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贷款房子写谁的名吗
不一定是谁贷款买房就写谁的名字。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购房人就是还贷人。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自己满足贷款的要求,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买房和贷款,房产证上的名称是购买者自己的名字,也是贷方的名称。2、购房人不是还贷人。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自己不满足贷款的各种条件,包括购买者是未成年人,或购买者是成年人,但经济收入和其他指标不符合银行贷款的要求,可以有辅助还款,购买者的父母或其他人。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它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并愿意偿还购房者,银行也会批准此类贷款购买房屋。此时,财产证书的名称不是贷款持有人的名称,而是购买者的名称。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贷款买房可以写别人的名字吗
不可以,买房时不可以写别人的名字贷款,贷款买房产权人和贷款人必须一致。
如果贷款人换不起贷款了,银行可以通过通过相关流程对房子进行拍卖;但假如房子不是贷款申请人,那么银行届时是没有房子的处置权,虽然可以申请执行其他财产,但是不一定可以抵扣房贷,因此买房时是不可以写其他人名字。
拓展资料:
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许多投资担保公司,在贷后管理和贷款风险化解方面的规范和高效运营,获得了银行充分信任,一些合作银行把贷后催收、贷款资产处置外包给担保公司,双方都取得了比较好的合作效果。
有2种贷款方式:一般分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等额本息:是指每月利息还款额不变,一般称为等额还款。等额本金:是指先还本金后利息,一般称递减还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首先,申请人所购住房必须为自住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且申贷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次,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首套房须首付30%房款,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可以首付20%,且有按规定偿还贷款的能力,还要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最后,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房屋抵押生效前的阶段性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当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房屋的购房人暂限于父母与成年直系子女。
与申请商业贷款办理二套房贷不同的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若是二套房,必须还清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而且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另外,根据调控政策,贷款利率也要上浮10%。
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房本上可以不写我的名字而写别人吗?
不可以,贷款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之一。没有办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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