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搭售保险法院有判例吗?
有的
案例如下: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被罚
8月10日,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披露的辽银保监罚决〔2021〕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因存在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遭处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警告。
经查,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存在2019年度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时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录音录像的问题。销售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内向客户推荐保险产品,并详细介绍保费、缴费期间、保险条款、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产品信息,在客户表达购买意愿后,由销售人员指导客户在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实现线上购买,未对保险销售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另外,2019年度录制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同步录音录像中,存在录制内容未完整或未准确记录销售过程关键环节的问题。
具体体现为,一是销售人员未出示或未展示有效身份证明,或展示不清晰;二是无投保人对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材料的签字过程;三是销售人员未展示或未清晰展示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材料,或未清晰展示消费者签名;四是销售人员未介绍或未准确介绍保险责任、缴费期间、犹豫期后退保损失风险等保险产品基本信息;五是销售人员未向投保人宣读或未准确宣读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六是视频中未包含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合同内容;七是视频中销售人员出现“存”“支取”“本金”等字样。
辽宁银保监局指出,上述问题普遍存在于中行辽宁省分行下辖分支机构,中行辽宁省分行未切实履行省行对下级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职责,且未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办法》(2017年版)制定出管理实施细则,造成总行制度文件无法有效严格落实执行,中行辽宁省分行应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
因个人贷款违规搭售保险产品
多家银行相继被罚
除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之外,因个人贷款违规搭售保险产品等行为,银行也频频被罚。
8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发布处罚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因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中违规搭售“贷无忧”保险产品,被罚款50万元。此外,相关负责人分别被处以罚款。
据了解,“贷无忧”是建信人寿根据银行贷款客户需要设计的保险产品,在借款人发生意外后,由保险金偿还相应金额的贷款。
8月2日,福建监管局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分行因贷款捆绑搭售保险产品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南平监管分局对其予以没收违法所得4.8万元,并处以合计250万元罚款。
3月1日发布的安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阳县支行,因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搭售保险,被安康银保监分局处以15万元罚款。
此前,因借贷强制搭售保险产品等“七宗罪”,北京银行杭州分行被罚240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无锡市分行因个人贷款搭售保险;员工违规充当信贷掮客,被无锡监管分局处以6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502.5元。
今年2月份,北京银保监局曾组织辖内30家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对捆绑销售、违规收费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辖内3家银行业机构开展收费管理专项现场检查。北京银保监局指出,接下来将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同时与其他市属部门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重点围绕不合理和违规收费、抬升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等问题,下发问卷并深入银行实地调研,有的放矢督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工作。
个人贷款变相用于购房?
监管出手重罚
与此同时,基金君注意到,多地针对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开出大额罚单,贷款业务仍为银行罚单的“重灾区”。
8月10日,交通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因2020年该支行部分个人贷款变相用于购房等,上海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同日,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还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作出处罚。据披露,2020年11月,该支行某经营性物业贷款变相用于购房;2020年12月,该支行某个人经营贷款变相用于购房等,根据相关规定,上海监管局对其罚款共计50万元。
8月11日,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发放、核销贷款,遭银保监会十堰监管分局对其予以罚款60万元,其中一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8月6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被宁波银保监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08.3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9.44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信贷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违规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未按规定合理分摊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信贷资金未实贷实付、受托管理的理财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信用卡分期业务管理不规范。
近日,银保监会福建银保监局一口气更是连开9张罚单,其中8张罚单涉及福州农商银行的7家支行。根据罚单,福州农商银行新店支行、连江支行、建新支行、仓山支行、八一七路支行、迎宾支行、五四北支行7家支行及相关责任人被罚,罚款金额合计315万元。违法违规行为均涉及个人经营性贷款的贷前尽调和贷后管理,以及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此外,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违规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合同、贷款借据等重要资料;贷款发放严重不审慎;信贷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遭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10万元。
深圳银保监局挂出18张罚单 处罚多家银行“经营、消费贷”
5月21日,深圳银保监局挂出18张罚单,累计罚没了相关机构和个人合计约1224万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多家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的深圳市分行因为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三查不到位、资金被挪用等问题遭到罚款。
其中,被罚最多的是中行深圳市分行,该分行因为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小微企业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用途不合理,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地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未有效核实贷款用途真实性,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黄金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等五项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处罚款210万元。
另外,工行深圳市分行因“贷前调查及首付资金监管不到位”被罚180万元。而建行深圳市分行因为“个人消费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小微企业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130万元。
除了大行以外,一些中小银行与外资银行也都“中招”。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后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未按要求进行受托支付;发放贷款承接本行逾期贷款,延缓风险暴露这三项违法违规行为累计被罚款100万元。集友银行深圳分行因为“贷款三查不到位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200万元。
此前,深圳银保监局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处联合发布了《关于辖内银行经营性贷款有关问题的通报》,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曝光了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套路,其中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光明支行被点名。
据媒体此前报道,3月26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要求银行要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贷款期限管理、严格贷中贷后管理等。对于违规挪用经营贷的个人和企业而言,其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
另外,三部门还表示将联合开展一次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部分贷款中介仍称“可操作”首付贷 银行表态严格把关
多地房贷利率上调
经营贷也略有上浮
近期,多地多家银行纷纷上调房贷利率。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对全国42个重点城市房贷利率的监测数据显示,进入2021年,全国房贷利率整体水平开始止跌转涨。2021年5月份(数据采集期为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18日),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33%,较2020年底上涨11BP;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61%,较2020年底上涨8BP。
事实上,对于动辄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购房贷款资金需求来说,利息差距所产生的成本差距也较大。
部分贷款中介
称“有成功案例”
“如果中介机构在首付贷中起到协助作用,甚至是主动代为制作各类虚假资料,则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张波说。
监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
专家建议从两方面发力
近些年,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查处。例如,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5月18日作出的处罚决定显示,当地一家商业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挪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挪用于购房;同日,深圳银保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显示,某国有银行深圳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消费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未有效核实贷款用途真实性,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等。
“一方面需要加强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力度,包括对贷款人的流水以及征信情况进行更深入的审核,以防止首付贷等违规资金流入楼市;另一方面则需要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并对涉及违规发放首付贷的金融机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相关中介机构也同步进行打击和处罚。”张波从两方面提出建议。
经营性物业贷款属于什么授信类型
经营性物业贷款 - 百度百科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经营性物业的法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物业的经营收入的贷款。经营性物业是指完成竣工...具备条件产品特点优势案例百度百科经营性物业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作为还本付息主要来源的抵押贷款。经营...经营性物业贷款属于什么授信类型 - 金融顾问答疑 - 问一问在线1713位金融答主在线答
经营性物业贷款案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经营性物业贷款处罚案例、经营性物业贷款案例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