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需要哪些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报材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是指之前已经申请成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继续贷款的行为。那么续贷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需要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无需再审核申请,只需带上以下材料到原信用社办理:
一、学生签字的申请表(不需加盖资格审查单位公章);
二、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
三、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生源地借款学生信息表。
生源地贷款续贷申请表
生源地贷款续贷申请表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或在县(市、区)资助中心领取。
填写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注意事项
1、申请书务必用黑色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开头称呼务必写:尊敬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领导;
2、对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要写清楚、详细;
3、写清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情况(大一写高中或高考成绩);
4、写清申请贷款用途、金额数;
5、承诺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情况;
6、申请书不能有任何涂改;
7、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生活费根据个人困难程度,参照聊城生活水平而定,一般为每学年1000—1200元。并且不能贷往期生活费;
8、申请书中所有信息要和学习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单等其他材料严格对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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