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家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解!广东将推450亿专属金融产品,贷款3天到账
21世纪经济报道 21 财经 APP 杜弘禹
按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工信厅、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将深入开展政银合作,推进对“小升规”及培育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中小(民营)企业(统称“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服务,于2019-2021年实施此方案。
《方案》称,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各地工信部门和广东省中行辖内机构建立政银合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政策协同, 面向专精特新企业推出总授信额度约450亿元的“专精特新”系列专属金融产品,快速满足全省3万家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一年期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5%,免评估、中介等费用,信用贷款3天内到账,促专精特新企业 健康 发展。
这些专属金融产品主要为4类,包括成长快贷、高成长贷、技改成长贷和流量贷。
成长快贷的贷款对象是2019年至2021年的“小升规”培育库企业以及“小升规”企业。对列入各地工信部门“小升规”培育库的企业,广东省中行在“升规”培育阶段可提供人民币150万元的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企业成功“升规”再追加150万元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总授信额度300万元,贷款期限1年。
此外,对于“小升规”企业,针对企业短期融资需求,广东省中行统一配置“中银网融易”产品。一次性签订免抵押信用贷款循环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自助进行提款和还款的贷款产品。授信额度人民币300万元,贷款期限1年,线上自助提款,贷款实时到账,随借随还。
高成长贷的贷款对象是2019年至2021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以及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技改成长贷的贷款对象是对2019年至2021年实施技术改造的“专精特新”企业,包括:获得各级工信部门政策支持的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工业互联网“上云上平台”的“专精特新”企业。
流量贷贷款对象是2019-2021年在广东省中行辖内机构有结算业务和存款沉淀的“专精特新”企业。广东省中行根据企业结算流水和存款沉淀主动授信,为企业提供最高人民币200万元信用授信额度,申请资料简单,贷款期限最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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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市场化:无论民企国企该倒的就要倒,银行不该放的贷就不能放
贷款利率的市场化之路
发于2020.9.07总第963期《中国新闻周刊》
“民营企业融资在整个融资总量中的占比,我们认为是在合理的区间,或者说合理的范围内。也可以说,从融资总量角度来讲,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存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晓春说。
8月30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主办、CF40资深研究员肖钢牵头负责的《2020·径山报告》正式发布,主题为《“十四五”时期经济金融发展与政策研究》,这也是CF40连续第四年发布《径山报告》。
这份报告从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储蓄率变化、宽货币低利率、金融支持民企发展、房地产金融、金融防风险等角度,对“十四五”时期重大经济金融问题展开系统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其中,刘晓春负责的课题是“建设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一般谈到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经常被概括为“融资难融资贵”。刘晓春认为,“难”和“贵”需要分开来看,前者是融资的可获得性问题,后者是融资的价格问题。要同时解决这两个问题有一定矛盾,允许“贵”,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覆盖成本,会更好地解决“难”。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主要体现在高杠杆基础上的再融资难、具体融资过程复杂和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市场现象,是市场参与者及市场规则相互作用的结果。”
贷款“指标”之下的供需失衡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些年,监管部门对银行提出“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两增两控”(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要求。
近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提出了量化指标,2019年要求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2020年要求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在刘晓春看来,这些举措积极的一面是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定价体系扭曲,不能完全贯彻风险定价原则。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五家大型银行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27%,较2019年全年平均利率下降0.43个百分点,已经低于一些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
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一些银行贷款给“关系户”,再由其转贷出去,中小企业并未拿到低利率的贷款。对此,刘晓春认为某种程度上,银行是在为储户负责。“我们始终不要忘记银行是靠吸收储蓄存款来放贷款的,所以他首先要为储蓄存款负责。”
“现在的问题是,给银行下达对特定贷款对象的具体贷款指标,银行自身反而缺乏了市场的选择余地,找不到符合贷款要求的放贷目标,只能去找那些‘安全的’‘放心的’企业。”刘晓春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因为放给这些企业可以收回本息,才能保证储蓄的安全。“所以,现在的矛盾是,银行找不到好资产、好企业,贷款的有效需求不足。”
从经济学角度,有效需求是指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比如我们说肚子饿了就会有需求,但如果没钱买食物,就不能算有效需求。从信贷角度来讲也一样,有效需求是指有还款能力的需求,所以银行要把贷款数字做上去,只能给予有还款能力的企业。”刘晓春认为,只要政府不干预银行借贷行为,由银行来确定自身的战略定位,以及在这个战略定位下的客户群体,并针对客户群体予以支持,就会有更好的市场调节效用。在这一过程中,只要不违反监管要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政府不要过多地干预。
在今年的《径山报告》中,刘晓春团队指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长效机制,不能单纯从供给端寻找原因,应当从供给端和需求端两方面来分析。公共政策、突发性危机等外部环境,也会对民营企业的经营和融资产生影响。
“国家当然希望融资更多向生产型企业倾斜,生产能力提升了,就能够创造就业,创造效益,但实际上现在没有那么多有效需求。”刘晓春说。
规范了市场,还是干预了市场?
最近,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取消了2015年版本中“两线三区”的概念,即以24%、36%两条利率分割线划分的无效区、司法保护区和自然债务区三个区域,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作为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小荣的解释,此举旨在通过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从源头上防止“套路贷”“虚假贷”。
对于这一司法解释,有观点认为这是由最高法通过法律层面对利率进行管制,而此前都是由央行进行利率管制。
对此,刘晓春认为目前大家对司法保护上限问题可能有所误解,“我并不认为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是利率管制,它只是规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并没有规定利率的上限。”刘晓春举例,比如两个人发生一个借贷关系,作为民间借贷,约定收30%的利息,超过目前的司法保护上限,但只要双方愿意,也是可以的。
而且,在刘晓春看来,这次司法解释只是改变了司法保护上限的计算方式,或者说挂钩方式,并非简单地降低保护上限。“也就是说LPR如果往上涨,司法保护上限势必也往上涨,所以它是一个计算方式的问题,至于这个计算方式导致的结果是不是合理,那是另外一说。”
刘晓春强调,司法解释规定,持牌金融机构不适用这个法案,但对于持牌金融机构的理解,可能需要相关部门去解释。另外,这一司法解释并不否认市场化问题,无非是对民间借贷领域利率的司法保护确定了一个最高限制,但并不是限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此外,对于金融机构本身,还是由监管部门来规定,也是就说,利率市场化还是由监管部门来推进,法律不会干涉。
“最近我们注意到一些反对的声音,我认为有一些声音未必是真正在支持小微企业。因为刚才我们的报告里也讲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多来自银行贷款,也有部分民间融资,其中包括一些小贷公司。”刘晓春说。
除此之外,会用到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银行贷款到期,需要还贷并重新借款的阶段,可能会利用民间借贷来过渡一下,因为监管政策规定不能借新还旧,也不能无限展期,企业必须先还到期贷款才能再贷款,这其中涉及周转的问题,一些企业只能去民间借贷解决。现在很多小贷公司实际上也在做这个生意。另外一种是企业本身经营确实有问题,走投无路了只能去借高利贷,最后企业可能还是倒闭了。
此外,也有人认为,对于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确定过低,可能会造成一部分民间借贷走向地下,成为灰色地带。刘晓春认为这本来就是个伪命题,以前不允许民间借贷,才有地上地下问题;现在允许民间借贷,只要是合法的,那么就没有什么地上地下的概念,那些所谓地下的就是司法解释中说的非法借贷,就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内。
从出借方角度,无论是小贷公司,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以及一部分专门以放贷为经营方式的高利贷者,只要将借贷作为经营方式而又不持牌的,就是非法借贷。因此这两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在强调办金融业务必须持牌。非法借贷本来就不受司法保护,甚至本就应该取缔的。因此,在刘晓春看来,这个说法实际上是为无牌经营贷款的人找理由。
是市场定利率,还是政府管利率?
2014年11月,央行宣布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央行官网称此次降息目的“重点是发挥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促使实际利率回归合理水平,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这一突出问题”。
但结果出乎意料,降息政策宣布后,票据直贴利率不降反升,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也较降息前微升,债券市场的国债、信用债收益率全面上行,而且降息点燃了市场投资股市的热情,大量资金从各方涌入股票市场,股市大幅上涨,与央行降息刺激实体经济的本意背道而驰。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资金供求关系没有发生实质变化的前提下,不管名义利率如何,降息政策都不会降低中小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反而加大了融资难度。
但是,市场既包括供给方和需求方,也包括了市场规则,“不能将政策法规,政府的管理排除出去,抽象地讲市场,所以在具体实践中,市场化并非不要市场管理,但是市场管理怎么管,各个国家都不一样。美联储也会调整利率,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并不是放任市场。
“从理论上来讲,有一个自我调节的市场,但在现实中,市场并不会始终向着善的方向走,总会有个拉扯,最后达到均衡可能靠的是灾难,是危机,经济危机是最典型的一个调整。”刘晓春说。但是,单靠危机调整来实现市场均衡,会有很多人家破人亡,遭受损失,经济会受到更大的伤害,甚至造成 社会 动荡,所以必须要由政府或者监管部门来进行调整,不能简单地把理论套过来。“当然,政策法规如何指定、政府行为如何拿捏,是非常值得研究的。”
实际上之前各国都在找这个点,包括台湾地区,包括美日韩等国,当时都是在利率上升的时候放开,造成高息揽存、无序竞争的现象。“高息揽存必然带来高息贷款,反而对经济造成极大的风险。在高息贷款竞争下,往往会降低风险的要求,资产质量不高,大量暴雷,所以这是我们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需要避免的。”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展数年,2013年7月20日,央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5月11日,央行决定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同年8月26日,央行决定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10月24日,央行决定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
2015年之后,利率市场化改革迟迟未有大的进展,直到2019年8月17日,央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在报价原则、形成方式、期限品种、报价行、报价频率和运用要求等六个方面对LPR进行改革。在原有的10家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各2家,扩大到18家。
长期以来,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利率都是按照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以“上浮××倍”“打××折”的形式来确定。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2019年7月LPR改革实施后,银行发放贷款时,利率以“LPR±××个基点”(1个基点=0.01%),或“LPR±××%”的形式来确定。
按照最新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公告,2020年8月20日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和4.65%。
在刘晓春看来,LPR实施的起点,也正好是中国经济进入一个特殊时期的起点。即新旧动能转换,经济在下行,特别是中美贸易战、国际需求下降的情况下,整个国家和 社会 ,都希望融资成本有所降低。
“从融资成本角度来看,利率市场化的效果是好的,但如何来评价这个制度,还需要经过几次利率的上下波动。”刘晓春认为,目前整个利率主要是在下行的过程中,还没有到利率上行的波动阶段,只有在经历一两次上下波动以后,才可以说利率市场化达到了正常。
刘晓春对中国人民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专业性表示赞赏,认为在保持市场流动性基本稳定和合理充裕的前提下,让市场去说话,这其中就包括了利率,利率本身也是在调节市场供求,“但利率市场化并不意味着利率本身不需要调节了,对LPR还是要进行调节,这是宏观调控的手段。”
谈到最终利率市场化的目标,刘晓春认为不在于利率本身的市场化,实际上是在于中国整个市场的改革,也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此进一步往前推。
在刘晓春看来,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市场主体无论民营还是国企,该倒的就要倒。银行不该放的贷款就不能放,从而淘汰落后的,支持有竞争力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企业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的双循环格局中,才会形成强有力的国际竞争力。
如何让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敢贷、愿贷、能贷”?
民营企业融资难一直存在,相比国企有政府的背书和兜底,民营企业的融资更加市场化,融资难、成本高。这种情况很难在根本上改变,牵涉到更深层次的原因。但是也在积极寻求解决这种矛盾的方法。
首先银行得要有钱,银行手里有钱是第一步,至于有钱了贷款给谁是下一步要做的事情,去年央行4次降准,2019年1月的超预期降准都是在给银行释放流动性,把钱给到银行,存款准备金原来是银行存放在央行的资金,现在央行还给银行,银行就可以用来房贷,银行的资金是不会白白躺着账户上的,放在央行还有点利息,放在资金账户上如果不用,那完全是给储户贴利息。所以过去半年的货币政策是央行给银行更多的资金。央行为了给银行更多的资金,在去年又创设了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这是定向给银行释放资金,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的信贷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资金投放。
第二步是不要限制对民企的贷款,这个限制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如果说过去去杠杆是有限制的话,那么现在这种限制已经拆除掉了,而且甚至在2018年底,银保监会主席声称要给银行定向给民企信贷投放指标,这就是“一二五”信贷指标。何为“一二五”信贷指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三分之一,中小型银行不低于三分之二,争取三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从上面这个指标中我们也可以反推出,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是低于三分之一的,也就是说三分二以上的信贷是给到了国有企业,中小型银行的信贷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更高。
这些政策出台以后,情况有多改观,截至2019年1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余额9.7万亿元,同比增长17.6%,增速比上年末高2.4个百分点。1月份增加2109亿元,增量是上年同期的2.6倍;2019年1月,新发放的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为6.16%,环比下降0.1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0.21个百分点;截至2019年1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小微经营主体2165万户,1月份增加26万户,同比多增7万户。可以看出,最近几个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金额有较大提升,利率也有所降低。主做股权设计、并购,业余股民,爱好搏击更多好文,欢迎点赞关注
邮储银行:“快捷贷”助力小微 让贷款不再等待
一、背景与起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普惠金融”的服务理念,自觉承担“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 社会 责任,积极助推小微金融业务发展,努力走出一条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的特色发展之路。依托网络优势,按照公司治理架构和商业银行管理要求,不断完善服务渠道,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金融服务。
在服务民营及小微企业方面,我行不断丰富业务品种,以“简单、方便、快捷”为行动指南,为更多的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普遍存在申请流程繁琐、业务受理周期长、提供资料复杂等问题,为了适应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业务作业效率,提升客户体验,满足小微企业融资“小、频、急”的特点,我行推出了小企业快捷贷业务,并着力把该产品打造成为我行服务小微企业的“拳头产品”。小企业快捷贷,是针对划型分类为小型、微型的企业客户,无需提供财务报表及税费缴纳凭证等资料,仅需落实有效的抵(质)押、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后,根据现金流或易核实财产及担保情况,直接进行授信的循环信贷产品。产品不再过度依赖财务报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企业报表不准确导致的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风险分析针对性不足的问题,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上,为更多的优质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二、举措和亮点
举措:
(一)深入市场调研,制定操作规程。
总行小企业金融部专门成立制度优化研究小组,多次安排业务骨干赴分行开展专项调研,并先后组织了近20名资深客户经理,以及12家一级分行分管副行长及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分批赴总行进行座谈,听取专家意见,并与总行授信管理部多次磋商,最终形成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快捷贷操作规程(2014年版)》。
(二)分行开展试点,不断优化流程。
制度确立后总行立即在分行开展试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并挑选从业经历丰富的客户经理经办业务,搜集客户体验结果,根据试点反馈的情况,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配套设施,保障业务在全国顺利推广。
(三)业务全国推广,项目有序落地。
经过试点运行后,我行于2014年底将该产品进行了全国推广,通过视频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培训宣贯。同时,为了保证各分支机构更好的理解产品定位、实现业务有序推广,制度优化研究小组成员多次赴分行进行现场培训,阐述产品优势及市场定位,使分行更为全面的了解小企业快捷贷业务,使业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亮点:
在授信模式上,我们采用零售信贷业务模式,单独设立业务评价标准,并且针对快捷贷业务单设了一套更加简单快捷的业务流程;在客户定位上,我们坚持“小额分散”的客户定位,将“小而美”的客户作为主要授信对象,坚守“规模做小”与“金额做小”;在流程设计上,突出针对小微企业的短、平、快。
小企业快捷贷,追求实质分析,拒绝资料堆砌,强调现场调查,简化文字撰写,注重经验理性,淡化报表逻辑,提高作业效率,力求做到:优质客户快速决策放款,劣质客户快速拒贷反馈,一般客户转入普通流程处理。
为了提高客户体验感,着力解决业务受理“流程长、资料厚、效率低”的问题,秉承“简单、方便、快捷”的服务理念,我们在制度中主要做了以下优化:
(一)资料简单,手续简便
客户仅需填写简要贷款申请,并提供基本证件、经营流水、担保材料等基本资料即可办理,支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提还款功能,随借随还。
(二)重点突出,操作便利
小企业快捷贷通过单独评级、单独额度测算、单独调查报告模板、单独审查审批模板、单独系统操作流程,着力突出“零售贷款标准做”,改善客户经理等内部用户体验。
(三)流程简短,效率突出
小企业快捷贷以单人审查审批为主、双人审批为辅,审批一般在二级分行以内,支持“评级、授信、用信”三流合一,并单独开辟了绿色审批通道,效率优势明显。
三、成果与反响
小企业快捷贷自2014年11月全国试点以来,得到了各分行的强烈反响并大力推广,快捷贷业务很快成为了我行服务小微企业的拳头产品。目前已在全国36家一级分行、283家二级分行实现贷款发放。截至2019年4月,小企业快捷贷结余超500亿元。
四、服务企业数量及资金规模
小企业快捷贷业务从2014年开办以来,历时五年,累计发放贷款近千亿元,累计服务小微企业3.4万户。
对于让企业贷款容易点2019新闻和企业贷最新政策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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