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新政策2022年
一、公积金政策:
纯公积金首套二套认定方式
首套:
提取过不算套数,本市无住房,本人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参与过前
配偶公积金共贷的,可以算首套,纯按揭贷款已结清的不算套数。
二套:
本市无房但是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参与过前配偶公积金共贷的,或在天津有一套住房的,算做二套。
不予办理:
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政策于2022年5月8日执行。
5月27日,公积金首套最高贷款调整为80万,二套仍为40万。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
二、贷款利率调整:
五月中旬开始,贷款政策倾斜首套客户。
5月15日,首套利率可以降20个基点。
5月17日下午,天津大部分银行已正式将首套房贷利率下调至4.4%(lpr-20基点)。
5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45%,降低15bps,首次一年期未调整只调整五年期。
首套利率4.25%,二套利率5.05%
首套房贷利率从4.9%降到了4.25%,降了65个基点。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2022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可知,2022年夫妻双方都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最高贷款金额为60万元。 以前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相对来说提高了10万元,这对于大家来说应该算是好消息了。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重庆公积金新政策2022
一、贷款额度
(一)可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额度5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60万元。
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夫妻参贷的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
(二)贷款成数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70%,多子女职工家庭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75%。
(三)其他规定
1、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80%;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70%;
多子女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75%;
一手房置换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余额;
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2、缴存职工家庭月负债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二、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目前,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2.6%,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1%;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575%。
三、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四、参贷规定
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以下简称“参贷”),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五、其他政策规定
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不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 “三无”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认房”方面,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时,只认中心城区的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时,认定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套数;
“认贷”方面,只将住房公积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核查范围。
(二)置换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三)“三无人员”的认定:
指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
1.“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
2.“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
3.“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12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四)多子女家庭认定:
多子女家庭是指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
(五)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四川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六)灵活就业人员贷款:
选择我市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产品,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存并获得贷款资格,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的,购买家庭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网友提问
重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入口及方式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已开通中心城区置换贷款(商转公)受理线上预约功能。
各预约渠道及步骤:
(一)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微官网-便民服务-贷款预约-受理预约
(二)手机APP(点此进入扫码下载重庆市住房公积金APP):便民服务-贷款预约-受理预约
(三)网厅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贷款预约-受理预约各渠道在“受理预约”中输入贷款相关信息,预约网点选择“交行民族路支行”、选择预约时间、时段,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即预约成功,预约成功后会收到“12329”短信提示,且在受理的前一日会有短信提示前往受理。
(四)具体受理地址:渝中区大溪沟人和街74号中雅大厦6楼(人和街小学对面);
(五)联系电话:023-63853620。
贵州公积金新政策2022年
一、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即:
(一)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已经结清全部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
(二)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30%;
(三)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两套以上(含)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缴存职工家庭有1笔(含)以上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 倍执行。
三、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
对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四、支持公积金补息贷款。
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开展省直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
五、本通知未做出规定的,按照省直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郑州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自2022年10月1日起,郑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起,郑州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含五年)以下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
郑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 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60万元。
● 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对应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内,综合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在对应最高贷款金额内,综合家庭缴存余额、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
● 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合并月还款额认定其还款能力,还款能力不足时,应当降低公积金贷款金额。
● 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不超过家庭缴存余额的15倍。
对于住房公积贷款最新政策和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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