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出台10条楼市措施:大专以上毕业生购首套房可申请2万元补贴
12月5日,据“荆州住建”微信公众号,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荆州市将实行购房房款补贴、购房契税补贴、优化公积金贷取、房票安置制度、支持二手房“带押过户”、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等10条楼市措施。
在购房房款补贴方面,《通知》提到,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可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2万元购房补贴。其他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可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1万元购房补贴。
实行购房契税补贴方面,《通知》显示,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70%予以补贴。本措施施行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额的50%予以补贴。购房人凭不动产登记证和契税完税证明6个月内(从不动产登记证发证之日起计算)完成购房补贴申请,逾期不予补贴。
优化公积金贷取政策方面,取消“个人购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一”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不需担保人。同时,支持“一人购房全家帮”,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以及本人和配偶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实行房票安置制度方面,《通知》提及,从严控制新建还迁房、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中征迁安置项目,实行房票安置制度。被征收人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凭征收主体出具的房票抵扣房款,房地产企业凭房票与征收主体结算。本措施施行前没有安置的,鼓励被征迁人申请房票安置。引导房地产企业对实行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团购的给予适当优惠。
同时,支持二手房“带押过户”,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度和安全性,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发挥金融管理机构主导作用,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满足群众“跨行办理”需求。促进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解决交易过户中转贷办理时间长、成本高、风险大、环节多等问题,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激活二手房交易市场。
《通知》提到,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对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首套住房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向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靠拢;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按现行规定执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同时,稳定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鼓励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给予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并自2022年11月11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过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吗?如何转呢?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户口簿原件;
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办什么荆州松滋房货利率还是5.73
因为没有调整基准利率。
荆州首套房贷款利率如下所示:
(1)商业房贷:贷款期限1年(含)以内,利率4.35%,贷款期限1年到5年(含)内,利率4.75%,贷款期限5年以上,利率4.9%。
(2)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贷款期限5年(含)以内,利率2.75%,贷款期限5年以上,利率3.25%。
从以上数据可知,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要低于商业房贷,这也是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利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实际首套房的房贷利率以银行审核结果为准,其中公积金房贷需严格执行基准利率,不能上下浮动。
荆州首套房贷款利率2022
荆州首套房贷款利率为4.85%。
荆州,古称江陵,湖北省地级市,是春秋战国时楚国都城所在地。
荆州新政:二套房首付降至三成、购买新房限时免契税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建)4月20日,湖北省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意见》提出,将新冠肺炎疫情纳入不可抗因素,凡在荆州市从事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活动中,涉及与政府及政府投资企业合同法律关系处理时,均可以“不可抗力”因素处理。
与此同时,加快个贷放款速度,落实信贷优惠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据悉,在此之前,在荆州市购买首套商品房,首付比例普遍不低于30%,仅有部分楼盘不低于20%。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一般不低于50%,部分楼盘不低于40%。
《意见》还要求,降低购房者税费负担,实行购房契税优惠。即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在荆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缴纳购房契税后,由财政部门全额奖励返还。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护人员在荆州市购房,购房契税优惠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此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2020年6月30日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除了消费端的优惠政策外,《意见》还包括多项对企业的扶持政策,包括容缺办理规划许可证、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调整规划设计条件、下调配建保障房比例等。
对于荆州市商业贷款购房和荆州市商业贷款购房条件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