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积金贷款上限是什么
法律分析:贷款额度:最高额度: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6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和公积金最低标准规定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那么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青岛公积金贷款最低标准是如何的呢?本文我为你介绍关于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发放的相关知识。
青岛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主要是由申请人的公积金以往存储金额、账户的余额、上缴的比例、贷款能力等因素来综合决定的。
按个人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实际上可以贷款的额度要以青岛当地管理处最终审核后的额度为准,审核主要依据一下几点:
1、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2、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按照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的余额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3、贷款额度不能高于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4、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的贷款额度;
5、以10000元为起点,按照五千元的整数倍来确定。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多少?
一、借款人以及配偶均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首套房的贷款额度: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
2、二次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二、仅借款申请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
1、首套房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2、二次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8万元。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首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
2、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二手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青岛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最多60万(家庭贷款)请参考以下内容再计算: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二)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正常缴存账户余额、房屋类型、购房金额、贷款年限以及偿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主要根据以下四个条件: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倍数计算贷款额度
1.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2.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房龄,房龄每增加五年,首付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注:贷款额度不高于上述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关于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具体如下: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首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房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 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首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8万元。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多少
6月15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各处、室:
为进一步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实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内容如下: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202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是多少?
在青岛市指定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自2022年6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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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比例≤12%
注: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10%≤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24%
注:自由职业者的缴存基数按照其2021年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x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494元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下限均为
105元——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
95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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