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做产权登记但抵押合同有效,如果再去抵押贷款违法吗?
不违法,对于自己的财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多个抵押权的受偿顺序以设立时间为准。所以已经签了一个抵押合同的情况下,即使已经办理抵押登记,也不影响你再去办抵押贷款,不违法,但要关注是否违反在先抵押合同的约定。
补充一点:如果是不动产,例如房屋土地,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是没有取得所有权的(自建或法院裁判等除外),自然也没办法办理抵押权登记,也就未设立抵押权。
如果抵押合同有效,则应当履行合同办理抵押权登记,否则构成违约。
房屋抵押贷款后是否还可以做为遗产继承
房屋抵押贷款后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需要在继承住房产权同时承担抵押的债务。因为住房有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暂时不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所以,需要先还清债再,在办理解压手续,住房属于死者所有,此时继承人才可以办理继承手续。
法律分析
继承是全面的,作为继承人,你除了继承父亲的财产,还要承继父亲的债务,也就是说,你如果想继承遗产,就要为父亲还债。你父亲留下的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抵押权人在其债权到期而无法实现时,可以通过拍卖或变卖抵押物等方式优先受偿,你父亲的去世,使得银行的债权可能无法实现,银行一定会跟遗产继承人协商处理办法。你如果想得到你父亲的房屋,可以通过代父亲清偿债务的办法,涤除银行的抵押权;如果你选择放弃房子,银行将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实现其债权抵押权先于继承权,老人死亡,应以其遗产偿还生前债务。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住房向私人抵押贷款,没有办理他项权抵押。这样的贷款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对共有财产私自处理。
所以这种抵押是无效的,但借款有效,属于共同债务。
未办理抵押贷款担保是否有效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合同有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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