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
1、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若职工(配偶)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1个月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2、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公积金贷款需要征信状况良好。
贷款流程
1.一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
(3)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
(4)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
(6)承办银行放贷;
(7)购房者还款;
(8)清户。
2.二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
(3)市资金中心受理审批;
(4)交易过户;
(5)签订合同;
(6)办理抵押;
(7)发放贷款;
(8)按月还款;
(9)结清贷款;
(10)注销抵押。
法律依据: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
第十条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二条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2016年天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多少,最长期限?
; 很多人会在天津贷款买房,最划算的方式便是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况且2016年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下调,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也下降了,购房者更是迫不及待买房,那么,2016年天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多少?最长能贷多少年?
1、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是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与原政策相比,贷款最高限额不再受到是否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影响。
2、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
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
购买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
确定贷款期限还受借款人年龄的限制,政策规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2016年天津贷款买房手续费多少 需要注意什么
; 很多人打算2016年在天津贷款买房,每个环节都是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手续费自然也是比较关注的一方面,那么,2016年天津贷款买房手续费多少, 需要注意什么?
一、购房者要交的税:
1、契税(今年全国的新规定--120平米以上的购房款的4%;以下的总房款的、印花税:购房款的万分之五
3、大修基金(设备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4、工本费:一套50-100元不等
5、交易手续费:建筑平米*6
6、测绘费:建筑平米*1
二、购房者还须交纳:
7、评估费:购房款*千分之五
8、他项费:贷款额*千分之二
三、合法的开发商应该持有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天津贷款买房需掌握以下六条准则:
1、对家庭现有经济实力作综合评估,以此确定购房的首期付款金额和比例。
2、对家庭未来的收入及支出作合理的预期。
3、学会计算自己的还款能力。还款能力的计算方法是用家庭平均月收入减去家庭平均月支出后的余额。
4、学会计算自己的可贷额度。公式计算:可贷款额度等于借款人的月还款能力除以相应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的月还款额×10000元。
5、组合贷款的最优组合原则。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因为公积金贷款的预期年化利率远比商业性贷款要优惠。
6、首期付款的宽松原则。
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贷款最高限额以家庭为单位,按购房套数区分贷款额度为60万元、40万元和停止发放三档。2.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仍是按照四方面因素分别计算,分别是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所购房款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限额,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贷款额度。3.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最长30年。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要小于等于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4.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16年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 随着各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多次调整,2015年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也进行过调整,很多人在天津就想贷款买房,但是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还不太了解,今天,就来讲解下2016年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岁);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性55岁、男性60岁;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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