贷款记录
公积金购房贷款是不会在个人信用记录中显示的,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因为贷款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去向银行申请,同时提供贴息,所以这属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发生的业务,个人是查询不到的。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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