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新政策
一、住房限购区域范围
市南区和市北区(原四方区域除外)为限购区域。原四方区域、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高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非限购区域。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
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居住满半年,即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
三、改善性住房动态调整
在限购区域内,出售已有住房1套或多套后的居民家庭,可以在2年内再购买1套住房。
在限购区域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二孩、三孩家庭可增购1套住房。
在本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限可以自合同网签备案时起算,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住房信贷政策
1.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
2.落实国家房贷利率优惠政策
对于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4.1%(LPR-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4.9%(LPR+60个基点)。
五、住房公积金政策
1.住房公积金交首付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购买家庭(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并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提取人范围放宽至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2.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6万元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3.调整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条件
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365天且在申贷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调整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贷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取消房龄与首付款比例挂钩
统一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即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
5. 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与房龄有关规定
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50年。
洛阳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2、银行工作人员银行收取资料并初步审批;
3、中心工作人员中心审批;
4、银行工作人员生成合同,办理抵押,扫描抵押资料;
5、银行工作人员银行规模审批;
6、中心工作人员中心规模审批及财务审核。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022洛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的。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2022洛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2022洛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1 洛阳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连续在洛阳市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
2、申请人必须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
3、申请人必须具有洛阳市的常住户口证明或者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4、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5、购买住房的`,要提供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合同或者协议才能够申请贷款;
6、建造、翻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要提供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7、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申请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
8、购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集资建造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9、购买私产住宅或者翻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
10、申请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如果条件好的,可以延长到退休后五年;
11、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12、如果申请贷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还款方式是到期归还全部的本金和利息,如果申请贷款的期限超过一年,那么还款方式按月还款。
2022洛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 根据洛阳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
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核定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取其中最低值。
(一)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
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50%;
(二)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2022年首套房贷款政策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按照最新(即2022年4月)5年期以上LPR报价4.6%计算,也就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4.6%。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可降至4.4%。
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已经买了的不下调,也就是说对已购房业主没有影响。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针对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
这意味着个人住房商贷利率下限调整范围不包括二套房,且不适用于已办理过首套房按揭贷款的个人家庭
2022年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贷款购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比例不低于30%,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贷款。
一、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揭贷款买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2、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
3、要选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
5、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
6、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
三、2022年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有哪些
1、如果以前贷款买过一套房,如果贷款没有结清,再买房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还未还清,此时再贷款买房则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婚前买房用的是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买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如果贷款已经还清,再买房可以算首套房,如果贷款还没还清,再买房就算二套房以上。
4、如果购房者准备结婚但还没领结婚证,一方名下有未还清的房贷,另一方没有任何房产和房贷记录,两人一起再买新房也算二套房。
总之,买房子要看直接的需求,毕竟每个人的思想是不一样的,有的人是为了投资,但是有的人是为了居住,大家可以根据直接的实际情况考虑,毕竟货币在膨胀,手里的钱很多人觉得不值钱,都会选择不动产投资。
法律依据:
新《民法典》对于房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住房贷款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住房贷款相关政策、最新住房贷款政策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