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贷款必须还清吗
离婚房产分割需要还清贷款么?
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
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
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
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按揭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会根据房屋婚前的购买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所以在离婚时不需要还清贷款。在财产分割之后,由判决拥有房产的一方在婚后继续进行房贷的归还。在房产的分割上,如果婚前是由一方购买,并登记于其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离婚前需要把贷款还清吗
离婚房产过户之前是必须要先结清贷款的,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产基本上都抵押给了银行,银行不会轻而易举的同意变更产权人的,因为对产权人的变更会使银行承担相应的债务风险。所以可行的办法有两种,申请银行同意变更贷款人或者是结清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后需要把银行贷款全部还清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仍未清偿完毕的银行贷款,如果贷款时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贷款尽管是以个人名义借贷但实际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为购买用于共同居住的房屋贷款等等,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也应确定承担的比例。
关于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取决于双方是通过何种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取得离婚证后离婚协议生效,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也即生效。如果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以及判决离婚情况下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的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
对于银行贷款是否要一次性还清,则取决于银行的要求。例如在分割尚有贷款房屋的情况下,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房屋归另一方所有,由另一方承担剩余的银行贷款,那么如果涉及到房屋过户登记的情况,应当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在此种情况下部分银行要求一次性还清,解除抵押,方可办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而如果由登记方继续偿还贷款,不需要办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则银行不一定会要求双方在离婚时一次性还清贷款,但是可能会提出重新审查借款人还款能力等流程,具体要求可咨询实际贷款给您的银行。
请问夫妻双方离婚后银行贷款是不是要全部还清
夫妻离婚后不一定要全部还清贷款,但是如果是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房产析产时必须要还清贷款么
离婚房产析产要还清贷款或者办理转按揭手续。离婚后,房屋的所有权可以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公平诚信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需要还清贷款吗
需要,有贷款的房屋由于 抵押 给银行,所以未还清贷款的民情况下,是不能变更产权人名字的。 离婚 后可出具 离婚证 、证婚协议书、 法院判决书 或民事调解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 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 不动产登记 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 证据 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所有权 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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