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注意啦,如何顺利享受税收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小贷公司应规范财务处理,注意政策细节,才能顺利享受税收优惠。
小贷公司可享增值税优惠
1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8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贷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因此,小贷公司要注意将免征增值税的收入与应税收入分开核算,否则不得免税。
2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小贷公司免征增值税的利息收入,要注意价税分离,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收入,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2016〕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件)的规定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例如,某小贷公司取得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100万元。按照22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4.3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66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5.66
贷:营业外收入 5.66
3小贷公司增值税能否适用简易征收政策
一般纳税人小贷公司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规定,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贷公司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的企业之列,其一般纳税人不能按简易办法征收。
4小贷公司增值税能否按季申报
36号文件附件一第四十七条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小贷公司不在上述银行、财务公司、信用社之列,小贷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按月申报,不能按季申报。
小贷公司可享企业所得税优惠
1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减记90%
48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贷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注意,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指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虽然免征增值税也要准确核算,换算成不含税收入。
2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问题
48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贷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件)执行。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公式如下: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例如,某小贷公司2017年底贷款余额1亿元,已按2%的比例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200万元,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是100万元,另外100万元不得扣除,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发生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300万元,按规定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100万元,不足冲减部分200万元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48号文件和9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结果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农户小额贷款的具体要求
1什么是农户
农户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城关镇,是我国历来对县政府所在地的通称,即“县治”之意;新中国建立后,全国各地有很多县使用“城关镇”作为县治所在地(县城)的行政建制正式名称。
2什么是小额贷款
48号文件规定,小额贷款,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如果单笔贷款不超过10万元,但是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超过10万元的贷款,不属于小额贷款,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等相关税收优惠。
例如:
情形一,农户A从某小贷公司贷款10万元,属于小额贷款,农户B从小贷公司借贷款12万元,单笔贷款超过10万元不属于小额贷款;
情形二,农户A第一季度从某小贷公司贷款9万元,属于小额贷款,在未偿还以前贷款的情况下,第三季度又借了8万元贷款,则贷款余额超过10万元不再属于小额贷款;
情形三,农户A第一季度从某小贷公司贷款9万元,属于小额贷款,第三季度先还了7万元,然后又借了8万元贷款,则贷款余额为10万元,仍属于小额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48号文件是2017年6月印发的,小额贷款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取得的小额农户贷款利息收入,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缴纳,如何处理呢?根据48号文件规定, 2017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来源:《中国税务报》
请教小额贷款公司其会计账务处理,越详细越好还有做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谢谢
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小额贷款公司是新生事物,应以《企业会计准则》金融部分的规定为依据,结合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业务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科目大体可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及损益类四类。
一,主要业务会计核算
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业务主要包括:申报材料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筹集资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立账户,筹建或租赁营业场所等。
1,发放及收回贷款的会计核算。发放及收回贷款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只有通过发放贷款、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才能不断实现利润最大化,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发放及收回贷款的会计核算,是根据借款合同上所规定的期限、利率以及支付和收取款项凭证为依据进行的。
2,支付、计提和摊销费用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正常性费用支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租赁费和装修费等。
3,计提及交纳税金。小额贷款公司在每月月末,要根据收入额和适用税率计提应交税金,在次月初交纳税金。计提应纳税额的依据和税率为:营业税按收入额×5%,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营业税额×5%,教育费附加按应交营业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营业税额×2%等。
4,计提坏账损失准备
财税[2009]99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而财税[2011]104号文件
补充规定,金融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政策,继续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
二,会计处理注意事项:
1,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发放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贷款质量评估,采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于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分类,至少在年末要进行一次。如果发现有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可以按照规定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其计提比例为:关注类贷款2%,次级类贷款25%,可疑类贷款50%,损失类贷款100%.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计算,是按照贷款质量评估的贷款类别乘以计提比率之和加减当期“贷款损失准备”科目余额,为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数额。
2,月末结转是指在月末将所有凭证汇总分类录入完记账凭证后,通过生成自动转账凭证,结转收入、结转费用两张凭证把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年末结转是指在月末结转的基础上,计算出利润总额,按适用所得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进行账务处理后,再将利润净额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按照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扩展资料:
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主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主要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动态要素:
收入、费用、利润
静态要素: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
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
1.资产(Assets)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主要特征有:
(1)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制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形成资产。
(2)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资产按流动性分类,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以及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
2.负债(Liabilities)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的主要特征有:
(1)负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2)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负债按流动性分类,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3.所有者权益(Equity)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包括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合称为留存收益。
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1.收入(Revenue)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费用(Expense)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3.利润(Profit)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 (Gain)或损失 (Loss),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
就会计原理或基础工作规范而言,各类单位基本相同,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由此导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设置及其定义与企业单位有所区别。行政事业单位为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类似企业的利润表)设置了五项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在会计要素的定义上,以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定义为例,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等;
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等;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拨出经费、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同时,在具体会计确认和计量原则上,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还有些区别。比如,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小额贷款公司;百度百科:会计
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包括几个方面?
小额 贷款 以其操作手续简单,能及时解决中小型企业需求而赢得了广大发展市场。
而国家近年来对小额贷款及小额 贷款公司 的税收优惠越来愈多,那么都有哪些呢?我们带大家一起来细细梳理下。
一、增值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 贷款利息 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所得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核算及税收政策解读专题培训和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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