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怎么弄啊?
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直接向当地教育局提交贷款申请,然后当地教育局将数据输入预申请系统。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是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具体承办银行由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助学贷款一般是去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流程如下:
1.带上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后,将填好的表格连同资料一并提交上去。
2.当地资助中心根据资料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开具合同回执单。
3.借款学生开学办理入学手续时将合同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会录入信息,接着将合同回执单寄回学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然后发放贷款(一般是先将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然后系统再划转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生源地贷款贷款证明出具单位怎么填
填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或者民政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
怎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操作方法:
01 第一次贷款的学生点击登陆网址,在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然后点击注册。
02 打开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点击同意。再需要按照要求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县资助中心、毕业中学以及学生的就学信息。
03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需要填写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按照要求填写完点击提交,注册成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的贷款申请,点击新增,填写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贷款年限最长14年,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 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年龄在60周岁以下)。
04 点击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打印申请表。
05 不是第一申请贷款直接登录系统,登录系统后,核对以前填写的基本信息,如果有变动可以修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信息,信息核实无误后,就可以进行新的贷款申请。
06 点击贷款申请栏目,在贷款申请页面点击新增,新增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完毕后,打印申请单。带着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证件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诸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特别提示:
大学生贷款在线注册登录服务系统网址:。 学生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及经手人签字。 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明或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借款合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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