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可以把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取出吗?
如您在中国银行广东省(不含深圳)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提取方式分为:定期转账支付和部分提取。
1、定期转账支付
又称为约定提取,指您与贷款经办行或者公积金住房中心签订协议,根据协议的指定周期将公积金自动转到指定的收款账户。(暂时只受理纯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方式暂不受理,2010年11月1日生效)
(1)定期转账支付周期
分为半年期提取和一年期提取,只能用于纯公积金贷款提取,必须由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全部到贷款经办行签订定期支付提取协议才能办理,即是房产证上的房屋持有人需全部到场签订协议。
(2)申请方式
只能到贷款经办行申请办理,不收取手续费,且只能以借记卡作为定期转账支付的接收账户,不能以信用卡作为接收账户。
(3)若公积金提取申请人是一个以上的,需所有申请人均到场签订协议,不能分开时间签订协议办理,提取时间必须满足协议所选定的半年前或者一年期的周期,且所有提取人的期限必须是同步的。
(4)若是夫妇购房,但房屋持有人是丈夫,此前一直由丈夫提取公积金办理贷款,如其太太希望申请加入贷款以提取其本人的公积金,需双方到场出示双方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重新签订定期转账支付协议,此点适用于部分提取和约定提取。
(5)若您的贷款经办行为非四行(工,中,建,广州),则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定期转账支付协议,而客户必须提供四行的账户作为接收。
2、部分提取
您不签订定期转账支付协议,而直接到以上“四行”申请提取公积金,支持跨行提取。
如为其他省市的业务,需要您详询贷款经办行或者当地公积金住房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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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公积金贷款买房后 可提取公积金还贷
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深圳买房,不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且还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还贷。从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个人可以选择每年提取一次还贷,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还可以每月自动提取还贷。
据了解,每年度可以申请一次还贷提取,上年度未提取的,可累计提取最长24个月的可提取额。需要注意的是,提取申请应自每月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两年内提出,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得早于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起始月。此外,职工还可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每月自动提取公积金到联名卡储蓄账户。
当职工申请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时,首套房可全额提取该年度缴存的公积金,二套房约可提取该年度缴存额的60%(计算公式为:申请当月应缴存公积金的60%×可提取月份);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首套房可全额提取当月的缴存额,二套房可提当月应缴存额的60%。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管办理哪种还贷方式,都不能超过上个月的实际还款额,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第三套及以上房产均不可以提取。
据介绍,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可预约任意一家公积金归集银行办理,不受公积金联名卡发卡行的限制,可跨行办理。
提取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 若职工签订的是纯公积金贷款还贷委托协议,则需准备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公积金借款合同;
2、 若职工签订的是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则需准备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3、 若职工签订的是商贷还贷委托协议,需准备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 若职工签订的是商转公贷款还贷委托协议,则需准备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及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适用于商转公)。
以上材料职工如果无法提供原件的,也可以只提供复印件,但都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的印章。
市公积金中心提醒,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的,若职工需要保留公积金余额,应在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的当月办理终止按月提取协议业务,如未能及时终止该业务的,可能因提取金额较大导致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影响职工的下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市公积金中心建议职工先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查阅《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一年一次)提取业务办理指南》、《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办理指南》,根据详细流程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再行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4-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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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贷款买房后,还可以提取吗?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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