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哪些材料
一、 住房公积金 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 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处 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 法院判决书 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3、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4、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二、如何进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经济适用房 不需要评估。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 。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 委托贷款合同 。 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温州公积金贷款需要单身证明吗
; 随着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放松,放宽了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但是那些单身族还是不清楚公积金贷款需不需要单身证明,所以,来给大家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随着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因公安、民政等部门不再出具单身证明,单身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所需提供的“单身证明”等材料,由职工个人出具《具结保证书》代替,不影响单身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具结保证书》是指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的表示对自己行为负责、愿意承担该行为后果全部法律责任的书证。而且必须当着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面,在《具结保证书》相应栏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签名按指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当场查验具结保证人的身份证明。
综上所述,温州的单身族应该都松了一口气,公积金贷款买房再也不用去公安或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了。
单身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单身证明吗
公积金贷款是要开个人婚姻状况证明的,如果是单身,也是要开具单身证明的。
一、未婚证明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二、未婚证明办理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三、未婚证明办理流程:
1、初审:对当事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2、受理:当事人填相关表格。
3、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声明,询问,录入资料打印处理表和证书。
4、出证:审查通过的可领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六、办理时限:法定期限,即办;承诺期限,即办。
七、所需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复印件);证件照2张;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单身证明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单身证明吗、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单身证明吗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