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备用联系人和担保人是一回事吗?
通常情况下,贷款联系人不是担保人。简单来说,贷款留下的联系人电话号码,是为了方便借款机构联系借款者按时还款,所以会要求借款者在申请借款的时候填写贷款联系人。
如果借款者贷款金额比较多的话,借款机构会要求贷款者提供贷款担保人的。需要明白的是,这个贷款担保人和贷款联系人是不一样的。
拓展资料: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贷款基本规定
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
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担保方式:以建设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信用的方式。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2)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3)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4)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7)借款人出具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8)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9)借款人还需提供公司场地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据及个人住址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
贷款联系人信息写谁
贷款联系人可以写家人或者好友的联系方式。在用户办理贷款业务时,除了本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外,需要填写贷款联系人,用户可以选择填写家人的联系方式,或者好友的联系方式,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只需要保证填写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即可。在用户向银行提交了贷款申请后,银行会对申请表中的内容进行核实,部分银行会拨打用户填写的联系人电话进行核实与审核,核实确认无误后,银行才会放款给贷款人。
【注意事项】
在办理贷款业务时,用户所填写的贷款联系人,是银行为了保证出现逾期情况,工作人员联系用户本人未果时,可以通过联系人找到用户本人进行催收。所以,在联系人一栏中,可以填写自己的直系亲属信息,也可以填写好友信息。
【拓展资料】
贷款联系人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在用户进行贷款时,贷款机构认为用户本人的资质不好,会要求用户填写贷款担保人,这个担保人和联系人的性质是不同的。贷款担保人需要为用户做担保,同时承担一定的风险,担保也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在贷款人不能履行合同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将承担责任,需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
担保人还需要承担风险,在被担保人无法还款后,不仅需要帮助偿还债务,还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会影响担保人的个人贷款办理,同时,还会降低担保人的个人贷款额度。
综上所述,在用户办理贷款时,填写的贷款联系人,最好是直系亲属,或者是好友的联系方式,同时,用户需要按时还款,避免银行联系他人进行催收,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好的影响。
住房贷款中联系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相同点:
担保人和联系人都要参与住房贷款事件中。
不同点:
担保人是指你办信用卡为你提供担保责任的人,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贷款的责任。简单说,如果贷款人未按期还款,银行会收房、拍卖收回全部贷款及利息。如果房产严重贬值无法清偿全部贷款及利息,担保人承担剩余部分的连带责任,当然承担后,可以向贷款人主张权利。
联系人只是提供和贷款人之间的联系,比如,贷款人不能及时还上贷款,而银行又联系不上贷款人而向法院起诉,那么法院会将起诉书送达联系人手里,从法律意义上,也视为送达到了贷款人手里。联系人不需负担保责任联系人。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摘自:好搜百科《担保人》
别人带款不还,和贷款上写的第一联系人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但是会总是找你
信用贷款你是第一联系人,也就是担保人,如果贷款到期不还,放贷人就会找你,你是第一责任人,找到你以后才能找到贷款者,这样放贷人第1个就会找到你。用户帮别人申请贷款,通常是对方授权用户可以帮助办理贷款业务,但是贷款合同是对方与贷款机构签订的,这时候对方没有还款,影响的是对方的个人信用,与被授权人无关。或者在申请贷款时,联系人电话填写的是用户的电话,那么用户可能会接到催收电话,但这个只影响用户的日常生活。
银行贷款担保人和紧急联系人可以是1个人吗?
银行贷款担保人和紧急联系人不可以是1个人。
贷款联系人不是担保人。贷款联系人是指用户申请贷款时,在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姓名、手机号,在贷款机构无法联系到贷款人本人时,贷款机构就会拨打联系人的电话。至于担保人,则是贷款中承担担保责任的用户,担保人与联系人的定义完全不同。
用户申请网络贷款,为了降低逾期的风险,贷款机构会要求提供1-2位联系人。而用户申请贷款,除了担保贷款必须要有担保人之外,其余的贷款要不要担保人,以贷款机构提出的要求为准。担保人为他人担保后,征信中将会出现担保记录,一旦贷款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会受到影响。
银行贷款紧急联系人有什么责任吗
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贷款紧急联系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担保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贷款紧急联系人也不同于贷款担保人,不需要对还款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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