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银行告知是担保人,我现在贷款也贷不了,该怎么办,对方是谁我也不知道
做担保人必须你本人去签字,没有你本人签字按手印你可以不承认的。 只要担保人确未本人签字,从法律和相关的层面上是银行违规,担保人不用太担心,不过建议担保人仍要联系银行完全协调好此事,让银行拿出妥善处理结果办法,因为信用记录上已记录了该次担保情况,可能会对担保人的下次贷款造成些影响。需要立即到银行进行交涉(书面声明) ,让银行进行更正,如果是身份证丢失需到派出所挂失。
首先这肯定是贷款人申请财产保全了,这个可以先保全后通知不违反法律规定;现在的情况下,不管你与你的朋友,都必须拿出钱来还钱或者提供有效的担保,才能解除对你账户的冻结措施。
你这个情况就是在银行被担保了,现在虽然银行已经知道不是你本人签的字,这是个无效保证合同,但是银行方面却已经把你上征信了,这是个很严重而又非常麻烦的事情。
这个问题是银行的过错,因为这笔贷款出现不良,应该在催收时就应该发现,这个合同的担保人有问题(因为在贷款催收时银行应该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一同催收的)。当明知这个问题后,上征信时应该不能将有问题的担保人上到征信系统的,因为后续出现问题,银行也无法面对被担保的实际人。再说,征信一旦上去,撤销会很麻烦的。
所以,这个事银行做得太草率,被担保的本人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因为被莫须有上了征信不良记录,已经影响了个人信用。
所以,一定要不放松的找到该银行,尽快想法撤销征信不良记录,讨回说法。如果该银行解决不了此事,也可以向该银行上级部门反映或者投诉。
别人手机贷款写我是担保人可我不知情我的银行卡会不会被冻结
不需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工作人员修改为贷款人,担保人负有什么责任?
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订”了担保合同,担保人就需要搜集能够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需要债务人提供担保人,债权人在给付借款前,一定要对担保人的真实意思有所了解,并且确保债务人或担保人具有还款能力,尽最大可能避免日后发生借款纠纷。
担保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您必须确认您承担的是哪一种保证责任。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已经清偿但是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就剩余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任意比例的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1.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银行工作人员私自修改的贷款合同,那么一旦被查实,他就起码该承担“伪造合同”罪,承担法律责任,至于他伪造文件中的贷款人,不知情,不需要承担责任。
2. 做了别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就应该知道自己不是贷款人,但是也可以被银行追究连带责任,要还款。银行不需要“修改”合同,凭你在担保人的签字确认,就可以要你替别人还钱。
拓展资料: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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