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详解
5月15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自6月1日起,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对在外地工作的青岛人来说原本是个好消息,但很多人却表示“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只是一个可望而不可求的美梦”。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让我们先来看看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要满足的几个条件。
一、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二、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
四、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提供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料,涉及异地缴存的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以及申贷时点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实行计划限额管理,超过计划限额的,实行轮候管理;
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配偶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配偶申贷资料的提供参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办理。
原来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只针对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的在职职工,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才可以。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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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缴存,能在青岛贷款买房吗?
按照你的情况,不符合青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要求,不可以在青岛使用公积金贷款,因为你的户口不在青岛。
【具体政策】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5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为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青岛市民在本市购房提供更多政策支持,满足以下4点,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1、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2、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
4、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因此如果你想使用在济南缴纳的公积金在青岛贷款,必须具有青岛市户口,你可以先把户口迁到青岛,再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业务。
异地工作本地购房可以贷款吗?
可以,很多银行商贷批贷额度和期限将不再受户籍、户口性质、工作地点和住房类型所限,只要是符合贷款条件,借款人不论是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还是高档住宅、公寓、别墅以及二手房等都可以办理贷款。只要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就可以买房贷款。
也可以两个人联名购买,然后贷款用老公的名义,只要老公能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就可以了,银行看的是还款能力。
扩展资料:
等额本息贷款买房时,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计算原则:银行从每月月供款中,先收剩余本金利息,后收本金;利息在月供款中的比例中随剩余本金的减少而降低,本金在月供款中的比例因增加而升高,但月供总额保持不变。
参考资料:
购房贷款-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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