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注意事项,二手房交易风险有哪些
注意这些二手房的交易风险,一、注意这些二手房的交易风险风险一: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 二手房买卖合同 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施骗者便逃之夭夭,使购房者即未得到房屋还损失了购房款。风险二: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其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 房屋产权证 ,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误以为施骗者就是 房屋所有权 人,向其交纳定金或购房款,因此上当受骗。风险三:利用购房贷款程序骗取交易房屋目前贷款 购买二手房 的审批程序都要求卖方先将房屋办理至买方名下后,由买方再向银行办理 房屋抵押贷款 。施骗者正是利用这种贷款审批程序实施诈骗行为,其一般采取两种方式骗取交易房屋。一种是,施骗者谎称贷款购房,先向出卖人支付一少部分购房款后,要求出卖人将房屋办理至其名下办理贷款,当房屋办理至施骗者名下后,再将房屋转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给出卖人造成损失;另一种是,施骗者贷款购房是真实的,交易房屋办理至施骗者名下后,由其向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当银行向施骗者发放贷款后,其不支付给卖方而是据为己有。这时交易房屋已经 抵押给银行 ,造成卖方无法追回自己的房屋,也未得到购房款。风险四:中介公司违规操作造成交易风险在 二手房交易 过程中,大部分购房者都是在房屋中介公司选择房源,有的中介公司也为买卖双方托管购房款,但个别中介公司将客户购房资金挪作他用,加大了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如中介卷款逃逸或资不抵债,房屋交易人索款无望,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二、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户口问题呢首先,了解户籍政策。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户口的落定是应该有固体地址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可以落户的固定物业。所以如果卖方想把房子卖了,那就得考虑户口应该迁去哪里,而买房则应该清楚,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自己是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的。其次,预先调查核实。在了解了现行户籍政策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最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虽承诺无户口落在该物业,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则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有欺骗行为。最后,应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风险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在二手房按揭过程中同样存在,交易双方应尽量规避。在办理按揭手续时存在的风险主要有:(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该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为宜,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价,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晰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2)办理二手房按揭,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典质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只会支付首期款,假如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也就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卖方可要求买方提供担保人或质押等方式避免此类风险。(3)为了有效地规避二手房按揭中的风险,建议使用银行提供的监管业务。如建设银行推出了特色产品——“百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它由银行作为中间人确保卖房人收到全额的卖房款,即买卖双方在谈妥了交易价格签订买卖协议后,在银行的监视下办理过户等手续,在首期款的支付以及尾款的收取等都通过银行进行,这样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收费尺度是:50万元以下收取3.5‰-5‰,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二手房贷款业务主要风险点
1、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脱不了干系。
2、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
3、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手房买卖贷款风险有哪些?
二手房转按揭贷款风险有卖方变卦,买方面临“钱房两失”的局面以及可能无法过户;买方可能无法获贷以及银行拒绝提前还贷;提前还贷需要一定的时间,加大了卖方所承受的风险。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二手房房贷有风险吗 二手房贷的条件是什么
在购买 二手房 时,您可以选择全款购买,也可以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而如果您选择了第二种购买方式,那只有满足其法定条件才行。那么,在法律上,二手房贷的条件究竟是什么呢?此外,在实践中,二手房房贷有风险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二手房贷的条件是什么 具体来说, 二手房贷款 需要的条件有很多,包括适用对象、范围以及所应提交的材料。 1、手房贷款的适用对象。 (1)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二手房房款能力的 购房 人。 (2)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 2、手房贷款的范围。 二手房贷款的其范围包括业主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购买的自用房,包括 商品房 、私房以及允许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 经济适用房 。 3、手房房贷所应提交的材料。 (1)夫妻双方 身份证 、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 结婚证 、 离婚证 或 法院判决书 、 单身证明 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二、二手房房贷有风险吗 在二手房贷款中,银行有时会存在无法按时收回贷款的风险,这些风险并非无法避免,只要加强防范,很多都是可以避免的。二手房房贷有什么风险主要有: 1、用他人证件及资料申请贷款,在银行批准贷款后,用伪造的证件或由他人冒名来签订 抵押借款合同 ,这种合同当然无效。 2、交易无效。这是由卖方带来的风险,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的不是真正的权利人,而是他人冒名顶替的。一旦出现纠纷,法院会判决交易无效,银行便被卷入其中。这种风险的防范取决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审核严格程度。 3、假按揭。先杜撰一个权利人,再将所谓权利人的房屋出售给借款人,用这些虚构的材料向银行申请 按揭贷款 。申请获批准后,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时,仅仅提供银行的 抵押 材料,抵押完成后便可得到银行的放款,以此骗取利率较低和年限较长的 住房贷款 。这种骗术有一个特征,就是他项权利证明和 房产证 的发证日期不一致,除非其再次造假。 4、关联交易。通过自己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来达到获取 银行贷款 的目的,如配偶、兄弟姐妹、父子之间的房屋买卖。这种交易除了产权的过户外,没有居住人的变更,也不存在首期付款,贷到的资金根本不是用于支付房款,而是用于其他方面,甚至是归还赌债,目前逾期的贷款中这种情况很多。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还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些房产中介或黄牛借用他人的姓名,给他们几千元钱,以他们的名义贷款购 买房 屋。对于这些情况,建议您最好不要去做,因为这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如果您对二手房贷款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 律师 。
关于二手房交易贷款中风险和二手房交易贷款中风险怎么办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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