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走哪些流程
1、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向本地区政府递交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资料;
2、审核后将资料移交给本地金融办,经由本地金融办审核;
3、审核经后,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层进行谈话,出具筹建批复,并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岗前培训。
4、本地金融办同意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并出具开业批复证实。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 想要开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这个问题不仅是开办小贷公司的人需要知道,想要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的人也应该了解一下,知道了什么样的小贷公司才是成立有效的,可以让你在碰上不正规的小贷公司时也心知肚明。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步骤
首先,有试点意向的区(县)政府向市金融办递交试点申请书,阐明试点工作方案并承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
其次,区(县)政府,对本区(县)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进行筛选。
最后,经筛选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向所在区(县)政府递交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区(县)政府完成预审后上报市金融办复审。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市金融办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局和人行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涉及的业务既然是贷款,成立条件当然不会简单,只有符合了以上条件才能开办。各位要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的人也应该多考察自己选择的公司,确定是合法正规的才提出贷款申请。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是否需要银监会审批?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也必须有银监会审批通过才可以经营信贷业务,金融营业机构都得有银监会审批手续才能开展业务经营。
拓展资料: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3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二)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四)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五)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六)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七)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3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为450名。其中,局级领导职数56名(含主席助理3名,纪委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3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5个职能机构。
成立一家贷款中介公司,合法吗?
做贷款中介,一般是合法的。
但是,中介机构要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只要其行为违反了中介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的话,那么贷款中介者还是会被按违法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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