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贷款时银行要留下我的购房合同和收据的吗?
不合理,银行只需要复印件就可以了,银行可以拿复印件去开发商处核对。
房贷需要购房合同吗
有,购新房的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其格式都是一式四份,分别为开发商、购房人、贷款银行、房管局各执一份;购二手房的购房合同是由买卖双方自行签订的,过户核税时需另外填写房管局制定的统一格式合同,方便管理。
按揭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3、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4、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
6、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
①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
②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
注: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扩展资料:
一、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二、按揭贷款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7、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8、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9、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11、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贷款
放贷前购房合同要先备案吗
一般流程是先和开发商 签订电子合同 ,放贷前购房合同要先备案交首付款,然后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等银行审批电子合同签订后3天开发商就必须去房产局合同备案,等贷款审批下来,开发商或者银行的人就要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但是有时候开发商为了防止客户签订了合同又备案了,而银行的贷款又因为客户原因审批不下来导致退房的麻烦所以一般开发商现在流程是这样的:签订合同,不签电子合同,你付首付,然后签订贷款合同,等银行审批下来后,客户再签订电子合同,这个时候电子合同备案和抵押登记手续一起报房地局,等房产局收件,拿到收件单,银行就把贷款打给开发商,客户就要每个月开始还钱呢。
按揭买房要购房合同备案了银行才会放款吗?
法律分析:不正常。要备案以后银行才会放款,因为这样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根据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需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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