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 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时,中国建设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
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对象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的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建设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行组合贷一般多久才能审批下来
组合贷款在提交申请后,公积金贷和商贷部分是分开审核的,其中公积金贷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商贷由受托银行审核,一般会在一两个月内完成审批、出具结果。
而审批通过的客户需要在约定时间内去网点签订贷款合同,以及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过程大概需要五到七个工作日左右。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建行个人组合住房贷款有哪些流程?这几步轻松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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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咨询
在申请贷款前,我们可以通过建行的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的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至于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和要求,我们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了解,也可以直接通过建行网点进行咨询了解。
2、贷款申请
了解清楚后,准备好自己所需的资料,分别向建设银行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贷款资料。
3、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就能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出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带上这份通知单,向建行申请组合贷款。建行进行贷款申请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
所有办理手续完成后,建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需按合同约定按时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
还款到期日,需按照约定按时足额还款,直至贷款结清,借款合同失效。
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了建行个人组合贷款的办理流程,供大家参考,具体以中国建设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购房贷款中的“组合贷”是什么意思?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 什么是组合贷?
我国申请购房贷款主要有三种形式:纯商业银行的房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组合贷款。我们口头中所说的组合贷就是指第三种情况。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组合贷款的办理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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