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银行贷款有违约金吗
是有违约金,但主要的还是要看双方是怎么约定的;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银行贷款违约金收取标准
1,关于违约金数额的问题。
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通常是以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所以你当时在贷款时肯定签订有贷款合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下应当对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有约定,你根据当时的贷款合同约定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关于违约金上限的问题。
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你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没有超过贷款金额的30%,也就是15万,那么你有违约行为时应当如约支付,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了15万,那么超过的部分你无需支付,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约定违法无效。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扩展资料
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 贷款
贷款合同约定违约金吗?
一、贷款合同约定 违约金 吗 1、贷款合同中是否约定违约金。贷款人在 借款合同 期限届满不能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 合同法 》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见现行《合同法》总则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合同范围作出限制。在《合同法》分则部分中第十二章贷款合同的规定部分,特别是第二百零七条所规定的“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也没有排除违约金等其他责任承担方式。而且违约金条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当事人依据私法自治原则同时约定利息或罚息和违约金,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 由此见得,违约金和利息(罚息)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违约金和贷款合同的性质决定了贷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 2、民间贷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银行借款合同一般是由银行一方依据有关金融法律 法规 及规章制作的格式合同,少有违约金条款的约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当事人提出调整请求,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违约金。至于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调整是否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调整?有的法官认为借款合同是特殊合同,国家规定的利率是强制性规定,特别是 民间借贷合同 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之和高于银行同类 贷款利率 四倍的,借款人即使未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法院也应依职权进行调整。否则会为民间贷款合同的贷款人变相放 高利贷 提供了规避法律的途径。 从上述分析看罚息区别于违约金,在民间贷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或罚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现行法律规定超过部分无效。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作为当事人救济的一种方式,法院仍然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宜依职权进行干预。当然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承担高额违约金的贷款人行使释明权,由其对自身利益进行判断后决定是否提出违约金的调整请求。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 贷款合同约定违约金吗 相关内容的具体介绍。由此可见, 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总之, 合同约定违约金对双方更好的履行合约有一定的束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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