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新政策
202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贷款套数认定:
1、本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家庭名下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符合第二套改善型认定条件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条件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2、外省市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家庭名下在全国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3、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
(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4、因婚姻需要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相关要求:
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各自父母共同拥有的产权房屋不超过1套的(即: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父母共有1套产权住房,或借款人与其配偶婚前各自与父母共有各1套产权住房),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关系的,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不超过1套,也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
贷款受理机构在套数认定前,应通过本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查询确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登记信息。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产权登记时间应早于借款人婚姻登记时间。
5、申请人家庭的范围仅限于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普通住房认定:
根据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规定:普通住房为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且内环线以内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房屋交易实际价格低于230万元/套。
三、首付款比例: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为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申请组合贷款的,应当同时满足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的首付比要求。
四、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
2、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3、不高于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不超过40%);
4、不高于本市最高贷款限额:
(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3)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20万元。
5、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五、贷款期限:
最长可贷年限为以下几项最小值:
1、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申请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2、购买一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3、购买二手住房的:
(1)所购住房房龄在5年以下(含5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2)所购住房房龄在6年至19年之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
(3)所购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
六、贷款利率:
1、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七、还款方式: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公式为:
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公式为:
2022年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贷款购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比例不低于30%,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贷款。
一、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揭贷款买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2、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
3、要选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
5、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
6、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
三、2022年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有哪些
1、如果以前贷款买过一套房,如果贷款没有结清,再买房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还未还清,此时再贷款买房则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婚前买房用的是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买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如果贷款已经还清,再买房可以算首套房,如果贷款还没还清,再买房就算二套房以上。
4、如果购房者准备结婚但还没领结婚证,一方名下有未还清的房贷,另一方没有任何房产和房贷记录,两人一起再买新房也算二套房。
总之,买房子要看直接的需求,毕竟每个人的思想是不一样的,有的人是为了投资,但是有的人是为了居住,大家可以根据直接的实际情况考虑,毕竟货币在膨胀,手里的钱很多人觉得不值钱,都会选择不动产投资。
法律依据:
新《民法典》对于房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长沙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2022
公积金管理条例2022年新政策。
1.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2.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3.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蚂宽悄所有。
4.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可知,2022年夫妻双方都缴闷渣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最高贷款金额为60万元。 以前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相对来说提高了10万元,这对于大家来说应该算是好消息了。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巧燃贷款额度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3、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南京部分银行再调房贷政策:贷款未结清 二套首付比降至四成
财联社12月8日讯(记者 王海春)南京再次降低了二套房贷门槛。
市场近日传出消息,南京部分银行对二套房商业按揭贷款政策做出调整,未结清首套房贷款的,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四成,利率4.9%。
对此,南京多家房产机构人士告诉记者,部分银行已开始执行。
建行南京鼓楼支行、工行南京马群支行房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的确对二套房房贷规则做出调整,目前可按相关规定展开操作。
“目前南京只有部分银行按新办法执行,预计后续会有更多银行降低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及利率。”南京一家房产机构分析师说。
几个月前,南京曾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今年8月,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披露,对商贷按揭首付规则进行调整,在南京市区(不含溧水、高淳)有购房记录但申请贷款时名下无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但无房贷记录或房贷已结清的购房者,商贷首付比例不低于30%;在南京市区有一套住房、房贷未结清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据界面新闻报道,在此之前,南京上述情况购房者首付比例分别为5成及8成,南京8月二套房房贷利率按5.05%执行。
克而瑞南京分析师陆佳慧对记者表示,有一套房而房贷未结清,此类购房者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从8成降至6成,目前又降至4成,其实是银行根据政策变化及市场形势做出的及时调整,有针对性降低了房贷门槛。
“二套房房贷首付下降,有利于改善型需求的入市。以总价500万元的房子为例,按6成首付比例,购房者需备齐300万元首付;但按最新办法,首付降至4成,只需支付200万元首付。此外,二套房房贷利率降至5%以内,进一步降低了改善性需求的还贷成本,也有助于活跃市场交易。”陆佳慧说。
除部分银行再调房贷政策,今年南京已对楼市政策展开多轮调整,放宽限购尤为引人关注。
今年4月底,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条件由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社保或个税,调整为1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社保或个税(补缴不算)。6月13日,南京再次松绑限购政策:非南京户籍居民补缴6个月社保即可直接开出购房证明。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外地居民补缴6个月社保的门槛已很低,相当于变相放开限购。
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张辉表示,今年南京楼市政策调整较频繁,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整体效果并不理想。“南京11月新房成交略有好转,但总体来看,楼市仍在低谷徘徊。”
据克而瑞数据,南京11月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51万平方米,环比增长44%,同比下降21%;1-11月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67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4%。
张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中央出台楼市相关措施,这些政策真正起到作用,亦需要地方出台配套措施。南京二套房房贷规则的调整,可视为地方的配套性措施,该举措将对促进部分需求入市起到一定作用。
中原地产高级研究经理卢文曦认为,目前市场预期仍不明朗,加之购房者信心的恢复需要较长时间。多重因素叠加之下,即使是南京这样的二线城市,市场的筑底也较为缓慢。
张辉告诉记者,与此前几轮地产周期相比,当前楼市不同之处在于,目前经济环境变化对部分居民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不少房企正冲刺年底业绩,各楼盘有必要根据购房者需求及市场变化,适度加大营销方面的力度。”张辉补充道。
在南京之前,杭州已经对二套房政策做出调整,取消了“认房又认贷”。
11月10日,杭州市发布了《关于调整杭州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的紧急通知》。通知显示,在杭州无房、但有住房按揭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可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比例为40%(此前为60%)。按目前规定,杭州首套房贷利率最低调整为4.15%,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调整为4.9%。
在张辉看来,南京、杭州等城市对二套房房贷的调整,反映出各地加大了对楼市扶持的力度,预计接下来各地还将迎来又一轮政策的调整。
卢文曦也认为,南京、杭州对二套房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引发示范效应,未来更多城市或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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