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婚有房贷怎么办
1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结婚贷款买房的夫妻离婚时若想要分割的这个房子,与一般的财产有很大区别。它是一个贷款房,不完全属于他们夫妻俩,这里面还有银行的权益。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法院不得直接宣判房屋所有权归属,也就是说,法院不会抛去银行的权益将房子按照普通财产判给某一方的。
这意味着,在贷款没有还完之前,这个房子暂时是分割不了的,谁都不能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从法律上来讲,现在这个房子叫所有权有瑕疵。其间存在着银行的利益,因为贷款买房的夫妻能否按照约定如期全额清偿贷款还无法预见,所以不能说此处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他们。
法律上有一个名词叫做房屋的他项权利,对于结婚贷款买房的夫妻来说,只有当这处房屋的他项权利去除后,也就是还完贷款,才能享受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时候,法院才可判决房屋的归属。
贷款购买的房屋,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贷款房的分割是最伤脑筋的一件事,因为解决起来非常麻烦。较好双方能够协商解决。
房屋由一方使用,相应的偿还贷款也应由这方来承担。而另一方的损失,则由双方协商出一个数额,用给付钱款的方式来解决。较后,所有的结果形成一份文字协议,双方签字,而且还要去公证处公证。但是,不管是归谁所有,他目前拥有的只是一种使用的权利。
这样的情况对于银行来说是最不利的。因为两个人还贷款的能力肯定会比一个人要强,无形中加大了银行的风险。不仅如此,还会造成一些麻烦。
离婚双方在达成这个协议时,银行方面并不在场,也很可能不知情。银行按照合同向男方索要贷款,但很可能,这个贷款已经转移到女方那去了,这就给银行方面造成了很多麻烦。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应根据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所有权来决定处分方式。
对于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即其他人对该房产均不会主张其他权利的,房产的归属可由以下几种方式决定: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的,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的价值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根据婚姻法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取得房产但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双方都想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后贷款买房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贷款买的房子如下: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按共同财产均等或者协议分割,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婚后家庭的收入均属于双方共有,还贷部分各自享受一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怎么按揭贷款买房子?
一、 离婚 后怎么按揭 贷款买房 子 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 贷款申请 期限不应超过70岁 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 债务人 ,应征得 债权人 (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 2、通常情况下婚后以 夫妻共同财产 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 证据 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 财产分割 ,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3、一方面,不能以未经债权人(银行)同意而变更债务人(名义还款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按照上述的分析,这类案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 4、另一方面,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任何人作为还款名义人都不影响房屋作为 抵押 财产对 债务 进行担保。法院在判决时也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应该考虑对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坚持保护妇女利益或照顾 抚养 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5、根据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的原则,银行可以向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责任。而根据规定,即使法院在离婚判决中或者夫妻双方 离婚协议 中对于夫妻之间 债权债务 的分配,也只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 二、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怎么过户 (一)没有 房产证 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 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 房屋过户 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 抵押贷款 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 住房贷款 抵押合同 。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二)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怎么过户 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有两种办法,一是提前还贷消除银行 按揭贷款 抵押的贷款登记,如果没有多余的现今提前还款的可以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回,并且在取得房产证之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就可以了。
夫妻离婚后房产贷款怎么办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也就是说,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的,但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如果银行向约定不用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了债权后,该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
贷款此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为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1、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2、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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