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能支付征地款吗
银行贷款能支付征地款。
一些银行兴办了这种工程项目贷款业务。这种业务与各种传统的融资业务有所不同,除了向银行贷款要求的需有项目主办人之外,还需有一个为工程项目而新建。
国家征收土地,如果有贷款,银行会直接扣除吗?
国家征收土地和银行贷款没有关系,征地款银行没有权限扣除;如果征地款到了银行账户,且贷款有本金逾期未还或欠息,银行就能扣款。
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风险:
1、负债率高,还款来源不足,存在还款风险;
2、项目风险是由于投资项目效率低、还款主体不明确造成的;
3、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存在违法经营风险;
4、贷款资金流向监管不力,易造成信贷资金安全风险
5、施工管理的操作风险
6、资本项目管理风险
7 政府干预的风险。
8、投资风险
9、融资渠道受阻风险
10、信息不对称和过度授信导致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
拓展资料:
随着政府平台公司作为地方政府投融资主体的历史使命的完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化解风险,加快这些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
数以万计的国有企业依赖政府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化发展:党政投融资平台是指各级地方政府设立的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企业,包括城建投资、城建开发等不同类型的企业(经营)法人主体。和城建资产公司,主要以营业收入、公共设施收费和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
政府融资平台分为以下几类:
1. 是单一的融资平台,负责公益性和基础项目的融资、资金分配和还本付息,不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如合肥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是公益投融资平台,负责公益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还本付息;
3. 是运营投融资平台,负责基础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和还本付息,可开展其他运营项目投资和金融投资;
4. 是综合性投融资平台,具有公益性和运营平台的特点,如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是“再贷款”平台,负责向政府转移贷款,不承担还款责任,如安徽信用担保集团。政府融资平台重点将资金投资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但是,目前审计、金融和银行监管系统对政府融资平台的定义并没有统一的统计依据。实践中,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将部分市政、工业园区、土地储备平台贷款确定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部分交通运输、铁路等主要投资者贷款确定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为适应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在全国综合信贷计划之内,由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开办指定用途的专项贷款。为了加强专项贷款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贷款种类与用途第二条 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主要用于国务院确定的“老、少、边、穷”县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的重点建设项目。第三条 地方经济开发贷款。根据地方经济开发总体规划,重点用于振兴地方经济、发挥地方经济优势的关键性建设项目。第四条 购买外汇额度人民币贷款。根据国家计委批准动用国家结存外汇的专项用汇、沿海港口城市和地方扩权用汇,在人民银行下达的人民币贷款额度内,主要用于指定项目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技术改造。第五条 十四沿海港口城市及经济特区开发性贷款。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开发规划,重点用于经济开发区资源、引进和发展新技术等开发性建设项目。第三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 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有偿还贷款能力的经济实体,只要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项目,其资金不足时,可填写专项贷款申请书(略)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备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包括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略),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并纳入当年全国或分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具备开工条件。建设用地的征地和拆迁手续齐全,施工力量、材料、设备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靠。
3.贷款项目投产后原材料有来源,能源供应有保障,产品适销对路,符合花钱少、见效快、收益大、创汇率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要求。
4.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落实了自筹资金和投产后所需最低铺底流动资金。
5.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必须落实,凡用税前利润、减免税收或应解缴有关部门的其它收入归还贷款本息的,必须取得税务或有关部门鉴证同意。
6.有相应的资金作贷款抵押或有相应经济能力的法人对贷款作担保。第四章 贷款期限和利率第七条 专项贷款的期限,自贷款之日起至还清本息止,一般为1至3年,少数的4至5年,个别建设周期长,社会经济效益好的项目最长不得超过七年。第八条 专项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执行。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十四沿海港口城市及经济特区开发贷款、地方经济开发贷款,按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购买外汇额度人民币贷款,用于技术改造的,按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息,用于流动资金的按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息。第九条 计息方法。自贷款之日起,基本建设贷款按年结息和收息。技术改造贷款按季结息和收息。新建项目在建设期间无收入来源的,经批准可以缓期收息。但应收未收的利息,要计收复利。
如遇利率调整,采取分段计息办法计收利息。第五章 贷款审定、发放和收回第十条 各地人民银行必须在上级行下达的专项贷款计划内,按照信贷政策和信贷原则,突出重点,认真审查和批准贷款。第十一条 贷款项目一般可以采取三种方式审定:
第一种 由人民银行审查定项。根据有关部门和地、市上报的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项目,经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筛选,指定有关人民银行分支行进行审查评估。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简称省、区、市分行,下同)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委托专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下同)发放。
第二种 委托专业银行审查定项。根据有关部门和地、市上报的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项目,经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筛选,委托有关专业银行进行审查评估,征得人民银行同意后,由受托行负责定项。
第三种 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共同审查定项。对于少数投资规模较大的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联合贷款项目,由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共同审查评估,按审批权限共同批准。
贷款的审定方式和贷款的发放方式,由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决定。第十二条 贷款项目批准后,受托行或人民银行应根据审批的正式批文和有关文件,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略)。合同副本送当地人民银行。采取上述第一、二种方式审定贷款项目的,委托行与受托行应签订委托协议书(略)。
关于信贷资金征地和贷款用于土地征收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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