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名义贷款买车,车可以落户我的名下吗
可以。车辆落户跟贷款没有关联,只要购车发票上是你的名字,就可以落户到你的名下。
相关说明
1.隐性费用需提前了解:一般这样的情况在二级经销商这边容易出现,其实只要消费者在订车时,问清楚总价包含的费用,是否有其他隐性费用比如:新车检测费、出库费等等,并且还要注意贷款合同是否是由银行提供的,以免造成提车时的麻烦。
2.分期付款车险绑定:消费者如果选用信用卡分期买车的方式,一般汽车经销商会要求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指定期限的车险,消费者要注意该车险价格是否可以接受。
3.口头协议无保障:除非是消费者自己在银行申请无抵押信用贷款,提取款项后,去4S店全款买车,否则其他形式的贷款买车,都无法获得全款购车的全额优惠。而此时汽车销售商往往会口头上对消费者承诺种种优惠,不落到笔上的承诺,都是纸上谈兵,为了避免今后引起的纠纷,消费者在选择车贷方式时,需要考量一番。
以他人名义买车
用别人的名义买车,被银行扣为别人的财产。
自北京市实施机动车限购政策以来,随着机动车摇号中签率越来越低,越来越多不具备机动车购买资格或被摇号时间较长的准购车人,逐渐将目光投向了有机动车购买指标、利用他人指标以他人名义购买车辆的人。
经过多年的努力,北京的农民工徐先生终于摆脱了贫困,变得富有,过上了小康生活。在被北京地铁挤到下班后,徐先生决定买辆车,加入这个巨大的摇号大军。没想到,我等了一年都没抖号。
一次偶然的机会,徐先生遇到了老乡张女士。张女士说,她现在已经动摇了这个数字,但她缺钱,不想买车。经讨论,两人决定徐先生以张女士的名义购买一辆红旗车,并签订协议,约定如果这辆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徐先生承担,与张女士无关;徐先生必须每月按时向银行支付每月还款。如有违约,张女士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
徐先生买车后不久,张女士因做生意拖欠银行贷款,被法院判决偿还贷款100万元。张女士无力偿还贷款,最终执行法院从徐先生处扣押了原本以张女士名义购买的红旗轿车。徐先生不服,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无奈之下,徐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扣押的红旗车属于自己。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只能约束合同当事人,不一定约束其他人。如徐先生与张女士对协议涉及的红旗汽车权属有争议,可按协议约定解决。然而,虽然中国的机动车是动产,但登记制度是依法实施的。争议的红旗车登记在张女士名下,登记具有公示功能。虽然徐先生持有与张女士签订的协议,但不能作为第三方对抗银行。因此,银行将张女士名下的红旗车登记为张女士诉讼中生效判决的执行财产并无不当。法院最终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以别人名义贷款买车可以落户自己吗
法律分析:别人贷款买车是可以上自己的名字的,但需要知道的是,后续该车产生的相关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都需要自己来承担。
即帮别人贷款买车得需要知道以下几点风险:
1、影响个人征信
帮别人贷款相当于在法律上贷款人就是自己,如果后续还款的过程中,还款记录不好,出现逾期未还的情况,那么影响的会是自己的个人征信,即如果以后自己想要进行车贷、房贷等操作,可能会受影响。
2、需承担法律责任
贷款人是自己了,那么如果车辆在后续的使用中发生了事故,自己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所以建议跟真正的贷款人签一份汽车租赁合同,相当于把车的使用权租出去了,如果后续出现相关问题,那么租车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其实除了以上两点影响外,在帮贷款时,要注意他人在拿到车后联系不到的情况,否则产生的车贷就得自己还了。
还有就是在贷款结清后,是可以办理车辆解押手续的,将贷款车过户给他人。
法律依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信用评级系统,审慎使用外部信用评级,通过内外评级结合,确定借款人的信用级别。对个人借款人,应根据其职业、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信用级别;对经销商及机构借款人,应根据其信贷档案所反映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信用级别。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它有效担保。经贷款人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信用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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