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在资产负债表里算是资产项吗
预付的保险金属于资产类。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
非流动资产是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扩展资料:
资产负债表填制内容
1、资产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反映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类别下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流动资产是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反映在某一特定日期企业所承担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应当按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在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类别下再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流动负债是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
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
非流动负债是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非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3、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益,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股东(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的总额,它一般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负债表
委托贷款属于什么科目?
委托贷款放在什么科目?
普通生产企业不能委托金融机构贷款
普通企业有短期投资科目核算对外投资,但一般是购入股票和债券形式。
只有投资企业或担保公司或财务公司,才能委托银行贷款
这种公司可设置长期(或短期)委托贷款科目核算放贷出去的本金
在新准则下,委托贷款应计入哪个科目
1、委托方将委托贷款根据到期期限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反映。利息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相应的营业税等作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2、借款方与一般借款的处理方法相同,作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列报。利息支出根据借款费用准则规定予以资本化或费用化。
委托贷款如何列报
委托贷款如何核算和列报
根据《贷款通则》,不允许非金融企业之间直接放贷,于是部分企业转向委托贷款,该类业务在国企年报审计中也经常遇见,如下案例供大家参考,欢迎探讨和指正,以便共同进步。
一、案例:某国有企业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需要委托某银行向子公司乙和与甲公司同属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丙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企业财会人员向审计师询问该委托贷款如何核算和列报?
二、分析:
(一)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1303 贷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保户质押贷款”科目。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质押贷款”、“1305 抵押贷款”科目。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二)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二条“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第十三条“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第十四条 “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六条“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第十七条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一)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五条“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应当相互抵销,同时抵销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和债券投资的减值准备。”
第十九条“合并利润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五)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应当抵销。”
第二十四条 “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第二十五条“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应当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三、处理建议:
(一)会计核算:委托贷款可以在“1303 委托贷款”科目核算。个别企业将委托贷款在......
委托贷款计入什么科目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
一般是计入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的贷方
欢迎点我的暱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委托贷款的概念是什么?
委贷是一种银行作为中间人存在的业务
即A给B钱,浮2种方法,一种是A委托银行放贷款,银行找到B,银行收取中间业务费和账户管理费,A拿到高于银行的利息,B拿到钱
另一种是AB委托银行成为中介人以使借贷合法化,银行收个手续费,A拿到协定利息,B拿到钱
委托贷款的会计处理
在之前,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三个明细科目对委托贷款进行核算,但是在2007年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取消了“委托贷款”会计科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并未单独说明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1303 贷款”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这说明,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设置科目单独进行核算,而非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委托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能计入投资收益,一般情况下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是因为委托贷款在新会计准则下不再被定义为一项“投资”,因此其利息收入也不能列报为“投资收益”,从另一方面讲,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对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因此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范范围,鉴于委托贷款对于多数一般非金融企业而言并非主营业务,因此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在利润表上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列报;相应地,按税法规定计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在利润表上列报于“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中。举个最简单的例子: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委托银行发放贷款500万元,在发放委托贷款的时候支付银行手续费18万元。银行将这笔500万的资金贷给B企业并按季进行结息,委托贷款的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6%。那么A公司的帐务处理如下:1.汇出存款并支付相关的手续费借:委托贷款 5,000,000财务费用------手续费180,000贷:银行存款5,180,0002.每月月末企业计提利息借:应收利息25,000贷:其他业务收入25,0003.银行每季度末向B企业收回贷款利息(5,000,000×6%÷4=75,000),并按照《营业税》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75,000×5%=3,750)。银行同时还要向A公司支付利息,该利息是扣除营业税后的数额(75,000-3,750=71,250)。收回利息后,A公司根据银行转来的相关的代扣税款通知单及相关原始凭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75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750借:银行存款71,250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750贷:应收利息75,0005.收回贷款本金时借:银行存款 5,000,000贷: 委托贷款 5,000,000
委托贷款下面的科目怎么设置?
委托贷款是指企业按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现行的
委托贷款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版)应用指南》有关科目及账务处理的规定,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一般地,委托贷款是指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发放委托贷款的企业通过“1303委托贷款”核算委托贷款。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企业不设该科目时则使用其他业务收入代替),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委托贷款明细科目的设置: 委托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 --已减值 (“委托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二、委托贷款税务处理方面:1、由委托贷款银行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年第136号)的规定,企业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又规定:“金融企业承办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代委托人收讫贷款利息的当天。”我分别从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以及委托贷款的税收处理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大家都明白了吧!最后,大家一定要注意委托贷款的期限,由委托人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偿还能力或根据委托贷款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委托贷款和短期债券投资的区别,委托贷款能不能算是短期投资?
有两种处理意见: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企业(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观点(一)为主
一、新准则对委托贷款的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旧准则会计科目衔接的账务处理》的规定:新准则没有设置“委托贷款”科目。调账时,应将“委托贷款——本金、利息”科目的余额分 别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应计利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相应减值准备的金额自有关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这种做法 有待进一步商榷。
对于金融资产分类,在新准则中有一个突出的亮点,那就是体现管理者的意图。如果管理者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想把某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则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某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则可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管理者持有意图不是很明确 (既不是短期出售,也不准备持有到期),则可能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此不能认为某项金融资产一定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是可供金融资产等,因为归类必须 看管理者的意图。
而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 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的限制。如果某债务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则企业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科目及账务处理,在关于“1303贷款”科目核算说明中规定: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 款项,应将“1303贷款”科目改为“1303委托贷款”科目。这说明,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设置科目单独进行核算,而非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
1、关于委托贷款科目的问题: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有“1303贷款”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照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该科目改为“1303委托贷款”科目,核算非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业务。也就是说,可以设置委托贷款科目。
2、关于委托贷款在报表中列示:
鉴于一般会计报表中,未单独列示委托贷款,而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将委托贷款归类到持有至到期投资,所以建议在会计报表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
3、关于委托贷款的核算
委托贷款下设“本金”、“应计利息”、“减值准备”明细科目
计提利息时
借:委托贷款-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贷款借出、收到利息、收回本金、发生减值的会计分录不用说了吧
4、利息收入应交5%营业税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5、另外,如果实际贷款金额和实际利率与合同金额和利率不同,就会产生摊余成本和利息调整的计算,比较麻烦,所以建议实务中保持一致,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详情还可以进hi.baidu/...6
观点(二)
1、关于委托贷款科目的问题:
新......
委托贷款属于什么帐户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 *** 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申请条件
委托人及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保险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哪些
应该是除了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具体包括(1)“现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的库存现金。本项目应根据“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银行存款”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保险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各种债券。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4)“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反映保险公司对短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所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5)“拆出资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按规定从事拆借业务而拆出的资金。本项目应根据“拆出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6)“保户质押贷款”项目,反映人寿保险公司按规定对保户提供的质押贷款。本项目应根据“保户质押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7)“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因债券投资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8)“应收保费”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保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9)“应收分保账款”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应收未收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分保业务往来”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10)“坏账准备”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提取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坏账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1)“预付赔款”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在处理各种理赔案过程中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赔款。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赔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2)“存出分保准备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分入分保业务按保险合同约定存出的分保准备金。本项目应根据“存出分保准备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3)“存出保证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开展直接承保业务按合同约定存出的保证金。本项目应根据“存出保证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4)“买入返售证券”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已经买入但尚未到期返售证券占用的金额。本项目应根据“买入返售证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5)“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保险公司除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和分保业务往来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6)“物料用品”项目,反映保险公司业务经营、劳动保护和办公等方面使用的库存物料用品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物料用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7)“低值易耗品”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在库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低值易耗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8)“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开办费、超过1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项目内反映。(19)“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号填列。保险公司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应在“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另行反映。(20)“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保险公司除上述流动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1)“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反映保险公司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在流动资产类下“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期末余额扣除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22)“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3)“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费用,如开办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将在1年内(含1年)摊销的部分,应在“待摊费用”项目填列。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后的余额填列。(24)“存出资本保证金”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按规定比例缴存的、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的保证金。本项目应根据“存出资本保证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5)“抵债物资”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因债务重组而收到的物资,包括物料用品、固定资产等。本项目应根据“抵债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6)“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保险公司除上述各项长期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7)“独立账户资产”项目,反映投保人投资部分的资产价值。本项目应根据“独立账户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合同会计常设账户有哪些
会计科目的分类:
保险行业 会计科目的分类:(只谈一级科目)
(一)\资产类(一级科目)26个 有的书 28个 比较全面的是37个 在此作者只是想罗列最最全面的科目. (05年11月28日 改)
1\ 1001 现金
2\1002 银行存款
3\10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1111 拆出资金
7\1112 保户质押贷款
8\1113垫缴保费
9\1121 应收利息
10\1122 应收保费
11\1123 应收分保账款 另有的书用"分保业务往来"
12\1124 坏账准备
13\1131 预付赔款
14\1135 预付分保赔款
15\1141 存出分保准备金
16\1142 存出保证金 另有的书用"存出准备金 "
17\1151 买入返售证券
18\1191 其他应收款
19\1201 物料物品 另有的书用"领料物品"
20\1211 低值易耗品
21\1301 待摊费用
22\1391 其他流动资产
23\1401 长期股权投资
24\1402 长期债券投资 另有的书用"长期证券投资",
同时不用"长期股权投资",合二为一.
25\1403 投资风险准备
26\1404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7\1601 固定资产
28\1602 累计折旧
29\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0\1606 在建工程
31\1609 固定资产清理
32\1701 无形资产
33\1702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4\1711 长期待摊费用
35\1801 存出资本保证金 另有的书用"存出资本准备金"
36\1811 抵债物资 (有的公司不设此科目)
37\1901 待处理财产损益
(二)负债类 (这里主要有 31个科目)
1\2101 短期借款
2\2102 拆入资金
3\2110应付利息
4\2111 应付手续费
5\2112 应付佣金
6\2115 应付分保账款
7\2121 预收保费
8\2122 预收分保赔款
9\2126 内部往来
10\2131 存入分保准备金
11\2132 存入保证金
12\2141 应付工资
13\2142 应付福利费
14\2143 应付保户利差
15\2145 应付股利 也有书上称为"应付利润"
16\2146 应交税金
17\2147 卖出回购证券款
18\2149 其他应付款
19\2151 预提费用
20\2161 未决赔款准备金
21\216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2\2171 保户储金
23\2191其他流动负债
24\2202寿险责任准备金 (有的公司还设有 2201长期责任准备金 财险公司用)
25\2203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6\2211保险保障基金
27\2221长期借款
28\2231长期应付款
29\2251 货币兑换 (有的公司还设有 2241 住房周转金)
30\2291其他长期负债
31\2311应付债券
(三) 所有者权益类(6个)
1\ 3101 实收资本
2\3111资本公积
3\3121 盈余公积
4\3131 总准备金
5\3141 本年利润
6\3151 利润分配
(四) 损益类(反映公司收支的科目.42个)
1\4101 保费收入
2\4102 分保费收入
3\4103 追偿款收入
4\4109 其他收入 也有的书称为"其他业务收入"
5\4201 摊回分保赔款
6\4203 摊回分保费用
7\4211 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8\4212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9\4221 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
10\4222 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11\4223 转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2\4301 利息收入
13\4302 投资收益 也有的书称为"投资收入"
14\4303 汇兑损益
15\4304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16\4311 营业外收入
17\4321 独立账户收益
18\4401 赔款支出
19\4402 死伤医疗给付
20\4403 满期给付
21\4404 年金给付
22\4411 退保金
23\4421 分出保费
24\4422 分保赔款支出
25\4424 分保费用支出
26\4431 手续费支出
27\4432 佣金支出
28\4441 营业税金及其附加
29\4451 营业费用
30\4461 利息支出
31\4462 保户利差支出
32\4463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33\4471 其他支出 也有的书称为"其他业务支出"
34\4501 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
35\4502 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6\4511 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 (用于 财产险公司)
37\4512 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
38\4513 提存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9\4521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40\4601 营业外支出
41\4701 所得税
42\4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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