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步骤有:1、准备申请资料,如申请人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经济困难证明等;2、然后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3、之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个人信息;4、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里的贷款申请模块下载贷款申请表,然后按提示填好申请表,并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5、确认贷款金额,由银行和各省资助中心审核决定;6、成功发放贷款。
助学贷款在哪里办理 去哪里可以申请
助学贷款一般是去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流程如下:
1.带上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后,将填好的表格连同资料一并提交上去。
2.当地资助中心根据资料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开具合同回执单。
3.借款学生开学办理入学手续时将合同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会录入信息,接着将合同回执单寄回学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然后发放贷款(一般是先将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然后系统再划转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助学贷款在哪里办理?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2.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拓展资料:
一、 贷款形式有
1、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2、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二、 在学校也可办理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校资助中心提出助学贷款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提交给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中心。
2.学校初步审核:
学校资助中心对学生提交的助学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3.银行最终审核:
学校将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资料上交给银行,银行对申请资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学校。
4.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审核通过后,会及时通知学校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通知申请学生到银行网点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
5.发放贷款:
银行按合同约定,按期向学生指定账户发放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在哪里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第六条 贷款对象为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七条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学习成绩较好;(四)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五)诚实守信;(六)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学校于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据学生的贷款申请,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包括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和所占在校生比例,计划贷款额度等内容)报送管理中心。
第九条管理中心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审核汇总后,根据部际协调组确定的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及财政部核定的年度贴息经费,按照各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分配学校的贷款额度,于每年九月三十日前下达给各学校,同时抄送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第十条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根据年度贷款控制总额和各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将贷款控制总额于十月十日前分解下达到相关分行。
第十一条 各学校收到管理中心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通知后,于十月十日开始与经办银行办理具体贷款事宜。
第十二条 学生贷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学生贷款金额=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会等其他方面资助的收入)。
第十三条 各学校根据管理中心下达的贷款额度控制学校贷款规模,核定每个学生的年度借款金额。
第十四条 经办银行负责最后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对学生的实际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怎样申请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学生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可以通过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提交,也可在线下向高校提交纸质申请。
2、高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学生申请贷款资格的真实性负责。高校机构应在自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形成拟同意的申请借款学生名单,完成初审工作。
3、初审工作完成后,高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初审结果通知申请借款学生,并按中国银行经办行的要求编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两种形式与申请材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行。
4、中国银行经办行在收到高校机构提交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高校机构提交的材料有差错或遗漏,中国银行经办行可要求高校机构给予更正或补充,中国银行经办行做复审。中国银行经办行复审工作应在高校机构提交更正或补充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5、通过线上渠道的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可在系统内进行线上初审并提交中国银行经办行,无需纸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等材料。
6、中国银行经办行应在全部审批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借款合同(格式)文本、借据文本一并送交给高校机构。
7、高校机构收到中国银行经办行批准的借款学生名册、借款合同(格式)文本、借据文本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和借据。
8、高校机构将学生签署的借款合同和借据提交中国银行经办行。中国银行经办行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高校机构提交的借款学生已签署的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审核工作,并签署借款合同。中国银行经办行完成借款合同签署工作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应由高校机构和借款学生保存的借款合同送达给高校机构,高校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转交给借款学生。高校机构应请借款学生在《借款合同签收表》上签字,由高校加盖公章后将《借款合同签收表》反馈至中国银行经办行。
高校机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微信、挂号信等方式将借款学生的贷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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