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如何还贷或提现
您好!1、《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的开具时间已超过一年的,不能办理购房一次性提取。2、如果您有住房贷款的话,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可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现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凭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须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帐号、贷款年限、当前余额等要素,该证明当年有效)、公积金卡和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一年提取两次,公积金帐户内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待还清贷款后凭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证明、身份证和公积金卡一次性提取留存额。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其中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应同时提供复印件。
已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因工作原因公积金转到外省,还能继续用公积金还贷吗?
只要办理了公积金委托扣划就可以了。公积金扣款会首先查找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不足,就再找委托扣划的银行储蓄卡内的余额。只要保持委托扣划银行卡内的商业贷款加公积金贷款月供的总和,保证余额充足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特点: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武汉如何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可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3年办理转账冲贷1次(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前3年(36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首次冲贷金额,以此前实际已还贷期数的月还款额之和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36期的月还款额之和。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所需资料:(1)贷款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储蓄存折或卡、近3年银行还款流水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首次办理提取时,职工须提供由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请采纳
武汉公积金已经办过贷款转到外地怎么还款
公积金贷款可以转到异地还款。还贷流程如下:
1、借款人咨询贷款还款的业务情况,并询问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借款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异地贷款申请,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证明把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4、借款人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根据贷款合同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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