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购房后,能提取公积金吗
全额购房后,能提取公积金。
按照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购买自有住房未使用贷款的,且职工和配偶未负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建修房的费用。
其中购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的金额。
以天津市为例,办理审核时所需要件:
商品房:
1、提取购房人的:购房人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
2、提取购房人配偶的: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配偶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本、《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
3、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购房人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
4、2015年9月21日前与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其他购房人签署的放弃提取公积金的《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
5、2015年9月21日后与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要求共同购房人必须是直系血亲。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同户籍户口簿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天津市商品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其他购房人签署的放弃提取公积金的《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
购公产房产权:
1、提取购房人的:购房人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公有住房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
2、提取购房人配偶的: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配偶身份证 、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本、《公有住房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
3、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购房人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公有住房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
4、2015年9月21日前与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公有住房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其他购房人签署的放弃提取公积金的《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
5、2015年9月21日后与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要求共同购房人必须是直系血亲。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同户籍户口簿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有住房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其他购房人签署的放弃提取公积金的《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全款购房如何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我全款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2、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3、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4、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5、因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发生错误,导致划款失败时,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银行返回的失败数据后,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通知相应的管理部。
管理部首先检查个人结算账户姓名、账号录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由管理部经办人员写明原因,管理部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及时修改;管理中心会计处于下一工作日通过银行再次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如录入信息正确,管理部应及时与缴存单位联系。
因职工个人原因导致提取划款失败时,单位经办人或个人应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修改,并制作《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交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核对;管理中心会计处于下一工作日通过银行再次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对于个人结算账户提取失败在20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管理部尚未修改的,管理中心会计处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将所提取金额冲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6、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提取款项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个人可于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提取款项未到账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管理部查询。
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全款买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国家关于公积金的提取有明确打法律规定,其中允许的情况就有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偿还房屋贷款。所以,全款购买房屋是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全款房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全款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全款房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吗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