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辽宁公积金贷款要求:
1、借款人在省直中心正常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三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2、新开户缴存人,须在我中心连续、按月缴存满三个月,才具备贷款资格。
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9年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目前,辽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后,首次提取可将账户中余额全部取出,贷款职工可自行支配。
3月起,这一政策将被取消,首次提取额调整为,自有资金已还贷款本息合计额加未来一年应还的贷款本息总和。
日前,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了首次提取额。
从首次提取开始,主贷人每次提取额为自有资金已还贷款本息合计额加还款期内未来12个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这也意味着,省直公积金贷款成功后,不能将余额一次性提取。
例如,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有20万元,根据现行政策,贷款成功后首次提取额为20万元,政策调整后,若贷款职工先使用自有资金还款1万,未来一年将还款2万元,那么首次提取的额度为3万元。
事实上,此次调整不仅是为了和沈阳公积金政策统一,政策调整后,也可体现出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让更多的缴存人受益。
新政中要求,两次提取间隔不能低于12个月,可以经年累计提取。这是指每年可提取一次,若当年没有提取,次年提取时可将上一年没提取的金额取出。
对于有共同贷款人的,主贷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还贷额度的,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只能提取差额部分。
另外,通知中规定,省直公积金借款人还贷6个月后,主贷人及共同借款人(含配偶)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在办理提前还贷申请后,提取公积金直接冲减贷款本金,提前偿还省直公积金贷款,不能提现。
但通知中还要求,部分提前偿还省直公积金贷款,每次冲减本金不低于3万元,两次间隔同样不低于12个月。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可以优先偿还商贷部分,提前还贷条件、额度等事项,按照借款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对于偿还非省直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提取公积金仍按原规定执行。
上述新政将于3月1日办理提取业务起执行。
辽宁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中心各部门,各受委托银行:
为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让更多的缴存人受益,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现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做以下调整:
一、凡是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取消辽直房资字[2015]13号文件中规定的首次提取金额计算方式。调整为: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完成后,从首次提取开始,主贷人每次提取额为,自有资金已还贷款本息合计额加还款期内未来12个月应还贷款本息额。两次提取间隔不能低于12个月,可以经年累计提取。主贷人个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还贷额度的,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只能提取差额部分。
二、省直公积金借款人还贷6个月后,主贷人及共同借款人(含配偶)公积金帐户的余额,可在办理提前还贷申请后,提取公积金直接冲减贷款本金,提前偿还省直公积金贷款,不能提现。本套住房还贷提取公积金合计额,累计不能超过应还贷本息合计额。部分提前偿还省直公积金贷款,每次冲减本金不低于3万元,两次间隔不低于12个月。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可以优先偿还商贷部分,提前还贷条件、额度等事项,按照借款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三、偿还非省直公积金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3月1日办理提取业务起执行。 ;
辽宁营口家庭现有两套房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辽宁营口家庭现有两套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无论是银行还是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已经对第三套房停止发放贷款,购买第三套房不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同时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想要购买第三套房只能全款购买。
沈阳:高层次人才购首套房首次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240万元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9月8日,辽宁省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高层次人才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5-4倍。
根据高层次人才类别不同,单方或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不同,按照现行政策计算,沈阳高层次人才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在60万-240万元之间。
《细则》适用于经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A、B、C类)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基数,未达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其所在单位可按缴存基数上限核定缴存。
具体看,高层次A类人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单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4倍;高层次A类人才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至少有一方为高层次A类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夫妻双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4倍。
B类人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单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3倍;高层次B类人才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至少有一方为高层次B类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夫妻双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3倍。
高层次C类人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单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2倍;高层次C类人才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至少有一方为高层次C类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夫妻双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2倍。
目前,沈阳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2017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时调整过的版本。当时规定,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3人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也就是说,高层次A类、B类、C类人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调整为单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4倍、3倍、2倍,按照现行政策计算,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160万元、120万元、80万元。高层次A类、B类、C类人才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至少有一方为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调整为夫妻双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4倍、3倍、2倍,按照现行政策计算,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240万元、180万元、120万元。
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单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1.5倍;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至少有一方为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夫妻双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1.5倍。
对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单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1.5倍,按照现行政策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至少有一方为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夫妻双方职工公积金贷款当期最高限额的1.5倍,按照现行政策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为90万元。
2016年辽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 辽宁省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让更多的人在自己的家乡买房,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新的调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将于2016年2月1日开始执行。公积金贷款新政具体调整如下:
一、辽宁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贷款人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三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2、对于新开户的人,须连续按月缴存满三个月,才能申请贷款;
3、对于新转入公积金余额的缴存人,要提供在原单位近三个月公积金连续缴存记录,才申请贷款资格。
二、辽宁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1、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三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并同为贷款申请人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2、夫妻双方都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借款人一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4、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
三、辽宁公积金贷款首付款的比例
1、商品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存量房(二手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异地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四、辽宁公积金贷款的期限
1、购买商品房的,贷款年限最长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房龄5年(含)以内,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房龄6-19年的,贷款年限为30年减房龄;房龄20年以上的,贷款年限不超过10年;房龄30年(含)以上的,不予贷款。
五、辽宁公积金贷款的年龄
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2022辽宁省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新规的通告
为《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的通告》(建金〔2022〕45号)等要求,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支持
(一)继续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相关法规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继续执行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的通告》(辽直房资字〔2022〕14号),实施阶段性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相关。
(二)企业申请缓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相关法规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的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该企业职工可正常办理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受疫情影响造成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且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向中心提出申请,经核查认定,对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逾期还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四)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受疫情影响的租房职工,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职工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1400元/月提高至1600元/月。
二、办理程序
(一)已申请缓缴企业的在职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适用对象
受疫情影响,且按相关法规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所属的在职职工。
2.业务受理
中心办事大厅正常受理申请缓缴时间在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且申请缓缴前缴存状态正常的企业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及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需另外提供要件。
3.审核办结
中心通过业务系统核查职工所在企业申请缓缴时间,并依照阶段性支持,当场一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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