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惊天集资大案主犯被判多少年?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靠非法集资买的香车宝马奢侈品,
也是要还的……
近日,一起金额超过433亿的集资案件,迎来一审判决。
据大河网报道,日前,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汤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河南超越企业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清河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一案公开宣判,杨清河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集资诈骗共计433亿元 涉及5万多人
5月22日下午3点30分,在汤阴县人民法院法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音,被告人杨清河被带进了法庭。
据中新网消息,1967年8月出生的杨清河曾担任过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安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安阳市工商联主席、安阳市总商会会长等多个职务。
1988年至2014年,杨清河自己或指使他人先后成立了安阳市读去读来读书社、安阳市超越置业中介有限公司、安阳市殷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河南省超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超越实业有限公司等77家公司、团体,而杨清河是上述公司、团体的实际控制人。
经审理查明,1992年1月至2015年11月,杨清河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先后以借书押金、诚信理财、投资房地产、投资煤矿、购房认筹、原煤预定、超越人基金等形式,通过发布广告、召开见面会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月息1分至3.6分的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面向安阳市及周边地区吸收群众资金。
截至案发,超越集团共吸收集资群众本金共计433亿元,涉及51354人。其中,投资于煤矿、房地产、金矿的资金为10.05亿元,其他大量的集资款用于偿本付息,社会捐赠,购买房产、车辆、金币、文物、工艺品、字画,办理高尔夫会员等方面支出。
超越集团非法集资车辆清单
贷款诈骗2.4亿元
超越集团无力兑付集资款、严重资不抵债后,杨清河明知超越集团背负巨额债务,没有偿还能力,隐瞒上述事实,于2013年6月编造归还建设彰德府威尼斯印象(彰德府购物中心)一期股东借款的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和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非法集资款建设的涉案赃物不动产做抵押,以安阳彰德府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光大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贷款1.9亿元。
2014年3月,杨清河再次编造归还建设超越城市广场项目借款的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使用非法集资款建设的涉案赃物不动产做抵押,以河南省超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光大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贷款5000万元。
骗取上述两笔贷款后,2013年6月至2015年10月,超越集团原有资金、贷款资金、其他资金收入共计为3.57亿元,共支出资金3.21亿元,其中生产经营支出为7807万元,其他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支付承兑汇票非法贴现费用、归还非法集资利息、用于办公费等日常费用、用于高尔夫会费、购买家具和车辆、杨清河个人挥霍等。
用低价白酒抵付融资利息
另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超越集团资金链断裂后,为掩盖其集资诈骗债务总额,杨清河伙同他人通过购买低价白酒高价抵顶集资票据的方式收回683.6万元集资票据,以抵销杨清河的集资债务。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超越集团资金链断裂后,为掩盖其集资诈骗债务总额,杨清河伙同他人购买低价白酒高价抵顶集资票据,以抵销杨清河的集资债务。
据法院消息,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杨清河和张海生商讨后,张海生召集超越集团26名职工入股,以25万元的价格从泸州窖龄年份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白酒2328箱(6瓶/箱)。
利用集资群众急于兑付集资款的无奈心理和对白酒价格的错误认识,将其中购进价格为223万元的2055箱零2瓶白酒采取收取80%集资票据加20%现金(折合共计166万元)的方式兑付给超越集团的集资群众,其中收取集资群众集资票据133万元交给超越集团抵消杨清河集资债务,收取现金33万元按入股比例分给入股人员。
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杨清河又指使李四兵、申正义以同样方式给集资群众兑付并从中牟利。杨清河伙同他人诈骗数额共计650多万元。
像超越集团这样以高额收益为诱饵的非法集资公司何止这一家。
e租宝、中晋、泛亚系,再到善心汇等,非法集资一个比一个疯狂。
下面请随着苏苏一起来看看他们是如何从“神话”成为“阶下囚”
“e租宝”案
自2015年12月16日,公安机关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近日,其在全国各地的关联公司、分公司也相继迎来宣判。历时两年半,遍布31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762亿,未兑付金额高达380亿的e租宝,终于彻底尘埃落定。
据不完全统计,e租宝已判决案件几十起,超过百人获刑,罚款金额高达20亿以上。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湖北、湖南、安徽、陕西、江西、广东、吉林、辽宁等13个省市对多起诉讼案相继做出宣判。
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e租宝主体案件已在2017年9月12日做出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昆明泛亚有色”案
号称“世界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所”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延续了数年疯狂的围猎资本游戏。最终资金链断裂,20多个省份的22万投资者的430亿元资金难以讨回。
泛亚在多开公司,筑巢引凤,带队伍,拉客户,“空手套白狼”中奔跑。
从工商登记系统记载的泛亚合伙人注册的合伙企业信息看,大部分是2014年甚至是2015年新注册的企业。而且,这些企业都有两个共同的特点:
不管注册资本金是数千万元还是上亿元,但实际认缴资金往往都是?0?元。
“0元合伙企业”冠以“泛亚”之名,投身泛亚模式运作,开吃“唐僧肉”。
2016年6月22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单九良等1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查控了包括7万余吨有色金属在内的一批涉案资产、资金。
2016年4月,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出境时被在机场被截获,其余20余名组织核心成员也被全部抓获。
2016年10月,中晋案侦查终结移交检方,徐徐勤等涉嫌集资诈骗罪。
善心汇案
张天明把自己包装成“大慈善家”、“经济学者”。而事实上,他初中肄业,并未研究过经济学。2016年5月以来,张天明等人通过搭建“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平台,大肆发展会员。
策划社会类活动,组织慈善捐款,提高自己和善心汇的曝光度;去全国各地考察贫困乡村,收购入股濒临倒闭的企业;喜欢穿唐装,经常面带微笑……这些都是张天明惯用的包装手法。
然而他所吹嘘的“做慈善”和“高返利”模式,事实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用新会员的钱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一旦没人投钱了,或者新会员投入的资金无法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本金,资金链断裂,就会导致模式崩盘。
2017年7月,“善心汇”涉嫌特大传销案调查,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7年9月,张天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执行逮捕。
7月25日,善心汇组织者张天明对办案民警说。
善心汇组织者张天明对办案民警说。
这些以各种手段来套取集资参与人的钱,最终逃不了的是牢狱之灾。
从e租宝,到中晋、泛亚系,再到善心汇等,影响范围之广,涉及金额之大,波及人数之多,举世罕见。
一桩桩一件件,令人触目惊心。
警惕!不靠谱的投资品都有什么共性?
第一,一般承诺固定收益
不管这些不靠谱的投资品具体形式如何,销售人员在向投资者推销过程中一般会强调不会亏损,保证固定收益。但这只是理想化的,安全性和收益率无法兼顾,有收益必定有风险。即便是国债都有风险,更何况是这些不明来路的机构。
而事实上,承诺固定收益、保本收益是违反我国有关监管规定的。
第二,收益率一般偏高
越不靠谱的投资品收益越是高的惊人,如中晋系号称有10%-25%甚至40%的高收益,远超过市场平均收益率。
然而,综观大类资产2008年12月31日至今近10年以来的收益率,可以发现其平均年化收益率均在10%以下,收益率最高的房地产平均年化收益率为7.79%。
以股票为例,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近10年的年化收益率均在5%-6%之间,包含上证市场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蓝筹股的上证50年化收益率也仅为7.19%。但股票资产近250周波动率均在20%以上,风险远远高于债券、商品等资产。
而风险最低的债券年化收益率均较低,上证国债为3.28%,中证公司债为5.25%。
由此可见,高收益率低风险是一个巨大的投资骗局,在当前各类资产市场回报率较低的情况下,可以说承诺超过10%收益的短期产品基本上都是骗局。
第三,底层资产不清晰
任何一种金融产品,不管包装得多复杂,也一定有一个底层的实体资产,否则这个产品就是无源之水。底层资产不清楚,一定是基础薄弱,上层产品随时都会坍塌。
然而,不少网贷产品经常把诸多底层资产打包成为一款新的产品,使得投资人无法直接了解底层资产究竟是什么;
其底层资产也往往是信用贷、消费金融、车贷、房贷、应收装款转让等,其基础较为薄弱且资金回收周期可能较长。更有甚者,不少投资机构不愿意给客户提供全部的底层资产清单,认为没有必要。
而规范的金融产品,尽管其结构设计较为复杂,却有容易变现的底层资产作为保障。
第四,借新还旧、庞氏融资
很多投资陷阱往往初期回报还不错,但大部分骗局的背后是借新还旧、庞氏融资。
庞氏骗局意味着初期必须让资金先滚动起来,怎么办呢?
就要让初期投资者尝到甜头,让他们去宣传,去拉新人进来。等到进来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再卷款跑路,这对集资方是最有利的。
综观这些投资骗局,往往具有不断发行、募集规模在短时间内暴增的特点。
说了这么多,其实道理很简单,天下永远没有免费的午餐,当你觉得一个投资产品可以躺着赚钱的时候,你的钱袋子可能已经被人打开了。
苏苏再次提醒
天上没有掉馅饼
如果你还对那些虚假宣传、
高额返佣、
借新还旧的平台抱有幻想,
那么下一个受害人可能就是你。
相关部门的责任缺失。
消息来自网易新闻。
贷款诈骗罪案例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诉机关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吕建立,男,1967年3月出生。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5月10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月26日被上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蔡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阳,河南周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以上检刑诉(2010)2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建立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建立及其辩护人王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5月19日,被告人吕建立利用伪造的贷款担保手续在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贷款5万元。该笔贷款到期后,经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多次催要,被告人吕建立仍不予归还该笔贷款。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建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贷款担保手续,骗取银行贷款5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贷款诈骗罪的四种情形
贷款诈骗罪的四种情形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贷款,区别点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或者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的,只能认定为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与高利转贷罪均设置在刑法的同一条中,两罪主观上均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但在客观行为上存在一定相似性。如果行为人骗取贷款以后再高利转贷给他人,其行为就可能同时符合骗取贷款罪与高利转贷罪,最终选择适用哪一罪名,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违法所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损失等情节。对于造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一般选择认定骗取贷款罪,以突出犯罪行为的欺骗性和对金融秩序的严重危害性特征;如果没有造成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行为人通过转贷牟利的,一般倾向于认定为高利转贷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以上简称“四种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在此之前,公安部经侦局已率先于2009年作出了《关于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追诉标准问题的批复》,其基本精神与上述规定也是一致的。不过应注意该解释的溯及力问题。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两高”《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确立的是“无旧从新,有旧从旧兼从轻”的做法,且规定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如果无错误就不再变动。
【百度反诈骗联盟团队】特别提醒:
请警惕网络上发布的各种虚假贷款和办理大额信用卡信息的骗局!网上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发布的所有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或者办理信 用卡的信息基本都是低级骗局,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你签订传真合同,并按捺手印,然后会一步步骗取你交纳保险费、支付首月利息、缴纳履约费、保证金、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开卡费等等,还会以你银行流水不足、查验你的还款能力或者是验资为名,要求你将自己账户上所有的资金打至骗子的账户,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绑定骗子的手机号码等低级诈骗手段,殊不知这种手段会骗光你账户上所有的钱,如果你不按骗子的要求交纳费用,骗子会以你已经和他们签了合同为名,威胁要把你拉入黑名单、并威胁起诉你违约、赔偿巨额违约金等等,这实为低级的诈骗手段和典型诈骗!
请永远记住,凡是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及缴纳任何费用,以免被骗!更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由于对方涉嫌诈骗,所以,和骗子签的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违约之说,骗子威胁到法院起诉赔偿违约金的低级诈骗手段更是纯属无稽之谈,无需任何担心。
所以,特此提醒广大网友,小额贷款公司是不能跨区放贷的,办理信用卡请到正规银行,不要相信网上各种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各类小额贷公司发布的此类贷款或者办卡信息,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这类公司基本都是骗子公司!如果被骗,无论金额大小,都请选择报警!如此猖狂诈骗,还请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打击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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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的主体
其主体应为自然人。
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符合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引进资金、项目等虚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二、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引进资金、项目等虚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三)使用虚假的证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件是指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的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主要是指那些谎称有国外投资,以此骗取银行的贷款或者担保;或者谎称具有大型投资项目需要贷款,骗取银行信任后取得贷款金额。
例如,某公司称其有100亿美元的资金须存入银行,前提是接受该款项的银行要首先交纳一定的手续费或向指定的个人或者单位发放一定贷款。其行为的目的在于诈骗银行的手续费或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假经济合同诈骗贷款,这种行为方式表现为行为人为了骗得银行贷款而伪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2)利用变造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对某一经济合同进行涂改、粘贴、修剪等方法来改变合同原有内容,已达到增加贷款额度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
(3)利用他人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主要是指行为人首先通过骗取或者盗窃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经济合同,然后再利用该合同诈骗银行贷款。
(4)使用无效的经济合同,或者已被撤销、解除、变更的经济合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而无效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无效的经济合同,已被撤销、解除、变更的经济合同,履行完毕而无效的经济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利用这类合同获取的贷款仍然属于诈骗性质。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所谓证明文件,是指贷款人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身份和资信能力及相关情况的书面材料。所谓虚假的证明文件,是指上述能够证明其身份和资信能力的有关材料虚假、不真实。
贷款诈骗罪的刑罚规定?
贷款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怎样认定贷款诈骗罪,构成贷款诈骗罪怎样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贷款诈骗罪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罪该怎么处罚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书面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等);
3、个人职业证明;
4、借款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贷款诈骗数额怎样计算
(1)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为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
A.诈骗数额仅限现金;
B.诈骗数额不包括利息部分。
(2)犯罪人有返还情节时应当据实扣除返还的数额:行为人有偿还贷款行为时,犯罪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未过归还的本金数额为依据认定;行为人偿还的贷款利息不能冲抵本金在犯罪数额当中扣除。
A.已经偿还的本金不应当计入犯罪数额;
B.已经支付的利息不能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3)犯罪成本不能扣除,均应计入诈骗数额: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
(4)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
①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②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③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贷款诈骗罪案例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诉机关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吕建立,男,1967年3月出生。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5月10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月26日被上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蔡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阳,河南周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以上检刑诉(2010)2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建立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建立及其辩护人王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5月19日,被告人吕建立利用伪造的贷款担保手续在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贷款5万元。该笔贷款到期后,经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多次催要,被告人吕建立仍不予归还该笔贷款。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建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贷款担保手续,骗取银行贷款5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银行722元12年后仅剩2毛怎么回事
一则“存银行722元12年后仅剩2毛”的报道引发网友关注。报道中称,河南安阳的李女士表示,她于12年前在工商银行存款700多元,后来把存折忘记一直没有去取。直到今年想起来去取时,发现账户里仅剩2毛钱。对此银行工作人员对李女士称,是扣除了各种管理费用。对此,工商银行安阳分行核查后表示,上述系不实信息。工行称,该客户存款资金支出全部为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工行未扣划任何费用。
人们为何不信任银行:
银行常被赋予安全、稳健的形象,无论储蓄还是投资。然而随着风险事件陆续发生,这一形象难免要被打上问号——存款丢失、代销陷阱、票据造假、贷款诈骗、销售飞单等,暴露出的问题越发多样。
山东22位储户的银行存款凭空消失,涉及金额1.5亿元;河北一储户300万元存款离奇失踪;杭州42名储户的数百万元存款仅剩少许甚至被清零,9505万元存款不知去向。作为世界上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我国的住户存款余额已达54.6万亿元,把钱存入银行是公认的“最具安全感”的储蓄方式。然而自去年以来,银行存款不翼而飞的事件被频频曝光,资金安全性被推至风口浪尖。
从目前已经破获的案件看,共同之处有二:一是存款业务在银行办理,相关票据及公章齐全,但资金大都被“秒转”,并未真正存进银行账户;二是存款人信息被泄露或复制,账户被盗。监管部门认为,目前存款丢失案件主要分三种:社会人员冒充银行员工诈骗、银行员工与社会人员勾结、银行员工骗取存款。杭州警方曾称,犯罪团伙和银行内部人员勾结,打着高利息旗号骗取存款是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2020年河南西平县网贷诈骗案件进度查询被骗30000元,有对方的银行账号,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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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两男子伪造身份证骗贷款被刑拘
家住内黄县马上乡的李某国和李某伟伪造了一个假的身份证,李某国做担保人,骗取 贷款 人的信任,从居民王某处贷款。王某多次催要但贷款没有还清。目前,李某国和李某伟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6月9日,内黄县公安局通报了此案。
5月26日,内黄县公安局长庆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王某报案称,自己被人用虚假身份信息骗走5万元。2014年年底,王某通过朋友李某国介绍,贷款给“李海林”5万元,时间为一年,并且李某国是担保人。2015年年底,贷款到期后,由于跟贷款人“李海林”不熟悉,王某就先向李某国追要贷款。李某国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钱,最后剩2万余元,无论王某怎么讨要,李某国都说自己没钱了。王某再找贷款人“李海林”时,却发现“李海林”使用的是虚假的身份信息。当初是李某国伙同“李海林”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向王某贷的款。眼看自己的钱要打水漂儿,今年5月26日,着急的王某来到内黄县公安局报案。
办案民警经调查发现“李海林”的真实身份为李某伟,李某伟与李某国同为内黄县马上乡人。6月2日,办案民警周密组织,成功将李某伟、李某国抓获归案。经民警讯问,两名嫌疑人供述,李某伟的亲戚欠李某国5万元在先,由于李某伟的亲戚还不上欠款,李某国就与李某伟商量,由李某伟出面贷款5万元先替亲戚将钱还上。李某伟起初不同意,李某国见李某伟有顾虑就又想出一个“万全之策”,就是伪造一个假的身份证。照片是李某伟的,姓名、年龄、住址等信息都是伪造的。李某国做担保人。一听这个办法,李某伟觉得就是跟李某国演一场戏,骗取贷款人的信任,将钱贷出来就行了,于是很快就同意了。二人觉得自己的办法万无一失,岂不知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不计后果的行为终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6月6日,两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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