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预警会有什么后果 急用 高手指点指点
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可能:
1、银行收贷退出;
2、压缩贷款额度;
3、如果非主观原因,且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并得到银行认可,应不会产生不好的后果,但多数情况下被预警的客户面临前二种结果的可能极大。
扩展资料:
在信贷业务有效期内,风控成员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监控,现场与非现场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手段对信贷客户实行贷后检查,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定量分析,识别风险的类别、程度、原因及变化趋势,揭示重大贷款风险,遏制潜在风险,早期做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以达到早期发现、早期预警及时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
检查项目如下:
1、贷款使用情况是否按照原定用途;贷款本息能否按时收回;贷款是否发挥效益。需要预警通告提醒纠正。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信用记录;是否列入黑名单;负债变化情况。需要跟踪关注。
3、抵质押品权属变动;控制状态;价值变动。若有风险,需要追加担保、调整担保结(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
4、经营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经营商品进、销、存;重大人事、经营纠纷事件;财务人员及财务状况变化;效益变化;现金流量变化;税费缴纳情况;可持续经营能力;国家政策影响。若有风险,需要变更贷款合同或提前收贷,终止贷款合同。
5、借款人违法违纪出现资产负债率连续二个月上升,并较年初上升10个百分点以上;利润总额连续三个月下降;存在违法经营或经济、法律纠纷;受到执法部门的处罚等情况,需要申请查封冻结银行账户、银行卡及个人资产等。
6、检查期限首次跟踪检查在信贷业务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每笔信贷业务到期前1个月应进行一次现场重点检查。
7、客户因特殊原因逾期如客户生意出差在外地没赶回,出现数天逾期。需要等客户回来,加强沟通,请客户如外出,提前存入月还款金额,帮助客户做好还贷管理。
8、客户还款能力出现问题如果客户还款能力出现问题,首先对其现有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了解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借款人未来的赢利情况作出预测,如果经过预估,借款人经过一段时间能够逐步恢复还款能力,我们可根据借款人未来资金回笼情况调整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最终回收债权。
9、客户无还款意愿或还款意愿恶化参照逾期处理流程,按规范处理该客户。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出借人而言,如果觉得借款人还款意愿已经出问题了,无论其还款能力是充足还是不足,出借人都应该尽快的采取措施进行追讨,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借款人既然还款意愿已经出问题,已想“赖”或“拖”掉这笔借款,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不及时采取措施,借款人就会想办法利用各种手段进行讨债。
10、客户既无还款意愿,也无还款能力
参照逾期处理流程,按规范处理该客户,启动内审,对该贷款的分析与审批进行检查。
如何查询自己是否有网贷?
查网贷记录时,一般只能查询上征信记录的,不上征信记录的,暂时没有合适的查询渠道。
上征信的网贷查询记录的方法有:
1、征信窗口查询:个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附近的中国人民银行支行网点,找到征信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交查询申请即可。
2、征信中心官网查询:个人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在首页点击“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然后点击“马上开始”,如未注册,可以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账户后,即可在线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有哪些主要的应用系统
1、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和 内设机构分工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3号)规定设置。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8〕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二)加强综合协调并推进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研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重大问题的职责。(三)将区域金融形势研究、区域金融稳定评估和区域金融协调职责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四)将地方中小法人机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实施、存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利率执行的监测以及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的认定等职责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五)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主要职责(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二)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五)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六)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七)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八)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十)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十一)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十二)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三)经理国库。(十四)承担全国反xq 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xq 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十五)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十六)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七)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中国人民银行设19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息综合、应急管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新闻发布等工作。承办人民银行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条法司。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拟订或组织拟订、审核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规章;负责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法律事务、咨询服务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三)货币政策司。拟订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并组织执行;提出货币政策工具选择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存款准备金率及差别准备金率的调整;拟订本外币利率政策、管理办法、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币公开市场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及宏观调控部门协调机制的有关工作。(四)汇率司。拟订人民币汇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并实施外汇市场调控方案,调控境内外汇市场供求;根据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协助有关方面提出资本项目兑换政策建议;跟踪监测全球金融市场汇率变化;研究、监测国际资本流动,并提出政策建议。(五)金融市场司。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分析金融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承办国务院决定的信贷结构调节管理工作。(六)金融稳定局。综合分析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的工作;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承办涉及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企业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承担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的检查监督工作,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或机构重组等工作。(七)调查统计司。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拟订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编制金融业统计报表;负责有关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数据采集并按规定对外公布统计结果;按照规定提供金融信息咨询。(八)会计财务司。协助有关部门完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会计准则、制度、办法和会计科目;组织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编制并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财务预决算;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会计财务报表;承办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会计、财务、基建、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九)支付结算司。拟订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支付结算政策和规则,制定支付清算、票据交换和银行账户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建设和管理中国现代支付系统;拟订银行卡结算业务及其他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制度;推进支付工具的创新;组织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十)科技司。拟订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协调金融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承担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化及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安全、标准化及运行维护等工作;承办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管理工作;拟订银行卡业务技术标准,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十一)货币金银局。拟订有关货币发行和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货币工作;制定现钞、辅币和贵金属纪念币的生产计划,负责对人民币现钞、贵金属纪念币的调拨、发行库管理及流通中现金的更新和销毁;管理现金投放、回笼工作和库款安全;管理国家黄金储备;承办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工作会议的具体工作。(十二)国库局。组织拟订国库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财政部门开设国库单一帐户,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和支拨业务;对国库资金收支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国库单一帐户的收支和现金情况,核对库存余额;按规定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金融机构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十三)国际司(港澳台办公室)。承办金融业务开放的相关工作;承办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各金融当局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对港澳台的金融交流与合作;承办中国人民银行外事管理工作;指导中国人民银行驻外机构的业务工作;协调国际金融合作;开展国际金融调研工作。(十四)内审司。拟订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金融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公务和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承办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指导、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审工作。(十五)人事司(党委组织部)。拟订中国人民银行人事、教育、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承办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拟订人员培训规划,组织人员考试测评工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统战工作。(十六)研究局。综合研究金融业改革、发展及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协调拟订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围绕中央银行职责,研究分析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状况,以及货币信贷、金融市场、金融法律、法规等重大政策或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十七)征信管理局。组织拟订征信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拟订征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信用风险评价准则;建设金融征信统一平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八)反xq 局(保卫局)。承担反xq 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反xq 政策和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高风险行业履行反xq 义务情况;收集、分析和监测相关部门提供的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对可疑交易开展反xq 调查,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调查涉嫌xq 犯罪案件;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反xq 国际合作工作;承办反xq 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九)党委宣传部(党委群工部)。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群众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纪律检查委员会 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纪律检查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四、人员编制中国人民银行机关行政编制734名(含两委人员编制4名、援派机动编制2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9名)。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4名,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名(副部级),司局级领导职数85名(含行长助理3名、货币政策委员会正副秘书长各1名、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参事室领导职数2名)。五、其他事项(一)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二)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承担金融咨询等工作。(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四)在国务院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以及监管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建立金融信息共享制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重大问题提交国务院决定。(五)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调整方案及其人员编制另行核批。(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里面是不是可以查自己的身份证有没有被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里面是可以查自己的身份证有没有被贷款的。
在人民银行当地机构,持本人身份证可查询本人的征信记录,包括贷款,不收费。在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客户也能申请查询个人征信。
个人信用征信报告记载的信息有以下几类:
一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二是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信用卡信息、贷款信息、其他信用信息;
三是其他信息,包括查询记录等。
需要指出的是,个人信用报告只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的记录单,是对客观事实的记录。
关于人民银行有没有贷款监测预警系统和银行贷款出现预警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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