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房贷的人突然去世了,那房子该怎么办?
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一件事,我们买房子的时候贷款,这个钱并不是开发商借给我们的,是银行借给我们的,也就是说比如我们买一套房子200万,然后贷了100万,那么贷款的这100万全部都是银行借给你的,是用你的房子抵押的,跟开发商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钱都是已经给开发商了。所以如果说有房贷的人突然去世了,没有还款能力了,银行是有权利去处理这一套房子的。当然也是会有一些其他的情况的,毕竟这个人还是有亲人的,万一有老婆,孩子等等呢。
如果说这个房贷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债务,那么某一方去世之后,另外一方是要继续还这个贷款的,如果说房子只是归一个人所有,那就要看一下他的继承人是不是愿意还贷款了。继承者如果想要这一套房子的话,那么他成为了这个房子的新主人,那么也要把之前主人的所有的贷款揽到自己的身上,也就是说这个房贷要由他来还。如果说继承者是没有这个还款能力的,那么房子就会被银行拍卖,卖出去的钱自然而然的就是还给银行了,如果有多的钱就会给继承者。
但如果说这一个有房贷的人是一个孤家寡人,他没有任何的直系亲属,没有人能够继承这个房子的话,那么就要看一下这个房子有没有产权证明。如果他没有办理产权证明,那房子就会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也需要继续的还贷款,如果有产权证明,又没有人能够继承房子,那么银行就会把这一套房给卖掉。还有一种选择就是继承人放弃继承这一套房子,那么房子带来的贷款自然而然也会被放弃,剩余的贷款自然就不用还了。所以具体还要看是哪一种情况才能够做决定。
主贷人去世,房贷怎样处理
贷款人去世,由继承人来选择是否继续还房贷。如果继承人同意继续还款,剩下的房贷金额则由继承人接着偿还,直到还清为止。如果继承人拒绝继续还贷,则会视为房贷还款终止,但继承人也会失去用本贷款所购买的房子。
拓展资料: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行的贷款利率略有上浮。
还款方式
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将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
等额本息还款法也叫月均法,本金归还速度较慢,还款压力较轻,代价是支付的总利息较多,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对比,总利息差额在中短期(1-5年)的期限不会十分明显,在长期限内(20-30年),总利息差额才明显。无论等额本金还款是等额本息还款,每期的利息计算方法是一致的,等于剩余本金乘以月利率。
选择什么还款方式,要看个人还款能力,不可贪图支付总利息少就选等本金还款法,实际操作中,不少人还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
房子写的亲戚名字,贷款没还完 主贷人过世了
房屋按揭还款没还完,人去世了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其还款义务,如果没有人继承遗产,则由其遗产来偿还其贷款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房屋贷款主贷人死后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如果房贷主贷人身故、房屋贷款主贷人死后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