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方想要用共同房产做抵押贷款,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是平等的,如果要对重要财产进行处理的,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也规定,共有房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要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如果一方在对方不同意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处分了共同房产,但是交易相对方式善意的,那么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夫妻一方有房贷,另一方能贷款买房吗
夫妻双方贷款买房时,可能面临多种情况,如果一方已有贷款,另一方可以买房,但在现有政策下,买房认贷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所以另一方买房时,如需贷款,则买房时贷款会以第二套房贷款利率来计算。
那么贷款买房,都有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国十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是被划入家庭范畴内的。子女购房也会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是属于第二套房,将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置住房,再贷款购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非常严格(不管是国管还是市管也都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做第二套房。
6、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曾有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是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借款的贷款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一样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以上就是关于贷款买房时,能否购买以及算作首套或者二套的一些情况。如果名下已有房产,那么在购买第二套房需要贷款时,一定要看清自己属于哪种情况,是否需要准备足够的首付款。
房产证名字是老婆老公拿去抵押贷款可以吗
不可以,房产虽然是妻子的名字,但是由于夫妻的关系使得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果丈夫想要用此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提供结婚证并且同妻子共同办理,同样的如果妻子想办理贷款也需要与丈夫一起办理。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配偶可以拿另一方的房子贷款吗?
不能。
如果房子是全款房,只能办理房产抵押贷,办理房产抵押贷,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去办理。
如果房子是按揭房,这个房子可以申请信用贷款,房产二押,房产一押等贷款。
信用贷款只有房主才有可能办理。
房产一押和房产二押,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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