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贷款利率一览表
2020年国家规定普通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包括一年)年利率为4.35%,一年到五年(包括五年)年利率为4.7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4.9%。
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中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其确定的利率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利润在借款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分配比例,因而影响着借贷双方的经济利益。贷款利率因贷款种类和期限的不同而不同,同时也与借贷资金的稀缺程度相关。
贷款利率是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计算借款利息的主要依据,贷款利率条款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的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范围内进行协商。
现行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请该贷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期间无需支付利息,由政府给予资助。但是,从毕业那年的9月1日起,他们要承担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现行贷款年利率为:1至3年(含):5.76%;三年至五年(含):5.85%;五年以上:6.12%。
据悉,国家助学贷款采用累计计息方式,按实际天数按年收取利息。
累计利息法的公式:利息=累计利息×日利率。
其中,累计利息积=账户日总余额。
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日期,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的结息日为9月20日)。
展开数据
生源地信用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1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
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免息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即在校期间不需要计息。
2.离校后赚取利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需要分期还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最长还款期比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长还款期长。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比生源地贷款大,平时还款压力比国家助学贷款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新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资金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六个月(含)以内的贷款,年利率(%)为5.10
半年至一年(含一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10
一至三年(含三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50。
三年至五年(含五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50%。
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65%。
2.这所大学的学生资助政策
哪些学生可以在校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可通过我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校内国家助学贷款。
一个学生每学年可以在校内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应为学生全年总收入(包括家庭、亲属、其他来源的资助等)的差额。)及所在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和当地规定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每名研究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校园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如何监管的?
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相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金融深化与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调适的论文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与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密切相关。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深化进程中存在金融支持与市场化两种取向,由于受到双重目标的约束,国有商业银行在谋求两者之间的平衡时,偏重于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风险约束下的市场化取向只是处于渐进增强的过程。为此,以风险分担的形式来降低国有商业银行风险、并试图解决“惜贷”问题的政策进路缺乏实效,有必要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始于1999年,政策意图是为解决高校扩招所引发的大面积贫困生问题,以促进教育公平。但从政策推行的实践看,效果并不理想,“惜贷”现象一直制约着政策的有效实施,实际获贷的学生覆盖面过窄,未能切实解决广大贫困生群体的经济困难。据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项俊波2007年3月在青海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启动仪式上所透露,以政策推行之初的1999年计,当年全国国家助学贷款余额仅400多万元。政策推行8年之后,到2007年3月末,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只有153.7亿元,累计受益学生仅200万左右,远未能覆盖到占全体大学生总数20%以上的贫困生群体。
面对这样的困境,目前的政策进路集中于通过风险分担、以降低银行风险的举措来推动政策实施。2004年起设立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就是这一政策进路的体现。在当年出台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是根据‘风险分担’的原则,按当年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经办银行给予补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但是这一政策改进措施并未收到实效,在随后举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招标中,各省市的国有商业银行普遍缺乏竞标的积极性,不少省市出现流标的现象,以至仍然不得不借助行政手段甚至舆论压力来推动政策的落实。
从更为宏大的视角看,仅从银行风险这一维度,还不足以充分阐释国家助学贷款目前的困境所在。国有商业银行因巨额不良资产所引发的风险持续累积是不争的事实。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0年国家通过成立信达、华融、东方、长城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了总计1.3万亿元的不良贷款,但国有商业银行2001年年末不良资产比重仍达25.3%”[1]。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并未显著下降,大量信贷资金流向了效益不佳的国企及明显不具备偿还能力的高校。如果仅从市场化取向的风险控制角度看,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是不可能导致目前状况的发生的。相比较而言,总计仅153.7亿元的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可能引发的呆坏账风险,实在是极其有限。以风险分担作为推动助学贷款政策落实的主要政策进路,与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不能有效竞合,有必要转换视角,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
河南大学2019年到期学生助学贷款还款率超96%
近日,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到期合同本息还款年终统计数据公布,河南大学到期合同还款率为96.79%,连续3年创新高。
为做好到期贷款催收工作,河南大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长效机制,转变工作理念,搭建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宣传,简化办理流程,为贷款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各学院多渠道建立贷款毕业生联系网络,通过信件通知、电话联系、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为贷款学生做好解答和服务,有力提升了贷款学生还款自觉性。同时,该校还在学生中积极开展“诚信校园行”微传播作品大赛、微故事大赛等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贷款学生还款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
河南大学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896.3万元,占全校资助资金的53.25%,助学贷款已成为资助该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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