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需要什么条件?
房子二次抵押贷款需要材料如下:
房产二次抵押需要的材料: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等;
2、首次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证明文件;
3、房屋产权证和其它的抵押材料;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要签订抵押合同,并进行公证。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3)房屋是使用贷款行的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贷款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贷款行执管;(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产证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
房子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并仍在还款中,再次做抵押贷款叫二次抵押贷款。有前提条件要求:
1、已办理房产证。
2、房产减掉此前抵押贷款金额还有余值。如果此前办理的抵押贷款金额较房产价值小得多,比如房产值100万,只抵押贷款了10万,那还有90万余值。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为抵押物价值,一般银行贷款会打折扣的,比如打6折的话。就只能抵押贷款90乘0.6就是54万。
4、如果做二次抵押最好是再同一家银行做追加抵押比较好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套房抵押贷款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已利用 银行贷款 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 住房贷款 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关于规范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 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 购房 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 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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