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的管理办法
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委托贷款业务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贷款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我司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我司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由银行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第三条 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签订合同、提供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第二章 借款人基本条件
第四条 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由我司以书面形式确定,并通知受托行。
第五条 借款人申请委托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行政许可的,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付息的能力。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贷款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信用状况已恢复正常的。
(四)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受理与调查
第六条 客户向我司申请委托贷款,应提交借款申请书,申明借款种类、金额、币种、期限、用途、贷款使用方式、担保方式、还款来源及还款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七条 申请委托贷款,除借款申请书外,客户须按《委托贷款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申请材料。
第八条 业务部门应按规定对借款申请人整体情况、贷款需求及用途、担保情况、贷款风险与效益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分析与判断。
第九条 调查完成后,业务部门撰写贷前调查报告。对拟同意办理的业务,客户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在调查报告上签字后,连同全部信贷资料移送风险管理部门审查。
第十条 对拟不同意办理的业务,经业务部门与风险部门协商同意后信贷终止。意见不一致时,报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采取的调查方法、调查程序,可以认定真实的相关资料及认定的依据、无法认定是否真实的相关资料及无法认定的原因。
(二)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分析,包括历史沿革,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投资人及出资金额、比例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主要关联企业情况;
(三)客户信用情况,包括客户开户情况、在金融机构信用总量及信用记录;
(四)客户所处行业状况、区域状况、信誉状况及客户产品、技术、市场、竞争力分析、主要管理人员的资信状况分析;
(三)申请人财务状况,经营效益、成长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
(四)申请人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的生产、市场及销售情况以及上下游关系。
(五)担保情况,对由外部中介机构评估的抵(质)押物价值,调查报告应载明业务部门对评估价值的真实性、合理性、科学性的明确判断意见及是否需要做出相应修正。
(六)申请人风险及偿债能力、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七)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
(八)结论。包括是否同意贷款及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和限制性条件或合同加列条款以及管理要求等。
第四章 利率和期限
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利率。我司委托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同档我国现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在此范围内,由业务部门上报初步利率,风险管理部门复核后,报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
第十三条 银行手续费。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原则上由借款人承担,根据银行收取的时间和费率,划转到我司帐上,由我司代缴。
第十四条委托贷款期限原则上在一年以内。
第五章 审查、审议与审批
第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委托贷款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借款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主体是否合规、借款主体是否按章程要求提供了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文件等。
(二)企业有关批文的有效性。调查报告中所采用数据、资料的真实性、时效性。
(三)贷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贷款用途的合规性。
(四)企业的偿债能力、综合效益。贷款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贷款期限及还款方案,主要包括贷款期限设定是否合理,还款是否能落实合理充足的预期现金流入
(五)贷款的安全性及效益性,主要包括贷款的核心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是否揭示充分,贷款定价是否符合规定,能否合理覆盖风险。
(六)担保能力。对拟采取保证担保的应审查保证人主体资格及代偿能力、保证的合法性。对拟采取抵(质)押担保的,应审查抵押、质押物是否足值、合法、有效,是否方便执行,是否容易变现。
第十六条 风险经理撰写信贷审查报告。项目提交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十七条 借款申请未被批准的,有关人员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应及时向借款申请人反馈。
第六章 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
第十八条 贷款发放
(一)公司业务部门根据批复内容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并督促借款人落实担保相关手续。
(二)公司业务部门与借款人、受托银行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或者公司业务部门先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然后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审批时附有限制性条件的业务,签订合同前须落实限制性条件,或将限制性条件作为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未满足审批确定的限制性条件之前,不得向客户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我司与借款人应在受托银行分别开立账户。该账户仅限于办理与委托贷款相关的汇款、转账、收款(本、息)、付费等业务。
(四)业务部门落实批复内容和其他限制性条件,交风险管理部门审查通过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后,业务部门出具《放款通知书》。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凭《放款通知书》协助财务部将委托资金划入我司在受托银行开立的账户,并书面通知受托银行将委托资金划至我司指定的借款人账户。
第十九条 贷后管理。贷后监管实行分层次管理。业务部门作为客户经营、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对借款人按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贷后监管管理。风险管理部门为贷后监管的督促和管理部门,协助业务部门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贷后检查的方式。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财务审核与生产经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贷后检查的频次。原则上对借款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贷后检查。
第二十二条 客户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进行现场检查:贷款发生欠息、逾期及或有资产到期垫付。客户出现停产、半停产状况。客户发生可能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纠纷、事故与赔偿等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贷后检查的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的变化。调查借款人的办公地址、企业名称、企业性质、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结构、管理水平有无变化。调查借款人的资产、来源、构成及融资结构的变化。
(二)调查借款人的经营管理状况的变化。企业开工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员工数量的增减情况,企业库存情况,经营管理指标等。
(三)借款人资信状况变化。通过对贷款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信息披露及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借款人对外融资、对外担保、银行还款、社会信用等的变化情况。
(四)借款人财务状况。分析借款人财务政策的变化情况。透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的分析和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判断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理性。
(五) 调查借款用途的变化情况。
(六) 借款人关联企业情况的变化。调查借款人关联企业的资产变化情况。调查借款人关联企业的性质、经营、财务、行业等情况的变化。调查借款人关联企业的资信状况,如负债、担保、贷款的偿还等情况。
(七) 抵(质)押物变化情况。现场核查抵(质)押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确认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核查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核对抵(质)押物贷后价值是否有较大变化。
(六)对于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贷款。
现场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与固定资产贷款评估报告以及工程规划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投资、建设是否按项目计划进行,项目累计完成工作量与投资支出是否相当,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总投资是否突破,施工方垫资情况,项目主要技术、工艺、设备是否出现较大变化,固定资产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和达产情况,预计效益和市场情况等。
(八) 综合信息调查。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或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经营者的健康状况变化情况。法定代表人及家庭成员、主要股东所办的其他企业运作变化情况。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实际个人财产情况的变化。对外负债、对外担保变化情况。
第二十四条 客户经理现场检查结束后撰写《现场检查报告》,签字后提交部门负责人及风险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阅签。
第二十五条 风险信号的处理措施。
客户经理在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日常跟踪等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风险信号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本部门会同风险管理部门制定风险化解措施并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第二十六条 建立重大风险信号应急处理机制。
对于风险敞口在500万元以上(含)的借款人出现异常变化,可能对借款人生产经营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导致我司债权处于严重不确定状态并极有可能发生较大风险的,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组成风险处理小组,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尽可能控制风险,减少损失。
第七章 贷款的收回和展期
第二十七条 客户经理在贷款即将到期及逾期后,应定期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贷款到(逾)期通知书》,取得借款人签收盖章确认的催收回执,并确保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授信文件不超过诉讼时效。
(一)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内的短期贷款10日前,一个月以上的贷款30日前),客户经理应进行检查和催收,判断贷款能否按期归还,发出《贷款到(逾)期通知书》。
(二)贷款出现逾期,客户经理应在十五日内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贷款到(逾)期通知书》,并及时查明逾期原因、确定催收方案,并每日追踪客户还款资金来源,以尽快收回贷款。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主债务,原则上不予展期。对于已经长期合作、信用状况一向较好的重点客户,经风险控制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决定展期的,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展期金额一般不超过原借款金额的70%,展期的担保条件原则上应有所加强。签订展期协议前,借款人应偿清所欠贷款利息。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相关人责任。
(一)未按规定进行贷后监管并全面规范撰写监管报告的,未及时发现应发现的重大风险的。
(二)隐瞒问题未及时报告处理或未按上级指示及时处理,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
(三)客户经理反映的借款人重大情况未及时通报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
委托贷款风险概述
你知道委托贷款风险概述主要是怎样的吗?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委托贷款风险概述_委托贷款风险知识介绍,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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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贷 款风险概述
委 托贷 款的定 义
委 托贷 款的风险分 类
委 托贷 款风险防范
委托贷款风险概述
虽然上市公司将大规模资金用于理财和放贷是近两年出现的新现象,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近日发布的《沪市上市公司20__年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情况分析》,20__年沪市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现象越发明显,而且相关方面的高风险性已初现端倪。
据统计,20__年度委托理财的年初余额为239.04亿元,借方发生额为1180.60亿元,贷方发生额为1248.43亿元,年末余额为171.19亿元。相比2010年度委托理财的余额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期间发生额相比2010年度(借方发生额790.17亿元,贷方发生额559.16亿元)都出现了大幅度的上升。
而在委托贷款方面,20__年委托贷款的年初余额为643.83亿元,借方发生额为860.14亿元,贷方发生额为416.43亿元,年末余额为1087.54亿元。
报告 指出,尽管近两年尚未出现上市公司因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而导致的巨额损失事件,但该方面的高风险性已初现端倪。在发放委托贷款的公司中,截至20__年末共计6家上市公司出现了逾期款项;此外,上市公司贷出款项被迫频繁展期甚至涉讼同样揭示出委托贷款的高风险性。据统计,报告期末展期、逾期和涉讼的委托贷款余额分别为81.92亿元、22.08亿元和0.57亿元。
上交所分析认为,部分上市公司热衷于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可能存在以下主要原因:
首先,在收紧货币政策、楼市调控背景下,中小制造类企业、房地产、矿业等行业资金需求量大,给高利贷款提供了迅速生长的沃土,其超高回报迅速吸引各路资金进入。
而部分公司在主业低迷的情况下更具进行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动机,利息收入正成为部分主业低迷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例如某公司20__年的净利润为1.88亿元,但20__年期间发生的委托贷款多达20笔,余额达3.67亿元,贷款利率普遍在20%左右,可见高利贷款利息收入对其业绩影响之巨。
其次,部分新上市公司超募现象导致产生大量的资金闲置,自有资金充沛,部分公司在上市超额募集不久后即宣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同时,上市公司可以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其转化为自有资金后再将其用于委托理财或委托贷款。此外,不排除在高利贷市场的诱惑下部分上市公司滋生通过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等方式用于高利放贷的动机。
最后,部分公司存在借助上市公司有利的融资平台,利用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获取廉价资金并“倒卖”赚取利差的可能性。
例如某公司于20__年5月发行了95亿元公司债券,以1:1的比例分别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但6月份即决定以4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为1-2年的理财产品。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涉足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原本无可厚非,但在高利益驱动下,很容易演变成了一种变相发放高利贷的行为。相关的宏观管理部门采取有效 措施 ,合理配置社会资金,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矛盾,平抑市场的资金成本;
上市公司也应强化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方面的风险控制和决策程序,不能片面追求高息收入而置风险于不顾。同时,有必要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制定方面加强监管。此外,根据目前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信息披露情况,有必要细化该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提高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披露的信息含量,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委托贷款的定义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转入委托银行一般委存账户,委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贷款的风险分类
根据《贷款通则》及《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委托贷款业务中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贷款风险、银行不承担贷款风险,因此,委托贷款被认为是银行的低风险业务,但对银行而言,委托贷款并非完全无风险。实际上,受托银行在办理业务中,客观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风险。
1、政策风险。在业务准入上,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是否报经银监会批准或备案,取得了经营委托贷款的主体资格?如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在开办业务时,未按规定向当地银监部门报备;在 政策法规 方面,是否对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项目进行合规审查,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委托贷款的期限、利率等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受托银行认为只要委托人和借款人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意确定利率水平,往往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2、操作风险。指商业银行在委托贷款的尽职调查、审查审批、法律文本的签订、贷款资金使用、贷款本息的收付偿还、手续费的收取等具体事项操作中,不按规定和规程办理造成的风险。若银行作为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委托协议的义务,或在贷前调查、贷款发放、资金用途监控、逾期贷款催收等方面未规范操作,一旦贷款损失,委托人可能以银行未能尽职为由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引起纠纷。
3、银行声誉风险。当委托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本息,及时偿付给委托人,会影响受托银行的声誉,因此,银行承担了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和声誉风险。
4、合规风险。资金来源方面,一些银行违规接受社保资金、企业年金、财政预算外资金、工会经费、 保险 资金、基金会基金、住房公共维修费等单位委托人办理的委托贷款,导致资金来源不合规;资金使用方面,一些借款人利用委托贷款向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不达标的企业、项目投入资金。还有一些银行对贷款资金用途监控不严,如借款人向受托银行申请流动资金,但却用于投资房地产或购置设备,导致资金用途不合规。一旦出现问题,商业银行难辞其咎。
5、法律风险。银行作为受托方,与委托方签署的 委托合同 须是法人与委托方签署的法律文件,但有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签约主体条件却行一级法人之实,存在法律风险。有的银行对外推介委托贷款时,未准确界定委托贷款产品与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的性质,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将面临诉讼威胁,并可能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此外,一些经办人员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承诺或越权行使职能,这也容易造成法律风险,使银行卷入纠纷。
委托贷款风险防范
1、增强风险管理意识,这是银行防范委托贷款风险的基础和前提。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代表的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应首先提高对委托贷款风险的认识程度,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培训,将风险管理落实到基层员工的职责、行为中。
2、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在贷前调查环节,应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贷款用途的合法性,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借款人的民事主体资格,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及其他内容。在审查审批环节,应按照规定流程尽职审查、审批,按各行内部授权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得逆程序操作,超权限审批。
3、在贷款下柜环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委托贷款基金户,并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在 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生效及委托人的委托存款已进入基金户后方可办理贷款下柜手续。委托人应将委托资金先存于受托银行的专门账户,在任何情况下,受托银行都不能先于委托资金的到位而对借款人提前放贷。
4、在贷款资金监控环节,经办机构应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信贷资金,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在委托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借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受托银行不能擅自改变。并按贷款管理的要求进行贷后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委托人。督促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即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发生利益冲突时,受托银行也不能利用有利位置,私自截留委托人的资金或借款人对委托人的还款。
5、在逾期贷款催收环节,经办银行应及时将贷款逾期欠息情况通知委托人,并采取相应催收措施。贷款逾期后,经办银行应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确保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借款人发送书面催收 通知书 并取得催收书面证据。
6、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要深入调查、审核委托贷款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对某些具有特定用途、不得挪用的各类专项基金,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接受其作为委托贷款资金来源。银行不得垫付资金发放委托贷款,银行自身信贷资金不得作为委托贷款资金来源。
7、商业银行应审核委托贷款资金发放的合规性。审核借款人是否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确保项目各项手续齐备,不得向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发放委托贷款,不得介入手续不完备、国家政策禁止、限制、不达标的项目。贷款手续须完备,注意有无存在法律漏洞;各类法律文书条款是否严密,注意有无潜在法律风险。
8、加强法律风险管理经办机构在办理委托贷款过程中,签订法律性文本应按有关法律性文本审查制度办理审查手续,确保所有法律性文件合法合规,不得以补充协议等形式向委托人承诺银行对委托贷款承担风险。
9、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银行应按《贷款通则》及《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制订风险内控管理制度,使各级人员有章可循,从制度上构筑防范委托贷款风险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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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委托划款就是审核过了吗
是的。贷款受托支付流程
1、借款人需支付贷款资金时,向业务拓展部提交委托支付通知单、资金使用计划、按照支付结算制度规定提供资金支付、汇划凭证、结算业务申请书等与结算相关的资料、交易合同、订单或其他能证明借款人及其交易对手交易行为的资料,提出用款支付申请。
2、开立或指定贷款资金发放账户并作为专户管理,对相关账户限制网上银行、现金管理客户端、电话银行等非柜台渠道的支付行为及通兑功能,并通知柜圆协助业务拓展部做好账户支付的监测与控制。
3、客户经理落实信用发放条件及贷款使用条件,并进行支付前审核。审核同意的,在委托支付通知单上签字后将全套资料移交放款审核岗审核。
4、放款审核岗按照受托支付管理要求进行信用发放条件、贷款使用条件及受托支付条件审核。审核同意后,在委托支付通知单上签字。
5、客户经理逐笔登记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6、柜圆协助客户经理按照受托支付的要求做好相关账户的控制工作。
7、业务拓展部、柜圆办理放款手续,将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柜圆根据委托支付通知单及划款单据通过借款人账户将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拓展资料:
一、委托人提出申请
对委托人资质进行核实,证明委托人资质和资金的合法性
二、委托人开立资金池账户
从本行利益出发,要求委托人根据委托申请,一次性将委托资金划入资金池账户
三、签订委托贷款总协议
指定委托总额度,期限,不具体规定借款对象。
根据协议建立委托贷款台帐
四、借款人提出申请
五、银行调查借款人,并向委托人推荐
调查比照对贷款客户的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和结论,提出推荐意见交委托人审核决定。
制定调查报告和审核意见标准格式。
制定委托人对推荐意见的审核标准格式。
六、签订单户贷款协议和授权扣划款协议
贷款协议规定借款人,贷款总金额,付款规则等。同时签订扣划款协议,同意我行可以根据协议自行从委托人账户扣划管理费用,从借款人账户扣划应还本金和利息。
银行贷款的工作总结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以下是我收集的银行贷款的工作总结,欢迎查看!
【银行贷款管理工作总结(一)】
贷款是农信社的主要资产,贷款管理直接关系着资产质量高低和资金效益好坏。因此,搞好贷款管理,提高管理效果,合理规避资金风险,以便有效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信贷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是农信社追求的目标。
“五个”坚持清思路
坚持正确投向,合理发放贷款。 农信社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不断调整和优化贷款投向,合理发放贷款,严禁向国家禁止、限制及目前投资过热的行业和项目发放贷款,严禁向风险集中程度高、超出自身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业务领域发放贷款。
坚持立足社区,支持县域经济。社区经济是农信社生存的基础,新农村建设是其发展的机遇,支持好社区经济,服务好新农村建设,才能获得稳固的储源和优良的客户。农信社应做到小额贷款不跨社区,其他贷款不跨县(市、区),在支持好社区“三农”经济的基础上,支持县域内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坚持小额分散,扩大农户贷款面,弱化风险、站稳农村市场。农信社应在巩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灵活多样的特点,加大投放力度,增加投放密度,提高投放频率,扩大农户和社员贷款面,分散风险、站稳农村市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坚持放开质押、提倡抵押、控制保证,优化贷款结构。在贷款方式上,农信社应放开有价证券质押的贷款,做到随到随办,不受存贷比例限制;大力提倡抵押担保贷款,不断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拓宽抵押物品范围;对保证担保贷款,除农户联保和小额贷款外,予以适当控制,特别是大额保证担保贷款要严格控制。努力提高抵(质)押担保贷款占比,优化贷款结构。
坚持效益第一,加大营销力度。农信社应对县域主导产业中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排队,对其中法人代表人品好、信誉高、能力强,资产负债率、贷款占资产比重较低,自筹资金占比较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强,对地方经济有拉动作用的优质企业,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参与市以上管理部门组织的社团放款,有选择地向大型优质骨干企业,交通、通讯、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开发项目等发放贷款,提高资金运用率,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
“六个”严格定规范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严格贷款程序,杜绝逆向操作。农信社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贷款,即贷户向信用社申请、信贷员调查、信用社贷款小组审查审批(超权限逐级上报审查审批咨询)、办理贷款手续。严禁违反贷款程序审批,搞逆向操作。
严格贷款条件,把好贷户准入关。农信社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对以设备抵押申请贷款的予以严格控制,大力提倡房地产抵押,确保抵押物具有增值的价值。
严格贷前调查,摸清贷户底数。农信社应高度重视贷前调查。至少应由二名信贷员同时对借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对多头贷款、有逃废银行贷款行为的不予支持。 严格贷款责任,实行终身负责。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长期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真正落实贷款责任人,放款责任不清。因此,农信社发放贷款应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小额贷款由信贷员为责任人,大额贷款由信用社和县级联社领导为责任人,并实行终身负责。 严格贷款审批,确保科学决策。各级农信社应严格执行贷款集体研究审批(咨询)制度,做到集体研究、少数服从多数和决策人一票否决,按权限审批(咨询)贷款,禁止不经集体研究和超权限审批(咨询)贷款等违规行为,保证贷款决策的科学、民主、公正、合理。 严格贷款手续,把好资金“闸门”。农信社应严格按照《担保法》、《贷款通则》、《贷款操作规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办理贷款手续,做到手续齐全、合法有效,避免形成无效手续,给清收带来隐患。
“八个”加强促效益
加强贷后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农信社应彻底改变以往重放轻管的粗放经营方式,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应定期深入贷户查看资金使用、生产经营等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现贷户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贷户改进完善,降低风险;还应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催收到逾期贷款,做到手续合法有效,防止贷款超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对到期贷款,坚持按期收回,贷户需要时再发放。严格控制借新还旧贷款,维护借款合同的严肃性,并加强以物抵债管理。
加强档案管理,为业务发展服务。农信社应尽快实现微机联网和贷款信息电子化管理,以便各级农信社及时检查、考核贷款和查询贷户信息;建立健全客户经济档案,为客户贷款服务。农信社上级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贷款挡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足及时督促补充完善。确保贷款档案的完整,有效地为信贷业务发展提供服务。
加强贷款考核,提高管理效果。各级农信社应制定贷款考核办法,分别对基层信用社和信贷人员在支农贷款和小额贷款的发放量、农户和社员贷款覆盖面、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效果、信贷资产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及时发现考核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贷款考核办法,改进贷款考核工作,提高贷款考核和管理的效果。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提高贷款管理效果和信贷资金效益,必须解决目前农信社信贷人员素质较低和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因此,加强信贷人员队伍建设是各级农信社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将原则性和促销能力较强,业务素质较高,懂企业财务,有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的人员充实到信贷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信贷人员队伍,为顺利开展贷款管理奠定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农信社在贷款管理上,应遵循靠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依制度处理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贷款管理的全过程和操作的每一个细节。
加强社政协调,优化管理环境。各级农信社应及时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工作,使其明白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支持农信社依法合规管理贷款;积极与人行、银监、司法、政府宏观经济部门等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新出台的金融、产业、宏观调控政策及法律法规,更好地指导和做好贷款管理工作;敦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加强手段创新,提高管理效率。农信社贷款管理应结合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手段,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形成一套先进有效的现代金融企业信贷管理机制。
加强稽核监督,保障管理规范。稽核监督是农信社内部监控的重要形式,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稽核检查,有利于促进农信社和信贷人员正确贯彻国家信贷政策,提高贷款管理水平。因此,各级农信社应通过日常稽核、专项稽核、离任稽核等有效方式,采用现场或非现场稽核的方法,加大对信贷政策、信贷原则、信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贷款质量和效益状况等方面的稽核力度,加强对信贷管理人员贷款管理行为的监督,对查出的问题随时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问题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提高稽核效果,增强稽核威慑,保障贷款管理机制平稳运行。
【银行贷款管理工作总结(二)】
回顾20**年,感谢公司给予的机会,让我有幸成为公司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感谢公司领导的信任,让我从事我擅长的工作;感谢师父的悉心教导,让我提高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感谢公司同仁的支持、配合,让我的工作顺利完成。
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履行了岗位职责,协助信贷部门在信贷业务调查、审查、检查三个阶段提供法律支持。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初到公司,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我拟定了信贷业务合同、员工聘用合同,贷前调查资料、贷中审查资料、贷后检查资料等,经过部门领导修订,公司经理层讨论通过并正式使用。同时还协助综合管理部出具公司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职责、以及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等。
在日常业务中,积极参与信贷业务贷前调查,与客户沟通交流、收集信贷业务资料、学习贷款项目评估,通过现场测评和财务指标分析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资产保证,等。在业务熟练后,尝试设计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经领导的耐心指导,在经理办公会通过,完善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在业务受理环节,为客户提供信贷业务咨询,收集客户信贷资料,对客户申请进行初级评估,符合公司信贷业务条件的客户,上报公司经理层,落实经理层的决策。协助信贷部办理资产评估、与客户签订合同、办理公证、办理他项权登记,等,全程为信贷业务提供法律支持。
在贷款审查环节,对信贷部提交的客户申请,按照岗位职责对客户的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自有资产偿债能力、借款方式等进行评估,对业务潜在的风险如实上报经理层。参与贷审会讨论,为贷审会提供法律意见,制作贷审会记录,协助信贷部门落实贷审会决议。
在贷后管理环节,协助信贷部进行贷后管理,主要通过现场检查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收集客户财务资料,通过财务分析,判断其各项财务指标是否在可控风险范围之内,进而测算客户有无还本付息的能力、有无潜在违约行为,撰写贷后检查报告等。对涉诉案件到司法部门办理立案、报案、诉前保全,协助司法部门办理查封、扣押等。
在日常工作中,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业务学习,通过自己购买书籍、网络、以及公司提供的各种学习培训机会,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与业务技能。
在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中,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办理事务,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协作能力,增进了与其他部门的感情,赢得了公司其他同仁的认可。
20**年,我将继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心尽力的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2012年的基础上, 我将加强与信贷部、贷后管理部同事的沟通、协调,做到部门之间信息的无缝对接,防止传递时间影响业务质量和业务数量。在业务操作中,要提高执行力度、强度,继续加强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项目评审能力、以及撰写风险评审报告的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感谢师父的悉心指导,在新的2012年里,一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一如既往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和其他部门配合,共同迎接收获的2012年。
【银行贷款管理工作总结(三)】
XX银行自支持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我行以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为“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双学双比”小额信贷是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为满足广大农村妇女想富、求富、奔富的强烈愿望,同时帮助那些有项目但无资金的妇女走出困境,我行积极制定“双学双比”小额信贷实施方案。自“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经过我行与XX县妇女联合会的共同努力,于2009年5月1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XX县“巾帼创业”贷款的实施意见》,截至2011年11月28日,XX银行共发放小额巾帼致富贷款XX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支持妇女户数达XX户,较去年同期XX户。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使得广大农村妇女及基层群众对我行的小额信贷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小额信贷为农村妇女铺平了致富路。近年来,我行在强化服务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成果,积极扩大小额贷款的辐射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一、深入调研,选准项目,奠定小额信贷工作的扎实基础
我行自“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经过广
泛深入的宣传,小额信贷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有很多妇女想利用小额信贷致富,但苦于没有合适的项目。项目服务是小额信贷工作的基础。要把小额信贷工作做实做好,必须从项目上入手。每年我行与基层妇联都通过实地参观、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适合本地区妇女发展的'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加强与我行在农村妇女创业、致富环节上的沟通与交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帮助广大妇女选项目,上规模。
二、加强管理,严格把关
确保小额信贷的安全运行 为确保国家信贷资金安全,保证小额贷款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我行与基层妇联共同把关,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调查、审查、贷后跟踪服务等一套管理制度,确保小额信贷的安全运行,为妇女打造出一条增收致富的通道。 在实际工作中,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严格把关,确定信贷对象。贷款前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调查摸底,把那些信誉好、有文化、有技术、缺资金的农村妇女作为我行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同时对妇联推荐的贷款对象,我行积极上门调查研究,优先扶持。
三、主动服务,扩大信贷规模
为了更有效地动员农村妇女发展致富项目,推广小额信贷,对没有项目的贫困妇女,帮助她们选择适合市场需求和妇女自身发展的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项目,并给予信
贷支持;对原有项目,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家庭,帮助她们打消顾虑,支持她们扩大生产规模。巾帼建功活动总结
四、是简化手续,方便妇女贷款
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在合规的前提下,我行将尽量简化手续,最大限度地提供方便。
五、强化服务,注重实效
促进小额信贷的良性循环 为保证小额信贷工作顺利运作,我行多渠道挖掘资金潜力,尽量满足小额贷款资金需求。在小额信贷运作过程中,发现项目户妇女及准备上项目的妇女普遍缺乏技术,广大妇女科技素质偏低成为小额信贷发展的瓶颈。科技服务是小额信贷工作的关键。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2年XX银行信贷人员通过金融服务“家家到”活动的开展,更加积极的推进、支持妇女发展生产,推行完备的贷款计划以及贷后追踪服务。为广大妇女增收致富提供更好的资金服务,保证在贷款条件充分的条件下,随到随贷,不拖延,不延误农村妇女的生产发展。更有效的对农村妇女提供宣传,推广贷款业务,使其更为熟知贷款的程序及贷款利用效益,充分调动其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在20**年支持妇女“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的基础上,计划新增支持妇女户数达XX户,新增支持小额巾帼致富贷款XX万元,使更多妇女走上了“学技术、学管理,
比效益、比发展”的创业致富之路,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农村合作金融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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