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先过户还是先办理贷款
先过户,后贷款。
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首付款需要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资金托管手续,然后进行房产过户,过户后持相关手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相关知识补充:
一、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为: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
1.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交易价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 。
2.贷款需求备案 、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 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该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
3.选择贷款担保方式,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 选择。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且房屋他项 权证交受托银行收妥之前,由借款人选定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选择抵押方式办 理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所购住房应在贷款放款前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由受托银行保管。
4.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自筹资金交付的方式交易双方,既可在担保公司(受托银行)见证下交付,也可选择由受托银行监管支付。
5.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 ,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可由担保公司代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 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由借款人本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放款随着银行贷款利息的逐渐提高以及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取消,购房采用商业贷款利息成本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越来越高。如果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办法。
7.审核。
8.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
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
2.按照银行规定须向银行交纳银行卡、折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3.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且贷款发放银行为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借款人本人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同时必须注意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无法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4.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或申请提前还清贷款的,可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由还款操作手册》办理相关手续。
房子过完户还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房子过完户一般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了。既然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应该是在卖方和卖方签订协议之前,也就是过户以前办理贷款。也就是贷款在前,过户在后。但是购买房产后是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无论是一次性付款或者是按揭贷款都可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手房过户后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3号)第六条规定,离婚前家庭已有两套住房,且在离婚后2年以内,两套房产还在双方或一方名下,再次购房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同时,二手房交易过户后12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可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但不能申请组合贷款。
对于“单位公积金已停缴3个月,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月报中提到,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3号)第五条,借款人需满足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办理二手房购房提取业务
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
此外,申请办理二手房购房提取业务,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4号)第十条,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 1 次,自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 24 个月以内提取。
同时,根据《关于防范和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长金管委〔2022〕7号)文件内容,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非限购区域二手房和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的,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此条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了省直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夫妻二人,离异后该如何领取产权证?
对此,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表示,借款人抵押房产为夫妻共有的,离异后须产权所有人共同来领取相关权证,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柜台领取。若一方不能同往柜台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来办理,受托人需要携带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可以先过户房产证,再去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应先办理公积金贷款交房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二、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三、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
四、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五、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六、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扩展资料:
一、申办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使用配偶公积金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过户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过户、过户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