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清了之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
房贷还清了之后再 买房 不算首套。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 契税 税率1%的优惠); 购房 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 继承 遗产或 拆迁 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根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名下已有一套房贷款已结清再买房算首套房吗
不算,应算二套房。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扩展资料: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相关法条:
第四条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第五条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房贷还清了再买房算首套吗
如果买过一套房但是贷款已经还清。再次购房银行贷款利率根据首套房执行。
以下情况按首套房执行贷款利率:
1:贷款买过一套房但贷款已经还清的
2:贷款买过房,后来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名下房产,征信系统能查询到贷款记录
3:首套房全款付清无贷款的
4:个人名下2套房,均已还清贷款且出售,(需要提供出售证明)
5:个人名下一套房商贷已经还清,另一套公积金贷款且已经出售的(需要提供住房出售证明)
6:夫妻二人:一方婚前有房无贷,另一方婚前有贷无房,婚后贷款买房
7:纯公积金贷款(如果购房者申请的是纯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
也就是说,只要当前名下无房,且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那么不管之前申请过多少次公积金贷款,再次买房还是可以执行首套房利率
法律依据
《契税法》第三条 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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