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套房认定标准
长沙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贷款购买过一套房,但是已经还清贷款,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购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全款购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购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但是贷款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两套房,但是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拓展资料:长沙首套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低
1、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不含装修款,下同)的20%。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
2、商业贷款:首套房90平米以下最低首付比例为20%,90平米及以上最低首付比例为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60%。
法律依据:《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是不是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哪怕现在名下无房,再买房时也不能算首套了?
您好,根据您的表述判断,您目前名下无房,但是鉴于您已经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会被认为是二套房,如果您再次购房使用纯商业贷款,可能会被认定是首套房,具体以银行公布为准。
央行征信查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1、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没有上报征信中心的私人行为,不是说公积金贷款不会录入征信系统。一般来说,征信系统里查不到该笔贷款记录,说明客户该公积金贷款信息未正常上报人行征信中心。在人行征信系统里未查到客户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当地房产交易所客户名下也无住房,客户声称无住房并申请首套房贷款,银行商贷一般按首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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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不要相信那些人胡编的谣言,因为公积金基本上都会被征信记录收录的。公积金贷款一定会记录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因为征信中心的信息主要来源之一就包含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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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贷人有过纯公积金贷款记录还算首套吗
1、认定为首套房的情况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无住房且无贷款记录(含商业银行贷款记录。下同)的,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按首套住房予以认定。
2、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况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或有贷款记录的,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按第二套住房予以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且有一次贷款记录,缴存职工家庭出具二者为同一套住房手续的,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按第二套住房予以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已有两笔贷款记录且缴存职工家庭出具两笔贷款为同一套住房手续的,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按第二套住房予以认定。
3、认定为三套房的情况
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且同时有一次贷款记录的,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按第三套住房予以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已有二套及以上住房或二次及以上贷款记录的,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予以认定。
4、注意
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以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套数为准。
贷款记录的认定,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和管理中心贷款记录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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