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合法。
贷款服务费是指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一般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贷款服务费一般由银行收取,也有由帮助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收取的。
贷款服务费,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用缴纳该项费用,仅需缴纳担保费(贷款额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评估费(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服务费
贷款中介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对中介费,国家并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只是上海市工商局、物价局、房地局有相应的文件规定。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拓展资料: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说简单点,就是你平时往银行里存钱,他给你利息。基准利率越大,利息越多;基准利率越小,利息越小。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中介的贷款服务费是什么意思
中介的贷款服务费就是他们的“跑腿费”。
一般来说我们在买二手房的,房产中介除了要收中介费以外,还会收贷款服务费。这个费用就是房屋中介,为了帮客户顺利的办理房屋贷款,和银行以及评估机构打交道的费用。毕竟,在办理房屋贷款的时候,会有很多手续需要办理。如果客户自己办理,不仅费时费力,有些手续一次可能还办不成。
而房屋中介由于经常办理这样的业务,会熟悉里面的各种流程,办理起来就会比客户方便很多。房屋中介提供了服务,当然要收取一定的报酬,这个报酬就是贷款服务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贷款服务费是什么?
贷款平台服务费是什么意思?
贷款平台服务费其实就是客户在申请网贷的时候,平台因提供了贷款服务,所以会向客户收取一定的费用。
关于这个贷款平台服务费,其实目前也没有明确的限制,网贷收取平台服务费本身也是属于市场行为。而只要平台收取的费用合理,贷款综合实际年利率不超过36%,那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当然,大家也要警惕,有些网贷平台说的是收取服务费,其实就是收取“砍头息”,也就是在放款的时候直接先从本金里扣除一部分钱。比如某人申请贷款三千,结果发下来的资金只有两千五,少的那五百就是砍头息。
而砍头息是明令禁止的,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若预先从本金里扣除了,平台之后应该按实际借款金额返还,再重新计算利息。
除此之外,大家还要小心,有些平台可能还会额外收取一些高额保证金、滞纳金等等,若借款被高额收取多余的费用,客户是可以收集证据举报该平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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