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到账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时间一般是在申请助学贷款当年的11月左右,在申请助学贷款时通常会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号,助学贷款一般都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在11月左右经过支付宝平台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的支付宝账号里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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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生源地助学贷款各地区的发放时间不完全一致,不过一般是在每年的9月-12月期间到账。
如果想知道具体的到账时间可以:
1、登录助学贷款的支付宝账户查看收支明细,如果到账了会有显示的;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查看相关信息。
如果是把生源地贷款用作生活费,那么在到账之前的时间里可以预留一部分资金,以免因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比较晚到账资金紧张;如果是把生源地助学贷款用作学费,那么到账学校会自动进行扣除的,到账时间的早晚没有什么影响。
助学贷款分为两种,一种是生源地助学贷款,一种是国家助学贷款。
1、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资金划付到学生账户上的时间,贷款到账时间的迟早不影响学生正常报到,学生在开学时可持贷款合同到校报到。在核实相关信息、完善一切贷款手续后,对符合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的借钱方,由国家开发银行于11月下旬经过支付宝平台,将贷款钱汇划至借钱方的支付宝账户,系统会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委托自动扣除所贷费用,即时转划到高校账户,所在高校在扣除学费、住宿费后,若还有剩余钱将划至借款学生账户中。
2、如果是本学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那么贷款在经过学校以及贷款银行审核之后,会和借款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大约20个工作日放款,时间大约在11月中旬左右;如果是每学年都申请了助学贷款,贷款银行会逐年将贷款金额转入到贷款学生的支付宝账号中,第二年不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审核也简单了许多,主要集中在贷款学生的在校表现以及考试成绩上面,所以大约10月中旬就会收到贷款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到账
助学贷款发放时间一般会在11月份发放到学生手中;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后可以提交,这时学校会进行审核,这里包括学校和银行;审核通过后学校会组织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签订后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拿到贷款。从9月份提交贷款开始,最快会在11月份发放。
助学贷款申请时一般需要提交助学贷款申请书、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说明等,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申请,那么必须经过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最后是银行的其它规定。
助学贷款申请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包含高职生)、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经济困难学生。不满足这些条件的学生不能够申请。
申请助学贷款后,学生在上学期间是不会产生任何利息的,不过在毕业后需要及时还款。在毕业后银行会计收利息,如果不能及时还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尤其是个人逾期记录被上传至征信中心以后,再次向银行借贷会被拒绝。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加住宿费的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用途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相同。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学生毕业后剩余还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内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贷款到期日期不变。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开发银行助学贷款11月份左右到账,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约10月中旬即可收到贷款金。 生源地助学贷款目前来说是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该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资金划付到学生账户上的具体时间,但是依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来看,大概率会在11月份左右到账。 国家助学贷款如果是本学年所申请的助学贷款,那么贷款在经过学校以及贷款银行进行相关的审核之后,会和借款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大约20个工作日生效放款,时间大概在11月中旬左右。
拓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一、申请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4.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5.《贷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6.《督促还款承诺书》;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学校初审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2.银行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3.签订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4.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5.发放贷款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 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
生源地助学贷款几月份发放
一般来说,是当年的10月至11月份。
理由是:
1、高校开学是每年的9月份,助学贷款是用来支付新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所以必然是开学之后。
2、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之后,会有一张《受理证明》交由借款学生带给高校老师,并请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完成回执录入,录入后才会审批贷款,审批通过,再安排贷款发放,所以发放时间就会在10月份。
3、银行发放贷款一般会在助学贷款审批通过且签订《贷款合同》后的几个工作日内完成,不会拖很久,不能耽误借款学生的生活费使用以及学校的学费收取,所以一般最晚会在11月份发放贷款。
二、助学贷款的发放
助学贷款的发放会有一套规定的流程,一般是:
1、学费、住宿费由贷款银行直接转入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指定账户;
2、生活费部分由贷款银行转入借款学生的收款账户;
3、助学贷款的资金会优先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然后剩余部分才会发放给学生补充生活费。
三、温馨提示
借款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贷款审批进度以及贷款发放进程,而且贷款发放成功时会有短信提醒,不用太过担心和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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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到账
生源地助学贷款各地区的发放时间是不完全一致的,但一般是在每年的9月-12月期间到账。
如果想知道具体的到账时间可以:
1、登录助学贷款的支付宝账户查看收支明细,如果到账了会有显示的;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查看相关信息。
如果是把生源地贷款用作生活费,那么在到账之前的时间里可以预留一部分资金,以免因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比较晚到账资金紧张;如果是把生源地助学贷款用作学费,那么到账学校会自动进行扣除的,到账时间的早晚没有什么影响。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1]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1]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⑨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1]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上限提至本专科生及预科生12000元、研究生16000元,为1000到12000(16000)[4]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宽限期时间为5年。
注:该政策为2020年开始实施,对于2020年新增合同,还本宽限期为5年;2020年以前的存量合同,未开始偿还本金的助学贷款合同(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3]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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