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
一、天津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 政策是怎么样的?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对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 恢复以 住房公积金 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天津市暂时取消了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公积金贷款限额。本次恢复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贷款限额,规定:个人住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 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二、买二套房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 公积金 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 按揭贷款 的历史记录。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 住房贷款 ,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采用 抵押担保 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 抵押 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 抵押合同 ,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 质押 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积金对于要购 买房 子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有了公积金可以帮自己解决很大的一部份房贷的压力,但对于公积金也是有条件的,第一套房与第二套房给的首付也是有差别的,公积金一般是限于二套房,而对于第三房是不能再进行申请了,所以,在申请公积金的时候也要了解当地的政策。
天津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2
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
据天津市住建委网站消息,天津市住建委等7部门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从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两方面完善住房信贷政策。
一是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无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且在天津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天津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
二是落实国家房贷利率优惠政策。对于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明确,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天津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居民家庭将自有的1套住房通过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居民家庭在天津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后,将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再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凭征收协议购买住房。新购房屋价款不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新购房屋价款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天津二套房首付新政策
贷款政策为:二套房首付最低为总房款的40%以上,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具体要看贷款人的个人征信和收入能力综合确定的;契税为总房款的3%,部分城市按照最新的政策具体收取范围在2%-4%。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特别关注:公积金支持政策
天津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要叫停?
呵呵,其实公积金贷款和银行没有关系。你可以到 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下,这样可以得到最真实的解答!政策这东西,听见风声和实际落实的差距很大的!呵呵
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每个城市对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都是有政策要求的,对于购买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一般来说首付都是不低于50%的,在天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有什么要求呢?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先后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货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对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不同住房实行差别化的首付款政策。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对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恢复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2009年4月,天津市暂时取消了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公积金贷款限额。本次恢复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贷款限额,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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